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无边地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793870阅读:412来源:国知局
一种无边地板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无边地板,所述无边地板包括底板、位于底板上的面板、以及位于面板上的塑面层,所述底板与塑面层之间设有填充部,所述底板下方形成有若干阵列排布的中空部。本实用新型中的无边地板无需设置边框,地板结构粘结牢固,不易出现起泡、脱壳、翘起等现象,提高了地板的使用寿命。
【专利说明】
一种无边地板
技术领域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地板结构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无边地板。
【背景技术】
[0002]无边型地板选用足够厚度的优质钢板,在冲压和焊接后(64个焊点)进行整形处理,并以高强度发泡水泥填充,使得全钢活动地板的边角坚硬无比,大大加强地板边沿的承载能力和足够的平整度及装饰性。可广泛应用于计算机机房、数据信息中心、程控机房、调度通讯中心、计算机教室、中央控制室、监控室、洁净厂房、无尘室等。然而,现有技术中的无边地板仍存在起泡、脱壳、翘起等问题。
[0003]因此,针对上述技术问题,有必要提供一种新的无边地板。
【实用新型内容】
[0004]为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无边地板。
[0005]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如下:
[0006]—种无边地板,所述无边地板包括底板、位于底板上的面板、以及位于面板上的塑面层,所述底板与塑面层之间设有填充部,所述底板下方形成有若干阵列排布的中空部。
[0007]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中空部为半球形。
[0008]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无边地板的侧边设有若干部分嵌设于所述底板及填充部中的塑盖。
[0009]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塑面层和面板凸出于填充部设置。
[0010]本实用新型中的无边地板无需设置边框,地板结构粘结牢固,不易出现起泡、脱壳、翘起等现象,提高了地板的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0011]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具体实施方式】中无边地板的正面结构示意图。
[0012]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具体实施方式】中无边地板的侧面结构示意图。
[0013]图3为图2中A处的局部放大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4]为了使本技术领域的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应当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0015]参图1-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一【具体实施方式】中的一种无边地板,无边地板包括底板5、位于底板上的面板2、以及位于面板上的塑面层I,底板与塑面层之间设有填充部4,底板5下方形成有若干阵列排布的中空部。
[0016]参图1、图2所示,本实施方式中的中空部为半球形,中空部阵列排布。
[0017]进一步地,无边地板的侧边设有若干部分嵌设于底板5及填充部4中的塑盖3,以提尚地板的稳定性。
[0018]参图3所示,本实施方式中的塑面层I和面板2凸出于填充部4设置,防止地板在安装时损坏塑面层。
[0019]由上述技术方案可以看出,本实用新型中的无边地板无需设置边框,地板结构粘结牢固,不易出现起泡、脱壳、翘起等现象,提高了地板的使用寿命。
[0020]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0021]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主权项】
1.一种无边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无边地板包括底板、位于底板上的面板、以及位于面板上的塑面层,所述底板与塑面层之间设有填充部,所述底板下方形成有若干阵列排布的中空部。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边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中空部为半球形。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边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无边地板的侧边设有若干部分嵌设于所述底板及填充部中的塑盖。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边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塑面层和面板凸出于填充部设置。
【文档编号】E04F15/06GK205476309SQ201620086004
【公开日】2016年8月17日
【申请日】2016年1月27日
【发明人】顾黎明, 张勇
【申请人】常州市汇丽活动地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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