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便携式设备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用于脖戴式语音交互耳机的振动马达。
背景技术:
现有的便携式音频播放设备,例如苹果公司的ipod,一般为超薄的长方体形状,在设备侧面设置音频输出接口,音频输出接口连接耳塞。用户在使用这类便携式音频播放设备时,将耳塞佩戴在耳部,而便携式音频播放设备由于缺少佩戴组件,只能放置在衣兜中或者持握在手上。用户在操控便携式音频播放设备时,则需要持握便携式音频播放设备并在设备的触控显示屏上进行手势操作,或者通过有线耳塞的线控装置实现简单的音频切换、音量调节等功能。
虽然在市面上也出现过在便携式音频播放设备上安装挂绳,以使便携式音频播放设备挂在脖子上,以方便用户对设备的操控,但是用户操控设备仍然主要采用手势操作或者线控操作,使用上仍存在不便。
另外,在目前的智能穿戴设备中,出现了一些头戴式智能设备,这些智能设备以头戴式耳塞相同的佩戴方式佩戴在头部,能够提供更为丰富的功能体验。但是研究发现,头戴式智能设备长期佩戴容易弄乱用户的发型;头戴式智能设备由于两个耳塞收到头梁的作用而压迫用户的双耳,长期佩戴容易引起耳部不适;用户也不愿意在炎热的夏天佩戴头戴式智能设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用于脖戴式语音交互耳机的振动马达,以至少解决相关技术中的便携式音频播放设备操控无反馈,客户无法知道是否操作的问题。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用于脖戴式语音交互耳机的振动马达,所述用于脖戴式语音交互耳机包括耳塞和主机,所述主机包括控制装置,所述控制装置通过卡扣固定于所述主机上,其特征在于,所述振动马达通过柔性线缆与所述控制装置连接,或所述振动马达集成于所述控制装置上。
优选的是,所述振动马达包括线圈和磁钢,所述线圈缠绕在所述磁钢内部。
上述任一项优选的是,所述线圈的内部设有芯子,用于缠绕线缆。
上述任一项优选的是,所述磁钢为薄壁圆筒形,与所述线圈同轴设置。
上述任一项优选的是,还包括上盖板、弹簧、质量块和机壳。
上述任一项优选的是,所述上盖板与所述弹簧的一端面通过卡扣连接,或所述上盖板与所述弹簧的一端面为一整体结构。
上述任一项优选的是,所述弹簧为锥形弹簧、圆柱形弹簧或弹片。
上述任一项优选的是,所述质量块与弹簧的另一端面连接,所述质量块的中心与所述弹簧的中心重合。
上述任一项优选的是,所述机壳的一侧与所述上盖板通过卡扣连接,且同时在连接处设有胶粘层。
上述任一项优选的是,所述机壳的另一侧还固定连接有线路板,所述线路板通过卡扣的连接方式与所述机壳固定连接。
通过本发明,采用的用于脖戴式语音交互耳机的振动马达,解决了用户操作脖戴式语音交互耳机,无法得知是否已经操作有效的技术问题。实现了无论通过语音控制或触摸控制,都会向用户明确反馈的技术效果。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发明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技术的一部分,本发明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发明,并不构成对本发明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1的脖戴式语音交互耳机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1的用于脖戴式语音交互耳机的振动马达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中的标记说明:
100用于脖戴式语音交互耳机的振动马达;
1耳塞;
2主机;
20控制装置;
30振动马达;
301线圈;302磁钢;303上盖板;304弹簧;305质量块;306机壳;307线路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文中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发明。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技术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在本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用于脖戴式语音交互耳机的振动马达30,所述用于脖戴式语音交互耳机包括耳塞1和主机2,所述主机2包括控制装置20,所述控制装置20通过卡扣固定于所述主机2上,其特征在于,所述振动马达30通过柔性线缆与所述控制装置20连接,或所述振动马达30集成于所述控制装置20上。
所述振动马达30包括线圈301和磁钢302,所述线圈301缠绕在所述磁钢302内部。
所述线圈301的内部设有芯子,用于缠绕线缆。
所述磁钢302为薄壁圆筒形,与所述线圈301同轴设置。
还包括上盖板303、弹簧304、质量块305和机壳306。
所述上盖板303与所述弹簧304的一端面通过卡扣连接,或所述上盖板303与所述弹簧304的一端面为一整体结构。
所述弹簧304为锥形弹簧、圆柱形弹簧或弹片。
所述质量块305与弹簧304的另一端面连接,所述质量块305的中心与所述弹簧304的中心重合。
所述机壳306的一侧与所述上盖板303通过卡扣连接,且同时在连接处设有胶粘层。
所述机壳306的另一侧还固定连接有线路板307,所述线路板307通过卡扣的连接方式与所述机壳306固定连接。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发明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