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力电话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559876阅读:2067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声力电话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通信设备,为一种声力电话,适用于各种爆炸性环境。
现有的声力电话通常是由发电机、发电机的驱动装置、齿轮变速机构、送话器、受话器及相应的保护电路和相应的引出线组成,但其保护电路采用复杂的集成电路,不但该集成电路结构复杂、来源困难,不利于声力电话的国产化,而且该集成电路成本高,使整个声力电话的成本提高。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为提供一种成本低且易于国产化生产的声力电话。
本实用新型是采用如下措施实现的该声力电话由发电机、发电机驱动装置、与发电机动力输入轴相联的齿轮变速机构、串接在发电机两输出端的送话器、受话器、相应的保护电路及相应的引出线组成,所述的保护电路为由两二极管组成且两者正负极分别相连后串接在电路中的限流保护电路,保证在各声力电话之间的传输线发生短路时,短路电流的值控制在煤矿井下安全指标范围内,由两二极管组成且两者正负极分别相联后并联在受话器两端的抗冲击保护电路,以避免在进行通话时发电机发电有大电流通过受话器而引起的噪声对人体听力的损坏,由于抗冲击保护电路的分流作用,可减少通过受话器的电流,降低由此引起的噪声。由两稳压管组成且两者正极相连后并联在发电机两输出端的限幅保护电路,由于本机为感性电路,且根据国家防爆规程规定和本机的电感量该电路工作电压不能超过10V,最大工作电流不能超过300mA,所以当发电机的输出电压高于某一指定值时,限幅保护电路导通将工作电压稳定在该指定值,从而达到国家防爆规程的要求。为增加本机工作的可靠性,电路中可采用双重限幅保护电路,即由四只稳压管组成限幅保护电路,四只稳压管的阳极相连。本实用新型中限流保护电路采用硅管,其导通电压为0.7V,而在各声力电话通话过程中电路中为微电流微电压传输,所以在通话过程中限流保护电路处于截止状态,起到通话过程中的传输电流与发电机隔离的作用。
本实用新型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简化了构成声力电话的电路元件,使该产品的国产化成为可能,并且降低了成本,由于本机送受话的灵敏度高,所以由本机构成的整个通信系统不存在电源,增加了在各种爆炸性环境使用该产品的安全性与可靠性。
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外型结构图;附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具体电路图。
实施例该声力电话由发电机、发电机驱动装置、与发电机动力输入轴相联的齿轮变速机构、串接在发电机两输出端的送话器1、受话器2、相应的保护电路及相应的引出线3组成,本实施例中的发电机驱动装置为与齿轮变速机构相联且带有加强筋的圆柱形手轮4,所述的保护电路为由二极管D1、D2组成且两者正负极分别相连后串接在电路中的限流保护电路,由二极管D3、D4组成且两者正负极分别相联后并联在受话器2两端的抗冲击保护电路,由稳压管D5-8组成且两两并联在发电机两输出端、四只稳压管的正极相连的限幅保护电路,工作时,该声力电话通过引出线3与其它的声力电话相联,当转动发电机驱动装置即手轮4时,通过齿轮变速机构加速后,带动发电机旋转,使其输出端产生电压,该电压通过送话管、受话器构成回路,使送话器发出声响,同时将该电压通过引出线3传输到其它声力电话,使其它电话的送话器发出声响,起到呼叫作用,如果在电压传输过程中传输线路发生短路现象,由于限流保护电路的存在,该短路电流可控制在安全电流的范围,当发电机的输出电压大于某一指定数值时(本实施例中的该指定数值为8.2V),限幅保护电路导通,从而将工作电压稳定在8.2V,通话开始后,发电机即处于非工作状态,在通话过程中如果由于意外情况发电机发电,过大的电流通过受话器引起的噪声会造成人耳的损伤,抗冲击保护电路此时可起到分流作用,减小通过受话器的电流,从而减小因此而产生的噪音。
权利要求1.一种声力电话,由发电机、发电机驱动装置、与发电机动力输入轴相联的齿轮变速机构、串接在发电机两输出端的送话器、受话器、相应的保护电路及相应的引出线组成,其特征为所述的保护电路为由两二极管组成且两者正负极分别相连后串接在电路中的限流保护电路,由两二极管组成且两者正负极分别相连后并联在受话器两端的抗冲击保护电路,由两稳压管组成且两者正极相连后并联在发电机两输出端的限幅保护电路。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声力电话,其特征为所述的限幅保护电路可以为双重限幅保护电路,四只稳压管的阳极相连。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为一种声力电话,由发电机、发电机驱动装置、与发电机动力输入轴相联的齿轮变速机构,串接在发电机两输出端的送话器、受话器、相应的保护电路及相应的引出线组成,本产品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简化了构成声力电话的电路元件,使该产品的国产化成为可能,并且降低了成本,由于本机送受话的灵敏度高,所以由本机构成的整个通信系统不存在电源,增加了在各种爆炸性环境使用该产品的安全性与可靠性。
文档编号H04M1/18GK2057796SQ89217499
公开日1990年5月30日 申请日期1989年9月30日 优先权日1989年9月30日
发明者郭东升 申请人:山西无线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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