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耳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338051阅读:85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耳机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耳机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新型耳机。
【背景技术】
[0002]现有入耳式耳机当停止使用时常常是随意的卷成一团,这样耳机下次使用时耳机线卷成一团不易于使用者将其解开,容易让强迫症抓狂。另外,当人们在做跑步等体育锻炼时,普通的入耳式耳机特别容易掉落,一不小心就会踩坏耳机,因此人们在跑步时总是习惯性的把耳机收起来,而不能享受音乐。
【实用新型内容】
[0003]为了能有效地解决入耳式耳机易掉落和耳机线易缠绕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新型耳机,其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0004]—种新型耳机,其特征在于:包括接线柱、插头体、拉头、右耳机线、右耳机、右挂耳装置、左耳机线、左耳机、左挂耳装置、卡块、卡槽,所述的接线柱安装在插头体上,所述的右耳机线一端与插头体相连,另一端与右耳机相连,所述的右耳机上安装有右挂耳装置,所述的左耳机线一端与插头体相连,另一端与左耳机相连,所述的左耳机上加工有左挂耳装置,所述的右耳机线和左耳机线通过拉头连接起来。
[0005]上述的右耳机线的左侧加工有卡块,左耳机线的右侧加工有卡槽,卡槽与卡块在拉头的作用下,能够快速的实现左耳机线与右耳机线的合在一起或者分开。
[0006]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优点:结构简单,可操作性较强,适用范围广,有效解决了耳机线难以整理的问题,让使用者能够更加方便的享受音乐。而挂耳装置的设计让使用者在运动时也能享受音乐带来的激情更加投入其中。
【附图说明】
[0007]图1: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不意图;
[0008]图2:本实用新型的右耳机部分的结构示意图;
[0009]图3:本实用新型的左耳机部分的结构示意图;
[0010]图4:本实用新型的卡槽与卡块配合部位的剖视图;
[0011]符号说明:
[0012]1.接线柱、2.插头体、3.拉头、4.右耳机线、5.右耳机、6.右挂耳装置、7.左耳机线、
8.左耳机、9.左挂耳装置、10.卡块、11.卡槽。
【具体实施方式】
[0013]下面结合附图和实例对本实用新型专利作进一步说明:
[0014]如图1、图2、图3、图4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新型耳机,包括接线柱1、插头体2、拉头3、右耳机线4、右耳机5、右挂耳装置6、左耳机线7、左耳机8、左挂耳装置9、卡块10、卡槽11,所述的接线柱I安装在插头体2上,所述的右耳机线4 一端与插头体2相连,另一端与右耳机5相连,所述的右耳机5上安装有右挂耳装置6,所述的左耳机线7—端与插头体2相连,另一端与左耳机8相连,所述的左耳机8上加工有左挂耳装置9,所述的右耳机线4和左耳机线7通过拉头3连接起来。
[0015]优选的右耳机线4的左侧加工有卡块10,左耳机线7的右侧加工有卡槽11。
[0016]当耳机不用时,可以向上拖动拉头3,与此同时右耳机线4和左耳机线7会随着其滑动而渐渐合上,当需要使用耳机时,向下拖动拉头3,右耳机线4和左耳机线7会随着其滑动而渐渐分开。当使用者跑步或运动时,可以将右挂耳装置6挂在右耳朵上,左挂耳装置9挂在左耳朵上,使其可以使耳机不至于掉落。
【主权项】
1.一种新型耳机,其特征在于:包括接线柱(I)、插头体(2)、拉头(3)、右耳机线(4)、右耳机(5)、右挂耳装置(6)、左耳机线(7)、左耳机(8)、左挂耳装置(9)、卡块(10)、卡槽(11),所述的接线柱(I)安装在插头体(2)上,所述的右耳机线(4) 一端与插头体(2)相连,另一端与右耳机(5)相连,所述的右耳机(5)上安装有右挂耳装置(6),所述的左耳机线(7)—端与插头体(2)相连,另一端与左耳机(8)相连,所述的左耳机(8)上加工有左挂耳装置(9),所述的右耳机线(4)和左耳机线(7)通过拉头(3)连接起来。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型耳机,其特征在于:右耳机线(4)的左侧加工有卡块(10),左耳机线(7)的右侧加工有卡槽(11)。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耳机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新型耳机。主要由接线柱、插头体、拉头、右耳机线、右耳机、右挂耳装置、左耳机线、左耳机、左挂耳装置、卡块、卡槽组成,所述的接线柱安装在插头体上,所述的右耳机线一端与插头体相连,另一端与右耳机相连,所述的右耳机上安装有右挂耳装置,所述的左耳机线一端与插头体相连,另一端与左耳机相连,所述的左耳机上加工有左挂耳装置,所述的右耳机线和左耳机线通过拉头连接起来。有益效果:结构简单,可操作性较强,适用范围广,有效解决了耳机线难以整理的问题,让使用者能够更加方便的享受音乐。而挂耳装置的设计让使用者在运动时也能享受音乐带来的激情更加投入其中。
【IPC分类】H04R1/10
【公开号】CN205249450
【申请号】CN201521138058
【发明人】黄颖涵
【申请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公开日】2016年5月18日
【申请日】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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