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不受电源限制的携带式大功率扩声器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9000750阅读:177来源:国知局
一种不受电源限制的携带式大功率扩声器的制造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不受电源限制的携带式大功率扩声器。
【背景技术】
[0002]在目前社会生活中,扩声设备应用已非常普遍,室内有各种高传真扩声器,在公共场所也有的地方设置有扩声器,尤其是在室外的大型群众活动中,更是离不开扩声器,但是如果一旦离开了电源,则依靠电源工作的扩声器将无法工作,如遇到突发事件如地震等自然灾害时,此时就需要用目前的手提式电喇叭喊话了,现在的手提式电喇叭是上世纪六十年代的产品,使用干电池作为电源,其电压低功率小,如果做到3—一5瓦的输出功率,则手持时已感觉很重了,如果还要提高输出功率则更是不可能了,但是如果要应对较大的突发事件如作为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时,就需要一个较大的扩音设备来进行广播,目前的手提式电喇叭已无法满足需要,亟待开发出一种功率大,便于携带的扩声器来满足在无电源情况下的大功率发声的需求。

【发明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解决现有技术中手提式电喇叭所存在的功率小的问题,提供一种不受电源限制的携带式大功率扩声器。本实用新型设计不受电源限制的携带式大功率扩声器,包括箱体、蓄电池、发声单元、号筒、控制电路、扩大电路,音量旋纽、调节旋纽、话筒插孔、话筒,其特征在于:安装在箱体上的发声单元和号筒呈直角放置,所述的号筒的前端大开口位于箱体的前顶端,号筒后部有一 90度的折角筒,号筒末端小开口处连接发声单元。所述的蓄电池为锂电池。在箱体上设置有背带。在箱体上设置有音频输入/出孔连接控制电路。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可以以较大输出功率来发声,保证在大型集会或者发生自然灾害时的应急广播,用于应对突发情况的发生,广播时利用背带用肩膀代替手持,减轻原来使用时单手持手提式电喇叭不堪负担的问题,也可以将其放置在固定地点工作,当广播时音量不够,还可以并上一台或多台同时工作,如果用于音乐会的使用,可以接上一个低音喇叭,当然可以在扩大电路上增加一个低音端,进行音乐会的临时之用。
【附图说明】
[0004]附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剖面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示意图,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使用状态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05]图中不受电源限制的携带式大功率扩声器,包括箱体1、蓄电池2、发声单元3、号筒4、控制电路5、扩大电路12、音量旋纽6、调节旋纽7、话筒插孔8、话筒9,其特征在于:安装在箱体上的发声单元和号筒呈直角放置,所述的号筒的前端大开口位于箱体的前顶端,号筒后部有一 90度的折角筒,号筒末端小开口处连接发声单元。所述的蓄电池为锂电池。在箱体上设置有背带10。在箱体上设置有音频输入/出孔11连接控制电路。
[0006]由于本扩声器主要用于语言的广播,因此设计时,其喇叭的发音的范围在250赫兹,这样号筒的长度及筒口的尺寸可以适当短一点和小一点,为了尽量缩小箱体的外形尺寸,因此采用折角号筒设计,而蓄电池及控制电路等均设置在箱体的底部,保证箱体的稳定性。如果发生大的自然灾害或者是大型活动,一个扩声器不够,则可以用多台并接的方式,利用音频输出孔连接其它并接的扩声器,达到多台扩声的效果。接上低音喇叭还可以用于音乐会的演出使用。
【主权项】
1.不受电源限制的携带式大功率扩声器,包括箱体、蓄电池、发声单元、号筒、控制电路、扩大电路,音量旋纽、调节旋纽、话筒插孔、话筒,其特征在于:安装在箱体上的发声单元和号筒呈直角放置,所述的号筒的前端大开口位于箱体的前顶端,号筒后部有一 90度的折角筒,号筒末端小开口处连接发声单元。2.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不受电源限制的携带式大功率扩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蓄电池为锂电池。3.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不受电源限制的携带式大功率扩声器,其特征在于:在箱体上设置有背带。4.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不受电源限制的携带式大功率扩声器,其特征在于:在箱体上设置有音频输入/出孔连接控制电路。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设计不受电源限制的携带式大功率扩声器,包括箱体、蓄电池、发声单元、号筒、控制电路、扩大电路,音量旋纽、调节旋纽、话筒插孔、话筒,其特征在于:安装在箱体上的发声单元和号筒呈直角放置,所述的号筒的前端大开口位于箱体的前顶端,号筒后部有一90度的折角筒,号筒末端小开口处连接发声单元。在箱体上设置有音频输入/出孔连接控制电路。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可以以较大输出功率来发声,保证在大型集会或者发生自然灾害时的应急广播,用于应对突发情况的发生,广播时利用背带用肩膀代替手持,当广播时音量不够,还可以并上一台或多台同时工作,如果用于音乐会的使用,可以接上一个低音喇叭,当然可以在扩大电路上增加一个低音端,进行音乐会的临时之用。
【IPC分类】H04R27/00
【公开号】CN204652661
【申请号】CN201520311022
【发明人】许士兴
【申请人】许士兴
【公开日】2015年9月16日
【申请日】201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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