一种网络遗嘱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006373阅读:186来源:国知局
一种网络遗嘱系统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网络遗嘱系统,包括以下步骤:(1)用户的注册和登录,(2)管理服务,所述管理服务包括遗嘱相关事项咨询、遗嘱订立程序和遗嘱订立预定日期选择,(3)遗嘱订立,所述遗嘱订立包括上传有效遗嘱扫描件、协助订立遗嘱程序、是否进行公证和订立日期设定,用户根据网络遗嘱系统提供的遗嘱表格可以按照遗嘱要求书写遗嘱,并且上传至遗嘱网络系统中该用户的存储盘中,(4)遗嘱告知对象的选择和告知日期,由用户自行设定至少两个告知对象,并且自行设定告知时间。通过上述方式,本发明网络遗嘱系统订立过程都符合遗嘱的法律要素、立遗嘱便捷、有效、可操作性好、充分保证了立遗嘱人的意愿。
【专利说明】—种网络遗嘱系统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软件应用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网络遗嘱系统。
【背景技术】
[0002]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很多老人为了避免配偶、子孙后代等日后为了房产、钱财等伤了和气,才选择这一方式来“未雨绸缪”,但是,由于遗嘱是一种法律文件,有一定的格式要求,尤其是公证遗嘱,需要很多的资料才能进行公证,程序繁琐,尤其是对于行动不便的人,公证人员一般不提供上门服务,这给很多想立遗嘱,但是不知道遗嘱格式和公证程序的人带来很多不便。

【发明内容】

[0003]本发明主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操作简便、有效、可操作性好、充分保证了立遗嘱人的意愿网络遗嘱系统。
[0004]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网络遗嘱系统,包括以下步骤:
(1)用户的注册和登录,注册和登录包括用户名输入和密码输入,
(2)管理服务,用户登录后选择管理服务,所述管理服务包括遗嘱相关事项咨询、遗嘱订立程序和遗嘱订立预定日期选择,用户根据自己情况进行选择,遗嘱相关事项咨询包括在线咨询、网络聊天工具咨询、邮件咨询、电话咨询和预约见面咨询,所述遗嘱订立程序包括网络遗嘱的订立程序和普通遗嘱的订立程序,所述日期为用户预约遗嘱相关事项的日期,
(3)遗嘱订立,所述遗嘱订立包括上传有效遗嘱扫描件、协助订立遗嘱程序、是否进行公证和订立日期设定,用户根据网络遗嘱系统提供的遗嘱表格可以按照遗嘱要求书写遗嘱,并且上传至遗嘱网络系统中该用户的存储盘中,
(4)遗嘱告知对象的选择和告知日期,由用户自行设定至少两个告知对象,并且自行设定告知时间。
[0005]在本发明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网络遗嘱系统还包括遗嘱更改设定,用户随着选择对所做遗嘱进行补充、更换或者取消。
[0006]在本发明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网络遗嘱系统还包括监控存储,当用户不方便外出时,由网络遗嘱系统工作人员进行上门遗嘱订立,并将订立过程通过监控进行记录,以保证遗嘱的有效性。
[0007]在本发明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步骤(3)中的公证需有公证人员到场,并且需要有相关记录。
[0008]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网络遗嘱系统订立过程都符合遗嘱的法律要素、立遗嘱便捷、有效、可操作性好、充分保证了立遗嘱人的意愿。【具体实施方式】
[0009]下面将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发明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0010]本发明实施例包括:
一种网络遗嘱系统,包括以下步骤:
(1)用户的注册和登录,注册和登录包括用户名输入和密码输入,
(2)管理服务,用户登录后选择管理服务,所述管理服务包括遗嘱相关事项咨询、遗嘱订立程序和遗嘱订立预定日期选择,用户根据自己情况进行选择,遗嘱相关事项咨询包括在线咨询、网络聊天工具咨询、邮件咨询、电话咨询和预约见面咨询,所述遗嘱订立程序包括网络遗嘱的订立程序和普通遗嘱的订立程序,所述日期为用户预约遗嘱相关事项的日期,
(3)遗嘱订立,所述遗嘱订立包括上传有效遗嘱扫描件、协助订立遗嘱程序、是否进行公证和订立日期设定,用户根据网络遗嘱系统提供的遗嘱表格可以按照遗嘱要求书写遗嘱,并且上传至遗嘱网络系统中该用户的存储盘中,
(4)遗嘱告知对象的选择和告知日期,由用户自行设定至少两个告知对象,并且自行设定告知时间。
[0011]另外,所述网络遗嘱系统还包括遗嘱更改设定,用户随着选择对所做遗嘱进行补充、更换或者取消。
[0012]另外,所述网络遗嘱系统还包括监控存储,当用户不方便外出时,由网络遗嘱系统工作人员进行上门遗嘱订立,并将订立过程通过监控进行记录,以保证遗嘱的有效性。
[0013]另外,所述步骤(3)中的公证需有公证人员到场,并且需要有相关记录。
[0014]由此可见,这些遗嘱的订立,不管是遗嘱人自行在家书写、工作人员上门服务并且监控记录、还是公证遗嘱的订立,都符合遗嘱有效的法律要素,保证了遗嘱的有效性,法律性,并且遗嘱在生效之前,立遗嘱人都可以随时对遗嘱进行变更,可操作性好,充分保证了立遗嘱人的意愿。
[0015]区别于现有技术,本发明网络遗嘱系统订立过程都符合遗嘱的法律要素、立遗嘱便捷、有效、可操作性好、充分保证了立遗嘱人的意愿。
[0016]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发明的专利范围,凡是利用本发明说明书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或等效流程变换,或直接或间接运用在其它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发明的专利保护范围内。
【权利要求】
1.一种网络遗嘱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1)用户的注册和登录,注册和登录包括用户名输入和密码输入, (2)管理服务,用户登录后选择管理服务,所述管理服务包括遗嘱相关事项咨询、遗嘱订立程序和遗嘱订立预定日期选择,用户根据自己情况进行选择,遗嘱相关事项咨询包括在线咨询、网络聊天工具咨询、邮件咨询、电话咨询和预约见面咨询,所述遗嘱订立程序包括网络遗嘱的订立程序和普通遗嘱的订立程序,所述日期为用户预约遗嘱相关事项的日期, (3)遗嘱订立,所述遗嘱订立包括上传有效遗嘱扫描件、协助订立遗嘱程序、是否进行公证和订立日期设定,用户根据网络遗嘱系统提供的遗嘱表格可以按照遗嘱要求书写遗嘱,并且上传至遗嘱网络系统中该用户的存储盘中, (4)遗嘱告知对象的选择和告知日期,由用户自行设定至少两个告知对象,并且自行设定告知时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网络遗嘱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网络遗嘱系统还包括遗嘱更改设定,用户随着选择对所做遗嘱进行补充、更换或者取消。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网络遗嘱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网络遗嘱系统还包括监控存储,当用户不方便外出时,由网络遗嘱系统工作人员进行上门遗嘱订立,并将订立过程通过监控进行记录,以保证遗嘱的有效性。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网络遗嘱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3)中的公证需有公证人员到场,并且需要有相关记录。
【文档编号】H04L29/08GK103500428SQ201310395229
【公开日】2014年1月8日 申请日期:2013年9月4日 优先权日:2013年9月4日
【发明者】陈滨 申请人:苏州荣越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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