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记录仪的外挂式摄像头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830099阅读:2496来源:国知局
执法记录仪的外挂式摄像头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执法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执法记录仪的外挂式摄像头。
【背景技术】
[0002]执法记录仪又称警用执法记录仪或现场执法记录仪。执法记录仪是针对执法部门的实际需求,设计研发的一款高科技警用单兵产品,适用各个警种。集数码摄像、数码照相、对讲送话器功能于一身,能够对执法过程中进行动态、静态的现场情况数字化记录。执法记录仪以其重量轻、体积小、佩带灵活方便、防水、防震、抗摔能力好等优点在警用现场执法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0003]执法记录仪集录音、录像、拍照于一身,且为了能更准确获取执法证据,需要对执法现场的环境进行记录,如在记录仪中设置温度传感器、湿度传感器等,为了能在黑暗环境中依然能采集证据,通常在记录仪上设置有LED灯。因此,执法记录仪的体积目前无法做到非常小,且重量也比较重。目前执法记录仪通常是佩戴在肩上,但执法记录仪的体积及重量,给执法人员的行动带来一定妨碍,且佩戴在肩上的执法记录仪容易偏位,导致录像的偏移对象,影响证据的有效采集。
【实用新型内容】
[000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和缺陷,提供一种执法记录仪的外挂式摄像头,通过数据线与执法记录仪连接,使用更加方便。
[0005]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
[0006]执法记录仪的外挂式摄像头,包括摄像头组件及背夹组件,所述摄像头组件包括摄像头本体及分别连接摄像头本体和背夹组件的连接件,所述连接件通过数据线与执法记录仪连接。
[0007]所述连接件包括固定套筒及旋转内筒,旋转内筒的第一端与摄像头本体固定连接,另一端套接在固定套筒内,并可相对于固定套筒旋转。
[0008]所述旋转内筒与固定套筒套接的一端外壁设置有一凹槽,该凹槽内设置有一螺钉,该螺钉的一部分套入在伸缩弹簧中,且螺钉略突出于凹槽;所述固定套筒内壁设置有一条以上对螺钉进行限位的凸筋。
[0009]所述固定套筒外壁设置有第一防滑结构。
[0010]所述第一防滑结构为一条以上的第一防滑凸脊。
[0011 ] 所述连接件与背夹组件可拆卸式连接,方便组装和拆卸。
[0012]所述固定套筒外壁设置有凸起件,所述背夹组件设置有大小与凸起件匹配的卡槽。
[0013]所述背夹组件还设置有一用于锁定凸起件的弹性卡扣。
[0014]所述摄像头本体的外壁设置有第二防滑结构。
[0015]所述第二防滑结构为一条以上的第二防滑凸脊。
[0016]所述背夹组件包括上夹板及下夹板,所述上夹板的一端和下夹板的一端通过双臂弹簧和销钉连接。
[0017]所述上夹板的另一端与下夹板的另一端分别在彼此相向的面设置相应的锯齿部,两锯齿部齿合。
[0018]所述上夹板的上表面设置有第三防滑结构。
[0019]所述第三防滑结构为一条以上的凸脊。
[0020]所述数据线与执法记录仪连接的连接端设置有用于固定数据线及执法记录仪的固定螺丝。
[0021]本实用新型相比现有技术包括以下优点及有益效果:
[0022](I)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执法记录仪的外挂式摄像头,通过数据线与执法记录仪连接,使用方便,执法人员不需要将整个执法记录仪佩戴在肩上,只需将该体积小的外挂式摄像头,不易偏位,提高证据采集的有效性,且大大减少对执法人员行动的妨碍。
[0023](2)通过将转内筒的第一端与摄像头本体固定连接,另一端套接在固定套筒内,并可相对于固定套筒旋转,在实际应用时,可通过旋转摄像头本体调节拍摄或录像的角度,使用灵活、方便。
[0024](3)通过在数据线与执法记录仪连接的连接端设置用于固定数据线及执法记录仪的固定螺丝,将数据线和执法记录仪进一步固定,避免工作中不小心将数据线的接头与执法记录仪的接口接触松动而不能及时、有效地将拍摄视频传输到执法记录仪。
【附图说明】
[0025]图1为实施例中执法记录仪的外挂式摄像头的结构示意图;
[0026]图2为实施例中连接件的结构示意图;
[0027]图3为实施例中摄像头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0028]图4为实施例中背夹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0029]图5为实施例中数据线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30]下面结合实施例及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描述,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不限于此。
[0031]实施例
[0032]如图1、图5所示,执法记录仪的外挂式摄像头,包括摄像头组件I及背夹组件2,所述摄像头组件包括摄像头本体11及分别连接摄像头本体和背夹组件的连接件12,所述连接件通过数据线3与执法记录仪(图中未示出)连接。
[0033]如图3所示,所述连接件包括固定套筒121及旋转内筒122,旋转内筒的第一端与摄像头本体固定连接,另一端套接在固定套筒内,并可相对于固定套筒旋转。所述旋转内筒与固定套筒套接的一端外壁设置有一凹槽122-1,该凹槽内设置有一螺钉122-2,该螺钉的一部分套入在伸缩弹簧122-3中,且螺钉略突出于凹槽;所述固定套筒内壁设置有若干条凸筋121-1,用于对旋转内筒的螺钉进行限位。转动摄像头本体时,凸筋挤压螺钉,在伸缩弹簧的作用下螺钉向凹槽内缩,从而旋转内筒相对于固定套筒旋转。
[0034]所述固定套筒外壁设置有第一防滑结构122-4,所述第一防滑结构为一条以上的第一防滑凸脊。
[0035]如图2、图4图所述连接件与背夹组件可拆卸式连接。具体为所述固定套筒外壁设置有凸起件122-5,所述背夹组件设置有大小与凸起件匹配的卡槽221。所述背夹组件还设置有一用于锁定凸起件的弹性卡扣222,该弹性卡扣设置在卡槽的开口端。当固定套筒与背夹组件装配时凸起件顺着卡槽的开口移动至卡槽的底部,在移动过程中按压了弹性卡扣,当凸起件移动至卡槽的底部时弹性卡扣弹起,从卡槽的开口端对凸起件进行限位;拆卸固定套筒与背夹组件时,先按压弹性卡扣,在将凸起件从卡槽底部移动向卡槽的开口端移动,最终离开卡槽。
[0036]如图3所示,所述摄像头本体的外壁设置有第二防滑结构111,所述第二防滑结构为一条以上的第二防滑凸脊。
[0037]如图4所示,所述背夹组件包括上夹板21及下夹板22,所述上夹板的一端和下夹板的一端通过双臂弹簧23和销钉24连接。所述上夹板的另一端与下夹板的另一端分别在彼此相向的面设置相应的锯齿部25,两锯齿部齿合。所述上夹板的上表面设置有第三防滑结构(图中未示出)。所述第三防滑结构为若干条凸脊。
[0038]如图5所示,所述数据线与执法记录仪连接的一个连接端设置有用于固定数据线及执法记录仪的固定螺丝31,该连接端接至执法记录仪的AV-1n接口。所述数据线的另一连接端接至固定套筒。
[0039]此外,上述外挂式摄像头还可以别在执法人员的背后,以防“袭警”事件的发生,确保执法人员的生命安全。
[0040]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主权项】
1.执法记录仪的外挂式摄像头,其特征在于:包括摄像头组件(I)及背夹组件(2),所述摄像头组件包括摄像头本体(11)及分别连接摄像头本体和背夹组件的连接件(12),所述连接件通过数据线(3)与执法记录仪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执法记录仪的外挂式摄像头,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件包括固定套筒(121)及旋转内筒(122),旋转内筒的第一端与摄像头本体固定连接,另一端套接在固定套筒内,并可相对于固定套筒旋转。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执法记录仪的外挂式摄像头,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转内筒与固定套筒套接的一端外壁设置有一凹槽(122-1),该凹槽内设置有一螺钉(122-2),该螺钉的一部分套入在伸缩弹簧(122-3)中,且螺钉略突出于凹槽;所述固定套筒内壁设置有一条以上对螺钉进行限位的凸筋(121-1)。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执法记录仪的外挂式摄像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套筒外壁设置有第一防滑结构(122-4),所述第一防滑结构为一条以上的第一防滑凸脊。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执法记录仪的外挂式摄像头,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件与背夹组件可拆卸式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执法记录仪的外挂式摄像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套筒外壁设置有凸起件(122-5),所述背夹组件设置有大小与凸起件匹配的卡槽(221)。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执法记录仪的外挂式摄像头,其特征在于:所述背夹组件还设置有一用于锁定凸起件的弹性卡扣(222)。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任一项所述的执法记录仪的外挂式摄像头,其特征在于:所述背夹组件包括上夹板(21)及下夹板(22),所述上夹板的一端和下夹板的一端通过双臂弹簧(23)和销钉(24)连接,所述上夹板的另一端与下夹板的另一端分别在彼此相向的面设置相应的锯齿部(25),两锯齿部齿合。
9.根据权利要求1至7任一项所述的执法记录仪的外挂式摄像头,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本体的外壁设置有第二防滑结构(111),所述第二防滑结构为一条以上的第二防滑凸脊。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7任一项所述的执法记录仪的外挂式摄像头,其特征在于:所述数据线与执法记录仪连接的连接端设置有用于固定数据线及执法记录仪的固定螺丝(31)。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执法记录仪的外挂式摄像头,包括摄像头组件及背夹组件,所述摄像头组件包括摄像头本体及分别连接摄像头本体和背夹组件的连接件,所述连接件通过数据线与执法记录仪连接。通过数据线与执法记录仪连接,使用方便,执法人员不需要将整个执法记录仪佩戴在肩上,只需将该体积小的外挂式摄像头,不易偏位,提高证据采集的有效性,且大大减少对执法人员行动的妨碍。
【IPC分类】H04N5-76, H04N5-225
【公开号】CN204539277
【申请号】CN201420846461
【发明人】王旭亮
【申请人】广东恒诺实业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8月5日
【申请日】201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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