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性视音频对讲高速球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849968阅读:274来源:国知局
定向性视音频对讲高速球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属于监控装置领域,尤其是指一种其内设置可对讲的音视频装置的高速球。
【背景技术】
[0002]高速球作为一种全方位的监控装置,应用于各种场所,目前的高速球通常只能摄录所监控区域内发生的事件,当监控区域出现异常情况,如,无关人员闯入监控区域,无法通过及时最直接的方式警告驱离,需要工作人员到现场驱离;或者有人在监控区域做应当被禁止的事情时,诸如打架斗殴、乱倒垃圾等,监控室工作人员无法及时直接干预,需要到现场处理;因此,此类高速球在一些应用场合功能单一,在使用上存在不便。

【发明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设有麦克风和喇叭的高速球,且麦克风、喇叭与摄像机同步转动,便于监控室工作人员及时通过喇叭干预监控区域出现的应当被禁止的事情并通过麦克风与监控区域的人员实现通话,而无需到现场处理,使用方便。
[000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为:定向性视音频对讲高速球,包括:壳体,设于壳体内的水平电机及竖直电机,与壳体活动连接的摄像机外壳,设于摄像机外壳内的摄像机,竖直电机与摄像机外壳通过皮带连接;所述摄像机外壳内还设有喇叭和麦克风,喇叭和麦克风的前端位于摄像机外壳的外表面上且可随着摄像机外壳转动。
[0005]所述麦克风位于摄像机下方,喇叭位于摄像机侧方。
[0006]本实用新型采用上述技术方案以后,具有以下优点:在摄像机外壳内设置麦克风及喇叭,二者的前端,即开口位于摄像机外壳的前表面上,并与摄像机外壳摄像机同步转动,同现有技术相比,便于监控室工作人员及时通过喇叭干预监控区域出现的应当被禁止的事情并通过麦克风与监控区域的人员实现通话,而无需到现场处理,使用方便,提高了工作效率。
【附图说明】
[0007]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示意图;
[0008]图2为图1的A-A视图;
[0009]图3为图1的B-B视图;
[0010]图4为图1的截面示意图;
[0011]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仰视方向示意图
[0012]图6为本实用新型的喇叭随摄像机外壳转动时的位置示意图;
[0013]图7为本实用新型的麦克风随摄像机外壳转动时的位置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4]为了使本技术领域的人员更好地理解本新型方案,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0015]如图1-4所示,定向性视音频对讲高速球,包括:壳体1,设于壳体I内的水平电机2及竖直电机3,与壳体活动连接的摄像机外壳4,设于摄像机外壳内的摄像机5,竖直电机3与摄像机外壳4通过皮带6连接;所述摄像机外壳4内还设有喇叭7和麦克风8,喇叭7和麦克风8的前端位于摄像机外壳的外表面上且可随着摄像机外壳转动。
[0016]所述麦克风8位于摄像机5下方,喇叭7位于摄像机5侧方。
[0017]如图5所述,平台式安装的云台高速球示意图。
[0018]如图6所示,摄像机5及喇叭7可随着高速球在水平方向360度转动,且摄像机外壳4可在竖直方向95度转动。
[0019]如图7所示,云台高速球能竖直方向旋转95度,即摄像机外壳带动摄像机、喇叭及麦克风在竖直方向的转动角度达到95度。
[0020]便于监控室工作人员及时通过喇叭7干预监控区域出现的应当被禁止的事情,诸如在监控区域发生乱倒垃圾、打架斗殴的事情时,而监控区域的人员则可通过麦克风8与监控室工作人员实现通话,从而无需监控室工作人员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到现场处理,故本实用新型使用方便。
[0021]虽然通过实施例描绘了本发明创造,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知道,本实用新型有许多变形和变化而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希望所附的权利要求包括这些变形和变化而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
【主权项】
1.定向性视音频对讲高速球,包括:壳体,设于壳体内的水平电机及竖直电机,与壳体活动连接的摄像机外壳,设于摄像机外壳内的摄像机,竖直电机与摄像机外壳通过皮带连接;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机外壳内还设有喇叭和麦克风,喇叭和麦克风的前端位于摄像机外壳的外表面上且可随着摄像机外壳转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定向性视音频对讲高速球,其特征在于,所述麦克风位于摄像机下方,喇叭位于摄像机侧方。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定向性视音频对讲高速球,包括:壳体,设于壳体内的水平电机及竖直电机,与壳体活动连接的摄像机外壳,设于摄像机外壳内的摄像机,竖直电机与摄像机外壳通过皮带连接;所述摄像机外壳内还设有喇叭和麦克风,喇叭和麦克风的前端位于摄像机外壳的外表面上且可随着摄像机外壳转动。同现有技术相比,便于监控室工作人员及时通过喇叭干预监控区域出现的应当被禁止的事情并通过麦克风与监控区域的人员实现通话,而无需到现场处理,使用方便。
【IPC分类】H04N5-225, H04N7-18
【公开号】CN204559759
【申请号】CN201520094667
【发明人】梅红坤
【申请人】梅红坤
【公开日】2015年8月12日
【申请日】201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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