樱桃苗的培育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1069810阅读:2822来源:国知局
樱桃苗的培育方法与制造工艺

本发明涉及樱桃种植领域,特别涉及樱桃种植的樱桃苗的培育方法。



背景技术:

樱桃果由于富含糖、蛋白质、维生素及钙、铁、磷、钾等多种元素,深受大众的喜欢。随着农业产业化的推进,樱桃种植得到产业化的推进。对于云贵高原,由于常年气温偏低,冬春季的气温比较低,持续时间比较长,比较适宜樱桃的种植和产业化。所种植的樱桃果由于生长周期相对比较长,营养成分更丰富。要进行大面积的樱桃产业化种植,为了缩短樱桃种植挂果的周期,需要采用嫁接。但是,目前嫁接的砧木培育存在不足,大多都是采用现有的樱桃核进行种植培育,存在樱桃核发芽率低、砧木生长比较缓慢、根系也不够发达、嫁接成活率低等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发芽率高、砧木生长较快、根系发达、嫁接成活率高的樱桃苗的培育方法。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为:

樱桃苗的培育方法,包括以下的步骤:采集砧木种子、砧木种子种植土壤预处理、砧木种子处理、砧木种子种植、砧木管理、樱桃枝嫁接。

进一步地,所述采集砧木种子是指在第一年大寒节气采摘野生樱桃,将所述野生樱桃晒干后将樱桃核放置在干燥处存储保管。

进一步地,所述砧木种子种植土壤预处理是指第二年春季首先对需要种植的土壤先进行深耕;其次用生石灰水对深耕土壤进行喷雾消毒处理;再进行浅旋耕处理。

进一步地,所采用的生石灰用量为100kg生石灰/亩。

进一步地,所述砧木种子处理是指在完成砧木种子种植土壤预处理后,在下种的8天前将野生樱桃核用经过消毒的泉水浸泡3天;然后将樱桃核捞出用薄膜封装放置在18℃~25℃的环境温度中保存3天~5天。

进一步地,所述砧木种子种植是指将经过消毒的土壤按照每30cm的行距进行拉线开沟,开沟深度大于20cm;将开沟后的土壤经过8天~10天爆晒;然后按照间距为10cm的间距种植两粒樱桃核,樱桃核种植时盖土的厚度为10cm~12cm;然后进行浇水,使用塑料薄膜对樱桃核种植行进行覆盖;后续每间隔10天进行一次浇水至出苗。

进一步地,所述的砧木管理是指在出苗后每间隔15天将复合肥溶解到水中进行施肥,经过3~4次的施肥;后续每间隔一个月进行一次浇水施肥,连续进行3~4个月。

进一步地,所述樱桃枝嫁接是指在第三年春天在砧木根部以上20cm处切断砧木本体、薄皮,剪切樱桃枝切薄进行嫁接形成樱桃苗。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由于采用了采集砧木种子、砧木种子种植土壤预处理、砧木种子处理、砧木种子种植、砧木管理、樱桃枝嫁接等技术特征。采用野生樱桃核进行发芽、使用消毒保温等处理,能有效提高樱桃核的发芽率。对野樱桃核种植的土壤进行了特殊处理,以及针对野樱桃苗的生长提供了充足了营养补充,有效促进了砧木的生长。由于采用野生樱桃核进行育种,使得砧木的根系更为发达,对营养成分的吸收更充分,砧木生长更快、嫁接以后的樱桃树成活率更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培育方法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说明。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对于这些实施方式的说明用于帮助理解本发明,但并不构成对本发明的限定。此外,下面所描述的本发明各个实施方式中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只要彼此之间未构成冲突就可以相互组合。

如附图1所示,樱桃苗的培育方法,包括以下的顺序步骤:采集砧木种子1、砧木种子种植土壤预处理2、砧木种子处理3、砧木种子种植4、砧木管理5、樱桃枝嫁接6。

具体实施过程中采集砧木种子1是在第一年的大寒前后采摘野生的樱桃,将野生的樱桃外表果肉去掉清除,将樱桃核晒干后放置到干燥通风处作为种植砧木的种子进行保存。对砧木种子种植土壤进行预处理2是在第二年春季对需要种植的土壤先进行深耕;再用生石灰水对深耕土壤进行喷雾消毒处理后进行浅旋耕处理。具体实施过程中按照每亩地使用100kg生石灰的量进行喷雾消毒处理。砧木种子处理3是在下种的8天前将野生樱桃核用经过消毒的泉水浸泡3天;然后将樱桃核捞出使樱桃核的外表沥干,在用塑料薄膜将樱桃核包裹放置到18℃~25℃环境温度中保存3天~5天,本案具体实施过程中保存了4天。砧木种子种植4是将经过消毒的土壤按照每30cm的行距进行拉线开沟,开沟深度大于20cm;将开沟后的土壤经过8天~10天爆晒;然后按照间距为10cm的间距种植两粒樱桃核,樱桃核种植时盖土的厚度为10cm~12cm;然后进行浇水,使用塑料薄膜对樱桃核种植行进行覆盖;后续每间隔10天进行一次浇水至出苗。出苗后进行砧木管理5是每间隔15天将复合肥溶解到水中进行施肥,经过3~4次的施肥;后续每间隔一个月进行一次浇水施肥,连续进行3~4个月;砧木苗将长高到60cm~80cm。樱桃枝嫁接6是在第三年春天在砧木根部以上20cm处切断砧木本体、薄皮,将剪切下来的樱桃枝进行嫁接形成樱桃苗。

以上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实施方式作了详细说明,但本发明不限于所描述的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在不脱离本发明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对这些实施方式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仍落入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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