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榆跳象越冬成虫出蛰情况的监测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58378阅读:772来源:国知局
一种榆跳象越冬成虫出蛰情况的监测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主要涉及昆虫生活习性研究技术领域,具体地说,本实用新型涉及林业害虫生活习性研究装备的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我国专门针对昆虫生活习性的研究起步较晚,1963年以前的治虫策略是害虫防治---也叫化学防治,过份信赖有机农药,先后提出过“治早、治小、治了’,“及时治于连续治”,及“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林虫防治方针,并为解决松毛虫的问题而组织了全国性的研究与防治机构,从宏观上说还是由于松毛虫防治的实践及研究的深入,证实了使用化学杀虫剂消灭森林害虫的想法是无法实现的,并且频繁地使用农药不但会给人类生存环境带来危害,而且还会引发其它害虫的危害。1963年后,随着昆虫生态学的研究和人类对农药认识加深,开始重视生态、天敌、抗虫树种、混交林的作用,产生了协调防治策略。七八十年代随着昆虫学研究伸入产生了综合防治策略,其核心是彻底认同了害虫的存在、对害虫的治理应纳入害虫所在环境中去统筹考虑,但在目标上坚持控制害虫危害的威胁,这一苛刻的要求往往使得防治指标过于严格而失去可操作性,实际上治虫的主要措施还离不开杀虫剂。从我国治虫的发展过程来看,有两大核心,一是一直伴随着昆虫学发展而发展,是人们一步步对昆虫清楚认识后的进步,二是到目前人们还在依赖杀虫剂。

不了解害虫生活习性就开始大量使用农药是盲目的,也是短视的行为。因为我们防治工作忽略了我们防治的主体——害虫。因此,近几年开始有人开始关注害虫,但是害虫分布在野外,尤其林业害虫很多更是分布在人迹罕至的原始森林,要很好的了解它们就需要专业的工具和装置,但是因为我们对林业害虫研究起步晚,市场上还没有成熟的害虫生活习性观察工具和装置。这对我们观察害虫,研究害虫,和提早预防害虫等害虫防治工作产生很大的影响。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榆跳象越冬成虫出蛰情况的监测装置,装置结构简单,成本低廉,便于大规模野外安装观测采集信息,对林业害虫生活习性研究领域有广泛的适用性。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榆跳象越冬成虫出蛰情况的监测装置,包括扎带、铁圈一、铁圈二、纱网,纱网上下各设置一个布筒,扎带穿过上布筒,铁圈二穿过下布筒,纱网中间设置有布带,铁圈一通过布带系在纱网上,纱网边上设置有拉链,铁圈一和铁圈二为一根钢丝将两端扎在一起围成。

本实用新型中,铁圈二直径大于100cm。

本实用新型中,纱网中间设置有8-10个布带。

本实用新型中,纱网网眼直径小于1.2mm。

实施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榆跳象越冬成虫出蛰情况的监测装置获得如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适用于林木的一种榆跳象越冬成虫出蛰情况的监测装置,结构简单,成本低廉,便于大范围安装,对于林业害虫研究领域具有广泛实用性。

附图说明

图1显示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显示为本实用新型的纱网结构示意图。

图3显示为本实用新型的使用状态图。

在图1-3中,1-纱网、11-拉链、12-布带、13-上布筒、14-下布筒、2-扎带、3-铁圈一、4-铁圈二。

具体实施例

下面结合附图1至附图3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但本实用新型装置不限于下述实施例。

在本实用新型中,为了便于描述,依据提供的一种榆跳象越冬成虫出蛰情况的监测装置中,各部件的相对位置关系的描述是根据附图1到附图3的布图方式来进行描述的,如:上、下、左、右等位置关系是依据附图1的布图方向来确定的。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榆跳象越冬成虫出蛰情况的监测装置,包括扎带(2)、铁圈一(3)、铁圈二(4)、纱网(1),纱网(1)上下各设置一个布筒,扎带(2)穿过上布筒(13),铁圈二(4)穿过下布筒(14),纱网(1)中间设置有布带(12),铁圈一(3)通过布带(12)系在纱网(1)上,纱网(1)边上设置有拉链(11),铁圈一(3)和铁圈二(4)为一根钢丝将两端扎在一起围成。

本实用新型中,铁圈二(4)直径大于100cm。

本实用新型中,纱网(1)中间设置有8-10个布带(12)。

本实用新型中,纱网(1)网眼直径小于1.2mm。

在使用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榆跳象越冬成虫出蛰情况的监测装置时,将扎带(2)穿过上布筒(13),放置在树干第一轮枝或嫁接点处,拉近扎带(2)固定好纱网(1),紧接着将铁圈一(3)展开通过布带(12)固定在纱网(1)上,根据榆树大小将铁圈一(3)重新扎成圆圈,套在榆树主杆上,纱网(1)底部直径以能掩埋住标准株树冠投影为宜,半径至少大于50cm,将铁圈二(4)穿过下布筒(14),根据需要大小扎好铁圈二(4),拉上拉链(11),即可观察榆跳象成虫出蛰情况信息。

如上所述,即可较好地实现本实用新型,上述的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进行描述,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进行限定,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设计精神的前提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出的各种变形和改进,均应落入本实用新型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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