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属于种子发芽率的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提山桐子种子发芽率的方法。
背景技术:
山桐子是大风子科,是优良的绿化、观赏和能源树种,被誉为“美丽的树上油库”。山桐子浆果红色,种子千粒重在1.5967~2.7283g之间。其种子、果肉与果实的含油率分别可达28.17%,48.35%与39.40%。栽植山桐子具有“不与人争粮、不与粮争地”的优势。但山桐子种子具有休眠特性,发芽率极低,导致山桐子自然界多为散生。
有研究者通过多种方法尝试提高山桐子种子发芽率。祝志勇(2004)使用机械研磨方法去除山桐子表层蜡质后,场圃发芽率仅有17.8%。唐晓姗等(2013)通过不同贮藏方式对山桐子种子进行贮藏,以研究不同贮藏方式对山桐子种子发芽的影响。结果表明:低含水量(5.40%)比较利于山桐子种子的贮藏,但是当种子含水量过低时(3.58%以下),会损害种子的发芽能力;用塑料袋贮藏山桐子种子时,4℃贮藏更优于自然温度贮藏;4℃湿沙贮藏效果最好,发芽率较高(54.75%)。周静波等为探索山桐子种子的发芽技术,研究了不同浓度的磷酸二氢钾(kh2po4)溶液浸种脱蜡及不同的层积催芽时间对该种子的发芽率及酶活性的影响。结果表明,kh2po4浸种脱蜡后低温层积催芽处理可显著提高毛叶山桐子种子的发芽势、发芽率及酶活性,其中最佳的预处理方法是在浓度为10.5mmol·l-1的kh2po4溶液浸种24h后清洗脱除种皮蜡质层,之后置5℃恒温条件下层积催芽45d,此时脂肪酶、pod和cat生化活性最高,发芽率也最高(61%)。其他研究者等也做了一些尝试,但不清楚山桐子所需要的发芽温度,不能有效的解除山桐子种子的休眠,使得目前山桐子种子的发芽率总体不高。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情况,为克服现有技术中不清楚山桐子所需要的发芽温度,不能有效的解除山桐子种子的休眠,使得发芽率不高的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提高山桐子种子发芽率的方法。
其技术方案是,一种提高山桐子种子发芽率的方法,操作步骤如下:
s1.种子筛选:先通过风选去除一部分空粒瘪粒,再将风选过的种子放置水中1.5~2.5h进行水选,选择发育良好的种子。
s2.低温处理解除种子休眠:将筛选过的种子置于4℃~6℃下60d解除休眠;
s3.变温发芽:将低温解除休眠的种子置于发芽床,每个发芽床放入80~100粒的种子,置于25/15℃变温条件下进行发芽试验。
优选地,步骤s2中将筛选过的种子置于5℃下60d解除休眠。
优选地,步骤s2中解除休眠期间保持种子处于湿润状态。
优选地,步骤s3中发芽床为直径9cm的玻璃皿,并在玻璃皿中放入脱脂棉,铺上滤纸,注入蒸馏水湿透滤纸。
本发明提出一项提高山桐子种子发芽率的新技术,有益效果为:通过低温处理成功的解除了山桐子种子的休眠,使山桐子种子的试验发芽率提升了近1倍,达到98%以上,使苗木繁殖技术得到突飞猛进的改善。
附图说明
图1:实施例1和2中山桐子种子进行发芽试验的发芽率折线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操作步骤为:
(1)种子筛选:首先通过,去除一部分空粒瘪粒。然后将风选过的种子放置水中1.5~2.5h进行水选。种子在水中分三层,最上层发育极度不良,不会发芽,必须去除;第二层70%左右的种子发育不良;第三层发育良好,为理想的播种种子。一般宜选用第三层的种子。
(2)低温处理解除种子休眠:将筛选过的种子置于5℃下60d解除休眠,期间保持种子处于湿润状态。
(3)变温发芽:将低温解除休眠的种子置于发芽床,发芽床为直径9cm的玻璃皿,并在玻璃皿中放入脱脂棉,铺上滤纸,注入蒸馏水湿透滤纸,每个发芽床放入80~100粒的种子,每3个发芽床为一组,置于25/15℃变温条件下进行发芽试验。
实施例2
提高山桐子种子发芽率的方法,操作步骤为:
(1)种子筛选:首先通过,去除一部分空粒瘪粒。然后将风选过的种子放置水中1.5~2.5h进行水选。种子在水中分三层,最上层发育极度不良,不会发芽,必须去除;第二层70%左右的种子发育不良;第三层发育良好,为理想的播种种子。一般宜选用第三层的种子。
(2)种子休眠:筛选过的种子休眠60d,期间不做低温处理(ck),在此期间保持种子处于湿润状态。
(3)变温发芽:将休眠后的种子置于发芽床,发芽床为直径9cm的玻璃皿,并在玻璃皿中放入脱脂棉,铺上滤纸,注入蒸馏水湿透滤纸,每个发芽床放入80~100粒的种子,每3个发芽床为一组,置于25/15℃变温条件下进行发芽试验。
通过实施例一和实施二的操作步骤进行山桐子的发芽试验,结果如图1所示,实施例一经过5℃低温60d解除山桐子种子休眠,试验发芽率可达98%。而实施例二未经过低温处理,试验发芽率仅为30%左右。结果表明,低温处理60d成功的解除山桐子休眠,大大提高了山桐子种子的发芽率。
本发明并不局限于上述实施方式,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由此所引伸出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发明创造的保护范围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