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预防或控制农业害虫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一种杀虫组合物用于目标有用植物、目标农业害虫或其环境、目标有用植物的繁殖材料,所述杀虫组合物含有氟虫吡喹
(式I)
和氟啶脲(式II),
(式II)
所述氟虫吡喹和氟啶脲的重量配比为1:100到100:1;所述农业害虫选自蚜虫、棉铃虫、烟粉虱、介壳虫、茶小绿叶蝉、小菜蛾、稻飞虱、稻纵卷叶螟。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氟虫吡喹和氟啶脲的重量配比为1:50到50:1。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氟虫吡喹和氟啶脲的重量配比为1:25到25:1。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氟虫吡喹和氟啶脲的重量配比为1:10到10:1。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氟虫吡喹和氟啶脲总共占所述杀虫组合物以重量计的1%-90%。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氟虫吡喹和氟啶脲总共占所述杀虫组合物以重量计的10%-80%。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氟虫吡喹和氟啶脲总共占所述杀虫组合物以重量计的20%-60%。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杀虫组合物还包含表面活性剂和/或增充剂。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杀虫组合物,其剂型为乳油、悬浮剂、种衣剂、水分散粒剂、可湿性粉剂、悬乳剂、挤出颗粒剂、包衣颗粒剂、烟雾剂、水乳剂、微囊悬浮剂、超低容量液剂。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 所述植物繁殖材料是籽苗、根茎、圃苗、插条或种子。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分开、依次或同时施用氟虫吡喹、氟啶脲。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其中氟虫吡喹和氟啶脲各自是经配制组合物的形式。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使目标有用植物、目标农业害虫或其环境、目标有用植物的繁殖材料与所述的杀虫组合物接触。
14.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使种子在播种前和/或催芽之后与有效量的权利要求1所述的杀虫组合物接触。
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将权利要求1所述的杀虫组合物在目标有用植物、目标农业害虫或其环境、目标有用植物的繁殖材料受农业害虫侵染以前和/或以后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