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屏方法及装置与流程

文档序号:35283623发布日期:2023-09-01 04:08阅读:41来源:国知局
录屏方法及装置与流程

本申请涉及电子信息,尤其涉及一种录屏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1、目前,在线视频、网课等应用程序的使用日益广泛,用户可以通过这些应用程序分享视频来分享生活、工作、学习等各个方面的心得、技巧或知识等。随之而来的就是用户对于录制视频的需求增加。如果用户想要录制正在观看的视频,只能通过应用程序中的下载功能进行下载,但是很多应用程序不支持视频下载。因此,用户只能通过其他录屏应用录制。

2、但是,目前的这些录屏应用都是通过录制屏幕画面功能来实现视频录制的,这会导致录制期间屏幕上出现的弹窗、弹幕等干扰因素也会被录制进去,影响录制到的视频的质量。举例说明,假设a应用是一个网课应用,正在播放网课视频,b应用是一个录屏应用,当利用b应用对a应用正在播放的视频录屏的时候,在传统方案中,实际录制的是a应用播放视频期间的屏幕画面和播放出来的声音,假设a应用在播放视频期间,屏幕上出现了短信弹窗或者出现了加载中这类中断提示等,都会被录制到最后的视频中,影响用户体验。

3、因此,如何更好的对视频应用播放的视频进行录屏是亟待解决的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思路

1、本申请提供一种录屏方法及装置,能够更好的对视频应用播放的视频进行录屏。

2、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种录屏方法,该方法包括:利用第一应用对第二应用播放的视频进行录屏,得到第一录制视频,第二应用的视频流可解码,第一录制视频是利用第二应用播放的视频对应的视频流得到的,第一录制视频不包含屏幕附加信息。

3、在本申请的技术方案中,第一应用对第二应用的录屏,不再是屏幕画面的录制,而是利用第二应用的视频流来得到第一录制视频,因此第一录制视频是纯净的视频,不包含屏幕附加信息。

4、需要说明的是,第二应用的视频流可解码,才可以在解码后获取到视频流,如果不能解码,就无法获取到视频流,也就无法得到第一录制视频。

5、屏幕附加信息可以理解为播放视频期间,屏幕上出现的视频画面之外的信息。在一种实现方式中,屏幕附加信息包括弹窗信息或弹幕中的至少一项。

6、虽然本申请主要为了获取纯净的视频而采用获取视频流的方式来实现录制,但是第一应用还可以采用传统方案对第三应用进行录制。也就是说,使得第一应用既能够对视频流可解码的视频应用进行录制,又可以对视频流不可解码的视频应用进行录制。

7、结合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的某些实现方式中,上述方法还包括:利用第一应用对第三应用播放的视频进行录屏,得到第二录制视频,第三应用的视频流不可解码,第二录制视频是利用第三应用播放的视频对应的屏幕画面得到的,第二录制视频包含屏幕附加信息。

8、结合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的某些实现方式中,在利用第一应用对第二应用播放的视频进行录屏,得到第一录制视频时,可以包括:第一应用获取第二应用播放的视频对应的视频流数据;第一应用利用视频流数据合成第一录制视频。

9、对于目前的电子设备,不同应用之间是相互独立的,所以需要利用第一应用来获取第二应用的数据,才能进一步利用第一应用对这些数据进行处理。

10、结合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的某些实现方式中,在第一应用获取第二应用的视频流数据时,可以包括:在第二应用的视频流解码后,获取视频流数据的可读取缓存区;对存入到可读取缓存区的视频流数据压缩后存入共享内存;第一应用从共享内存中读取压缩后的视频流数据。

11、对于目前的电子设备,在线视频播放期间,视频应用传入的解码前的视频流的都是无法获取(截取)的。因此,在本申请实施例中,在视频应用播放视频期间,在视频流解码后,获取到视频流数据的缓存区,从而进一步获取到正在播放的视频对应的视频流数据。

12、在一个例子中,可以通过修改源视频流的处理流程来获取。经分析,在电子设备的原生处理过程中,当进行送显时会将视频流存储到第一缓存区,其他情况存储到第二缓存区。由于第一缓存区中的数据是无法读取出来的,导致没有办法获取到视频应用播放视频对应的视频流。经研究发现,虽然第一缓存区的数据是不能读取的,但是第二缓存区的数据是可以读取出来的。因此,本申请实施例采用将该处理流程修改为无论是否送显都存储到可读取缓存区(即此处的第二缓存区),从而使得视频应用的数据流一直是可获取的。则当执行上述第一应用获取第二应用播放的视频对应的视频流数据的步骤时,就能够利用上述可读取缓存区获取到视频流了。

13、上述视频压缩的步骤,可以在满足需求的情况下减少视频流的数据量,减少后续处理的负担。此外,共享内存的方式能够进一步提高处理效率。

14、结合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的某些实现方式中,对存入到可读取缓存区的视频流数据进行压缩可以包括:对可读取缓存区的视频流数据进行等比例压缩和分辨率取偶,得到分辨率为偶数的压缩后的视频流数据。视频压缩时,传入的视频流的分辨率须为偶数,否则可能会导致转码失败(图像花屏)。当进行等比例缩放时,可能得到缩放后的分辨率是奇数。因此可以通过对缩放后的分辨率进行取偶操作,保证后续处理时压缩后的视频流的分辨率是偶数,避免转码失败导致的图像花屏。

15、结合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的某些实现方式中,在第一应用利用视频流数据合成第一录制视频时,可以包括:利用第一应用将视频流数据与第二应用播放的视频对应的音频数据进行合成,得到第一录制视频;或者,利用第一应用将压缩后的视频流数据与第二应用播放的视频对应的音频数据进行合成,得到第一录制视频。

16、也就是说,如果没有进行视频流数据的压缩,在合成时利用的就是没有压缩的视频流数据,如果进行了视频流数据的压缩,在合成时利用的就是压缩后的视频流数据。例如,假设在上述步骤时是将第二应用的视频流数据压缩并存入共享内存,且压缩期间采用了等比例压缩和分辨率取偶,第一应用从共享内存中读取的就是压缩后的视频流数据,且压缩后的视频流数据的分辨率是偶数,此时合成视频时利用的就是上述压缩后的且分辨率是偶数的视频流数据。

17、第二方面,提供了一种录屏装置,该装置包括由软件和/或硬件组成的用于执行第一方面中的任意一种方法的单元。

18、第三方面,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包括存储器、处理器以及存储在存储器中并可在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当处理器执行计算机程序时能够实现第一方面的任意一种方法。

19、第四方面,提供了一种芯片,包括处理器,该处理器用于读取并执行存储在存储器中的计算机程序,当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能够实现第一方面的任意一种方法。

20、可选地,该芯片还包括存储器,存储器与处理器电连接。

21、可选地,该芯片还可以包括通信接口。

22、第五方面,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该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当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能够实现第一方面的任意一种方法。

23、第六方面,提供了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该计算机程序产品包括计算机程序,当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能够实现第一方面的任意一种方法。



技术特征:

1.一种录屏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屏幕附加信息包括弹窗信息或弹幕中的至少一项。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利用第一应用对第二应用播放的视频进行录屏,得到第一录制视频,包括: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利用所述第一应用获取所述第二应用的视频流数据,包括: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对存入到所述可读取缓存区的视频流数据进行压缩,包括:

7.根据权利要求4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利用所述第一应用将所述视频流数据合成所述第一录制视频,包括:

8.一种录屏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屏幕附加信息包括弹窗信息或弹幕中的至少一项。

10.根据权利要求8或9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单元还用于:

11.根据权利要求8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单元具体用于: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单元具体用于: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单元具体用于:

14.根据权利要求11至13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单元具体用于:

15.一种电子设备,包括存储器、处理器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中并可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如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

16.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其特征在于,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


技术总结
本申请提供一种录屏方法及装置,该方法包括:利用第一应用对第二应用播放的视频进行录屏,得到第一录制视频,第二应用的视频流可解码,第一录制视频是利用第二应用播放的视频对应的视频流得到的,第一录制视频不包含屏幕附加信息。在本申请的技术方案中,第一应用对第二应用的录屏,不再是屏幕画面的录制,而是利用第二应用的视频流来得到第一录制视频,因此第一录制视频是纯净的视频,不包含屏幕附加信息。

技术研发人员:王逸凡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荣耀终端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
技术公布日:202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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