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适用于心理咨询行业的网络终端计费扣费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833663阅读:201来源:国知局
一种适用于心理咨询行业的网络终端计费扣费系统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一种适用于心理咨询行业的网络终端计费扣费系统,所述的设备基座上固定有设备主板,所述的设备主板一侧面集成了一台微型计算机的配件,另一侧面一处设有散热硅片和散热风扇;所述的显示器翻盖一侧面固定有一对支架鼻,设备基座上设有一对阻尼轴,所述的支架鼻与阻尼轴相铰接;所述的显示器翻盖另一侧面设有液晶显示器;本实用新型采用了硬件加密的方式设置于计算机网络的终端服务器上;实现了在虚拟的网络环境中身份识别验证的实质性的加密方式;硬件加密实现了即使被一些恶意代码植入也不会被盗取身份验证信息;编码芯片之内身份加密信息,能够在短时间内验证个人身份,实现了网络计时,计费的目的。
【专利说明】一种适用于心理咨询行业的网络终端计费扣费系统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网络终端识别计费系统,具体的说是一种适用于心理咨询行业的网络终端计费扣费系统。

【背景技术】
[0002]一般而言网络计费都是采用了在线计费系统,它是一个实时的基于业务使用和系统进行交互计费的系统。其主要是指参与通信过程控制的计费系统,能够解决用户实时信用控制、预付费使用数据业务和增值业务实时计费等问题。其中OCS是3GPP网络架构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为更好地指导3G环境下计费支撑体系的建设,3GPP组织在32.815提出了在线计费系统(OCS)的参考结构,给出了具有开放性和通用性的实时计费系统框架,支持基于承载、会话和内容事件的统一计费。这一框架将设备的话务控制功能与计费功能相分离,并建立了计费体制与会话/服务控制的直接交互,使计费完全参与到服务的使用过程中,用户边使用业务,OCS系统边计费。在这样的体系下,既可以利用独立计费系统的强大能力以提供接近于准实时计费系统的灵活性,又可以利用参与使用过程的实时特性,将欠费成本降到最低。但是通常的网络计费存在着很大的弊端及分析,一些云端加密的都是采用软加密的方式,这些加密针对一些破解的恶意代码破解还是存在着漏洞,因此是否需要合理的开发一张软硬合并的加密模式,需要实施开发,以达到网络计费,计时的安全性,以及可视性。


【发明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适用于心理咨询行业的网络终端计费扣费系统,从而填补目前软件身份加密系统中容易被黑客入侵的一系列安全问题。
[0004]本实用新型解决其上述的技术问题所采用以下的技术方案:一种适用于心理咨询行业的网络终端计费扣费系统,其主要构造有:设备基座、显示器翻盖、控制数据模块、支架鼻、阻尼轴、摄像头、加密狗、USB端口、网络端口、设备主板、散热硅片、耳麦输出孔、U型挡板、设备盖板、视频输出端口、液晶显示器、麦克风、显示器控制键、散热风扇、LED指示灯、咪头,所述的设备基座上固定有设备主板,所述的设备主板一侧面集成了一台微型计算机的配件,另一侧面一处设有散热娃片和散热风扇;
[0005]所述的显示器翻盖一侧面固定有一对支架鼻,设备基座上设有一对阻尼轴,所述的支架鼻与阻尼轴相铰接;所述的显示器翻盖另一侧面设有液晶显示器;
[0006]设备基座上设有U型挡板,所述的U型挡板上固定有设备盖板;
[0007]所述的显示器翻盖顶端中心位置处设有摄像头;
[0008]所述的控制数据模块上设有USB端口、网络端口、耳麦输出孔、视频输出端口 ;
[0009]所述的液晶显示器上方一侧设有LED指示灯,另一侧设有咪头;
[0010]所述的液晶显示器下方设有显示器控制键和麦克风;
[0011]所述的控制数据模块一处设有可拔离的加密狗。
[0012]上述的U型挡板、设备盖板一处均设有散热孔。
[0013]上述的摄像头可转动。
[0014]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采用了硬件加密的方式设置于计算机网络的终端服务器上;实现了在虚拟的网络环境中身份识别验证的实质性的加密方式;硬件加密实现了即使被一些恶意代码植入也不会被盗取身份验证信息;编码芯片之内身份加密信息,能够在短时间内验证个人身份,实现了网络计时,计费的目的。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5]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适用于心理咨询行业的网络终端计费扣费系统整体(设备基座面)结构不意图。
[0016]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适用于心理咨询行业的网络终端计费扣费系统整体(显示器翻盖面)结构示意图。
[0017]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适用于心理咨询行业的网络终端计费扣费系统设备基座内芯结构半展示图。
[0018]图4为本实用新型一种适用于心理咨询行业的网络终端计费扣费系统设备基座内芯结构全展示图。
[0019]图中1-设备基座,2-显示器翻盖,3-控制数据模块,4-支架鼻,5-阻尼轴,6_摄像头,7-加密狗,8-USB端口,9-网络端口,10-设备主板,11-散热硅片,12-耳麦输出孔,13-U型挡板,14-设备盖板,15-视频输出端口,16-液晶显示器,17-麦克风,18-显示器控制键,19-散热风扇,20-LED指示灯,21-咪头。

【具体实施方式】
[0020]下面结合附图1-4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做一个详细的说明。
[0021]实施例:一种适用于心理咨询行业的网络终端计费扣费系统,其主要构造有:设备基座1、显示器翻盖2、控制数据模块3、支架鼻4、阻尼轴5、摄像头6、加密狗7、USB端口8、网络端口 9、设备主板10、散热硅片11、耳麦输出孔12、U型挡板13、设备盖板14、视频输出端口 15、液晶显示器16、麦克风17、显示器控制键18、散热风扇19、LED指示灯20、咪头21,所述的设备基座I上固定有设备主板10,所述的设备主板10 —侧面集成了一台微型计算机的配件,另一侧面一处设有散热娃片11和散热风扇19 ;
[0022]所述的显示器翻盖2 —侧面固定有一对支架鼻4,设备基座I上设有一对阻尼轴5,所述的支架鼻4与阻尼轴5相铰接;所述的显示器翻盖2另一侧面设有液晶显示器16 ;
[0023]设备基座I上设有U型挡板13,所述的U型挡板13上固定有设备盖板14 ;
[0024]所述的显示器翻盖2顶端中心位置处设有摄像头6 ;
[0025]所述的控制数据模块3上设有USB端口 8、网络端口 9、耳麦输出孔12、视频输出端Π 15 ;
[0026]所述的液晶显示器16上方一侧设有LED指示灯20,另一侧设有咪头21 ;
[0027]所述的液晶显示器16下方设有显示器控制键18和麦克风17 ;
[0028]所述的控制数据模块3 —处设有可拔离的加密狗7。
[0029]所述的U型挡板13、设备盖板14 一处均设有散热孔。
[0030]所述的摄像头6可转动。
[0031]本实用新型实际上是一套对微型计算机进行改进、整合后的设备系统,本次实用新型申请中,只描述了一些构成配件的布局申请,未对芯片系统的工作原理进行剖析;主要考虑到申请芯片原理会超出实用新型的保护范畴,芯片构成类的本 申请人:已另向国家专利局申报。
[0032]本实用新型是针对用于心理咨询行业的网络终端计费扣费而研制,系统集成度更高。本系统设备是通过联网实现加密性的扣费。具有的工作模式是这样子的:
[0033]当心理咨询师需要跟患者进行远程的心理咨询服务时,心理咨询师会开启本系统设备,而与之对应端会开始计算机电脑,进行面对面的视频沟通治疗。在这个过程中,本系统设备最核心的还是在于加密狗7,加密狗7所加载了心理咨询师的执业资格以及相关的有限期限等等。本系统设备计时计费是通过本地、云端双重计算的,即心理咨询师可以通过液晶显示器16观看咨询者的同时,还可以看到此次通话的时间、累计收益金额等数据,此记录的数据会在系统的云端储备,并扣费。
[0034]本实用新型所要保护的核心是整个设备系统的组合,是目前对于计算机整合的组成的一个结构性的保护。
【权利要求】
1.一种适用于心理咨询行业的网络终端计费扣费系统,其主要构造有:设备基座(I)、显示器翻盖(2)、控制数据模块(3)、支架鼻(4)、阻尼轴(5)、摄像头(6)、加密狗(7)、USB端口(8)、网络端口(9)、设备主板(10)、散热硅片(11)、耳麦输出孔(12)、U型挡板(13)、设备盖板(14)、视频输出端口(15)、液晶显示器(16)、麦克风(17)、显示器控制键(18)、散热风扇(19)、LED指示灯(20)、咪头(21),其特征在于:设备基座(I)上固定有设备主板(10),所述的设备主板(10)—侧面集成了一台微型计算机的配件,另一侧面一处设有散热硅片(11)和散热风扇(19); 所述的显示器翻盖(2) —侧面固定有一对支架鼻(4),设备基座(I)上设有一对阻尼轴(5),所述的支架鼻(4)与阻尼轴(5)相铰接;所述的显示器翻盖(2)另一侧面设有液晶显示器(16); 设备基座(I)上设有U型挡板(13),所述的U型挡板(13)上固定有设备盖板(14); 所述的显示器翻盖(2)顶端中心位置处设有摄像头(6); 所述的控制数据模块(3 )上设有USB端口( 8 )、网络端口( 9 )、耳麦输出孔(12 )、视频输出端口(15); 所述的液晶显示器(16)上方一侧设有LED指示灯(20),另一侧设有咪头(21); 所述的液晶显示器(16)下方设有显示器控制键(18)和麦克风(17); 所述的控制数据模块(3 ) 一处设有可拔离的加密狗(7 )。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适用于心理咨询行业的网络终端计费扣费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U型挡板(13)、设备盖板(14) 一处均设有散热孔。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适用于心理咨询行业的网络终端计费扣费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摄像头(6 )可转动。
【文档编号】H04L29/06GK204180096SQ201420639427
【公开日】2015年2月25日 申请日期:2014年10月30日 优先权日:2014年10月30日
【发明者】牟浩, 王雪莲 申请人: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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