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编号:10576984
提示:您尚未登录,请点 登 陆 后下载,如果您还没有账户请点 注 册 ,登陆完成后,请刷新本页查看技术详细信息。目前,对建筑材料的可燃性能试验是由人工操作给出判定结论的,其操作步骤是;检验人员将燃烧器火焰移置试样底部开始计时,在15?30秒内观察火焰的焰尖是否到达了规定高度,若达到或超过规定高度的为不合格反之为合格。在人工在开始计时和结束时间操作中存在人为误差,同时在很短时间内人眼观察火焰焰尖高度与规定高度常出现视觉误差,这种人工操作和观察不可避免的存在误差或误判,现还没有针对于此的自动判定装置。发明内容本发明为了解决以上所提问题,弥补传统技术的不足,提供了一种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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