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信息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待机模式下的系统唤醒方法。
背景技术:
在目前的电子设备,尤其是智能电视上,一般会有个待机状态,可以保持很低的功耗,这样用户重新开机时可以很快看到界面,不用等待重新开机的过程,而这个快速开机过程就是系统唤醒的过程。用户按下电源键,就可以直接看到画面,而不用等待漫长的开机,而画面出的越快,用户体验就越好。
但是,传统的智能电视完成系统唤醒的时间一般都要3秒以上,而这个时间仍然较长,容易影响用户的使用体验。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问题,本发明提出了一种待机模式下的系统唤醒方法,应用于一电子设备,其中,所述电子设备中包括多个驱动模块,所述系统唤醒方法包括:
提供一唤醒进程,所述唤醒进程执行主唤醒过程;
当所述主唤醒过程中,有所述驱动模块需要被唤醒时,创建一对应当前需要被唤醒的驱动模块的工作队列,将所述驱动模块的唤醒过程移入对应的所述工作队列中执行,所述唤醒线程继续执行所述主唤醒过程。
上述的系统唤醒方法,其中,所述电子设备为智能电视机。
上述的系统唤醒方法,其中,需要被唤醒的不同的驱动模块对应的所述工作队列中的所述唤醒过程持续的时间不同。
上述的系统唤醒方法,其中,所述电子设备包括多个处理器,每个所述工作队列分配给一个独立的所述处理器进行处理。
上述的系统唤醒方法,其中,于所述工作队列的数量超过所述处理器的数量时,停止新的所述工作队列的增加,直到出现空闲的所述处理器。
上述的系统唤醒方法,其中,还包括:
跳过锁屏界面的显示。
上述的系统唤醒方法,其中,所述驱动模块包括:
液晶显示屏,和/或协调器。
上述的系统唤醒方法,其中,所述工作队列完成后删除所述工作队列。
有益效果:本发明提出的一种待机模式下的系统唤醒方法,能够快速唤醒系统,保证了用户的使用体验。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一实施例中待机模式下的系统唤醒方法的步骤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进一步说明。
在一个较佳的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提出了一种待机模式下的系统唤醒方法,可以应用于一电子设备,其中,电子设备中包括多个驱动模块,系统唤醒方法可以包括:
提供以唤醒进程,唤醒进程执行主唤醒过程;
当主唤醒过程中,有驱动模块需要被唤醒时,创建一对应当前需要被唤醒的驱动模块的工作队列,将驱动模块的唤醒过程移入对应的工作队列中执行,唤醒线程继续执行主唤醒过程。
上述技术方案的系统唤醒方法可以应用于安卓系统的电子设备,但这只是一种优选的情况,在其他情况下还可以应用于其他操作系统的电子设备中;传统的系统唤醒方法的唤醒时间大约为3秒左右,采用本发明中的系统唤醒方法可以将唤醒时间缩短至1秒左右;更为具体的原理是,传统的电子设备中多个驱动模块是按照顺序依次完成每个驱动模块的唤醒任务的,采用本发明中的唤醒方法后,由于创建了工作队列,使得多个唤醒任务可以并列进行,从而大大降低唤醒时间;每个唤醒任务所消耗的时间一般是不同的,例如为100ms(毫秒),或150ms,或200ms等;采用多个工作队列可以采用分时复用的规则,使得多个工作队列中的唤醒过程几乎同时进行。
在一个较佳的实施例中,电子设备可以为智能电视机,但这只是一种可选的情况,还可以是智能手机或平板等。
在一个较佳的实施例中,需要被唤醒的不同的驱动模块对应的工作队列中的唤醒过程持续的时间不同。
在一个较佳的实施例中,电子设备包括多个处理器,每个工作队列分配给一个独立的处理器进行处理。
上述实施例中,优选地,于工作队列的数量超过处理器的数量时,停止新的工作队列的增加,直到出现空闲的处理器。
上述技术方案中,也可以是具有多个核心的单个处理器,通过分配不同的核心处理不同的工作队列进行实现。
在一个较佳的实施例中,还可以包括:
在开机启动时跳过锁屏界面的显示。
上述技术方案中,除了上述的方式,还可以采用例如将电子设备的操作系统提供的冗余功能关闭,尤其对于安卓操作系统来说,智能电视机不适用电话功能,因此可以将这类功能关闭从而提高系统唤醒的速度;还可以删除一个或多个驱动模块中的调试信息来提高唤醒的速度。
在一个较佳的实施例中,驱动模块可以包括:
液晶显示屏,和/或协调器等。
在一个较佳的实施例中,工作队列完成后删除工作队列。
综上所述,本发明提出的一种待机模式下的系统唤醒方法,应用于一电子设备,电子设备中包括多个驱动模块,系统唤醒方法包括:提供一唤醒进程,唤醒进程执行主唤醒过程;当主唤醒过程中,有驱动模块需要被唤醒时,创建一对应当前需要被唤醒的驱动模块的工作队列,将驱动模块的唤醒过程移入对应的工作队列中执行,唤醒线程继续执行主唤醒过程;其中,每个工作队列对应一个唤醒任务;能够快速唤醒系统,保证了用户的使用体验。
通过说明和附图,给出了具体实施方式的特定结构的典型实施例,基于本发明精神,还可作其他的转换。尽管上述发明提出了现有的较佳实施例,然而,这些内容并不作为局限。
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阅读上述说明后,各种变化和修正无疑将显而易见。因此,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应看作是涵盖本发明的真实意图和范围的全部变化和修正。在权利要求书范围内任何和所有等价的范围与内容,都应认为仍属本发明的意图和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