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警视音频执法记录仪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825004阅读:515来源:国知局
单警视音频执法记录仪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单警视音频执法记录仪,包括盒体,盒体内置电路板及功能模块,盒体正面设有镜头、麦克风、红外LED灯、录像按钮,麦克风设于镜头两侧,红外LED灯设于镜头下方,录像按钮设于盒体正面下方,盒体的背面设有液晶显示屏、夹子,夹子设于液晶显示屏上方,盒体的一个侧面从上至下依次设有激光定位键、对讲机键、设置键、LED灯键、电源开关,盒体的另一个侧面从上至下依次设有拍照键、向上向下键、USB接口、耳机接口、电视接口,盒体底面设有通信接口,USB接口、耳机接口、电视接口设有保护盖。本实用新型结构合理,结合人体工程学令使用方便。
【专利说明】单警视音频执法记录仪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警察现场执法记录设备,尤其是涉及一种单警视音频执法记录仪。
【背景技术】
[0002]目前,公安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记录时通常采用摄像机进行录制,或者采用照相机进行拍摄,或者采用录音机进行录音,或者上述设备同时使用。但是,这样容易造成记录不全面,或者不及时,不能对执法人员以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行有效的保护,给后期使用带来较大的麻烦。同时,上述设备在使用时携带不方便,无法佩戴在身上随着科技的进步,人们研究出各种集数码摄像、数码照相、录音机、连接集群对讲机对讲等功能与一身的执法视音频记录仪,如何令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方便地使用这些功能成为新的问题。

【发明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是为了解决令使用者在使用执法记录设备时方便顺手的问题,提供一种结构合理,结合人体工程学使用方便的单警视音频执法记录仪。
[0004]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单警视音频执法记录仪,包括盒体,盒体内置电路板及功能模块,所述的盒体正面设有镜头、麦克风、红外LED灯、录像按钮,所述的麦克风设于镜头两侧,所述的红外LED灯设于镜头下方,所述的录像按钮设于盒体正面下方,所述盒体的背面设有液晶显示屏、夹子,所述的夹子设于液晶显示屏上方,所述盒体的一个侧面从上至下依次设有激光定位键、对讲机键、设置键、LED灯键、电源开关,所述盒体的另一个侧面从上至下依次设有拍照键、向上向下键、USB接口、耳机接口、电视接口,所述盒体底面设有通信接口。本方案为一小巧的盒体结构,盒体上设有可供别挂在使用者外衣上的夹子,录像和拍照按钮分离设置,除了录像按钮外其余功能键均设于盒体两侧,使用者不必从外衣上取下盒体使用,直接操作即可。
[0005]作为优选,所述的USB接口、耳机接口、电视接口设有保护盖。保护盖为长条状防水橡胶,一端固定在盒体上,另一端可掀开,不掀开时可卡入盒体固定,在雨天时保护盖可阻止雨水渗透接口进入盒体内部。
[0006]因此,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I)结构合理;(2)结合人体工程学令使用方便。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07]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正面结构示意图。
[0008]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背面结构示意图。
[0009]图3是本实用新型左侧面结构示意图。
[0010]图4是本实用新型右侧面结构示意图。
[0011]图中:1、盒体 2、镜头 3、麦克风 4、红外LED灯 5、录像按钮6、液晶显示屏7、夹子8、激光定位键9、对讲机键10、设置键11、LED灯键12、电源开关13、拍照键14、向上向下键15、USB接口 16、耳机接口 17、电视接口 18、保护盖
【具体实施方式】
[0012]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描述。
[0013]如图1至图4所示,单警视音频执法记录仪,包括盒体1,盒体I内置电路板及功能模块,盒体I正面设有镜头2、麦克风3、红外LED灯4、录像按钮5,麦克风3设于镜头2两侦牝红外LED灯4设于镜头2下方,录像按钮5设于盒体I正面下方,盒体I的背面设有液晶显示屏6、夹子7,夹子7设于液晶显示屏6上方,盒体I的一个侧面从上至下依次设有激光定位键8、对讲机键9、设置键10、LED灯键11、电源开关12,盒体I的另一个侧面从上至下依次设有拍照键13、向上向下键14、USB接15、耳机接口 16、电视接口 17,盒体I底面设有通信接口,USB接口 15、耳机接口 16、电视接口 17设有保护盖18。
【权利要求】
1.一种单警视音频执法记录仪,包括盒体,盒体内置电路板及功能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盒体正面设有镜头、麦克风、红外LED灯、录像按钮,所述的麦克风设于镜头两侧,所述的红外LED灯设于镜头下方,所述的录像按钮设于盒体正面下方,所述盒体的背面设有液晶显示屏、夹子,所述的夹子设于液晶显示屏上方,所述盒体的一个侧面从上至下依次设有激光定位键、对讲机键、设置键、LED灯键、电源开关,所述盒体的另一个侧面从上至下依次设有拍照键、向上向下键、USB接口、耳机接口、电视接口,所述盒体底面设有通信接口。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单警视音频执法记录仪,其特征是,所述的USB接口、耳机接口、电视接口设有保护盖。
【文档编号】H04N7/18GK203661189SQ201420019732
【公开日】2014年6月18日 申请日期:2014年1月10日 优先权日:2014年1月10日
【发明者】韦小华 申请人:加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