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通过鱼道的鱼类进行分拣的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58300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对通过鱼道的鱼类进行分拣的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分拣室(28),分拣槽(29),放归槽(30),恢复池(31)和放流管(32);所述分拣室(28)设置于观察室(17)上方,所述分拣槽(29)分别连接提升闸室(12)和所述恢复池(31);所述分拣槽(29)与所述提升闸室(12)交汇处设置有分拣槽进口闸门(33),所述分拣槽(29)与所述恢复池(31)交汇处设置有分拣槽出口闸门(34),有分拣台(36)设置于所述分拣槽(29)一侧;所述放归槽(30)与所述分拣槽(29)平行并列,且所述放归槽(30)一端与所述恢复池(31)相通;所述放流管(32)两端分别连通所述恢复池(31)和鱼道主体(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对通过鱼道的鱼类进行分拣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分拣槽(29)为矩形渠道,且由所述提升闸室(12)端向所述恢复池(31)端倾斜。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对通过鱼道的鱼类进行分拣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放归槽(30)向所述恢复池(31)倾斜。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对通过鱼道的鱼类进行分拣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恢复池(31)为一个水池,且底板呈倾斜状;所述恢复池(31)向所述鱼道主体(1)倾斜;所述放流管(32)呈倾斜状,且向所述鱼道主体(1)倾斜。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对通过鱼道的鱼类进行分拣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有放流管闸门(37)设置于所述放流管(32)上端。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对通过鱼道的鱼类进行分拣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有分拣槽分隔板(35)放置于所述分拣槽(29)中。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对通过鱼道的鱼类进行分拣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放归槽(30)工作时,保持所述放归槽(30)中有0.05m以上的水深。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对通过鱼道的鱼类进行分拣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恢复池(31)工作时,保持所述恢复池(31)中有0.5m 以上的水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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