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智能家用蔬菜种植柜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364965阅读:2961来源:国知局
一种智能家用蔬菜种植柜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蔬菜种植柜的技术领域,特别是一种智能家用蔬菜种植柜的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蔬菜来源不确定,农药残留的蔬菜很多流入市场,因而,人们更放心自己种植。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也将自己种植蔬菜的过程作为一种乐趣。在此背景下,家用蔬菜种植容器就诞生了。为了更合理利用内部空间,为了便于光照控制,需要一种新型智能家用蔬菜种植容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解决现有技术中的问题,提出一种智能家用蔬菜种植柜,能够根据需求调节内部种植部和照明部的空间分布,更利于种植;能够利用移动端控制照明,实现智能控制。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智能家用蔬菜种植柜,包括种植柜柜体、合页组件、柜门、种植部、照明部和控制部,所述种植柜柜体与柜门通过合页组件相连接,柜门中部嵌装有玻璃板,柜门右侧中部安装有把手;所述植柜柜体内部两侧内部上对称均布有凸起结构,凸起结构上固连有金属触片,凸起结构上配合有种植部或照明部;所述种植部底面中部嵌装有密封盖,种植部内部横向设有隔板,隔板上开有若干通孔,种植部侧面横向设有横槽;所述照明部侧面横向设有槽口,照明部与控制部电性连接;所述种植柜柜体右侧面上安有控制部,控制部内部设有处理器和无线通信模块,控制部通过电源线外接电源。

作为优选,所述种植柜柜体底部设有支脚,支脚数量为个,支脚均布于种植柜柜体底面。

作为优选,所述凸起结构为长方形凸起,凸起结构与种植部侧面横槽或照明部侧面横向槽口相配合。

作为优选,所述玻璃板为透明,所述把手通过螺栓组件安装在柜门右侧中部。

作为优选,所述通孔为圆形通孔,通孔均布于隔板上。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能够根据需求调节内部种植部和照明部的空间分布,更利于种植;能够利用移动端控制照明,实现智能控制。

本实用新型的特征及优点将通过实施例结合附图进行详细说明。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智能家用蔬菜种植柜的主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智能家用蔬菜种植柜的主视剖面的部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图2中A部放大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图2中B部放大图。

图中:1-种植柜柜体、11-凸起结构、12-金属触片、2-合页组件、3-柜门、31-玻璃板、32-把手、4-种植部、41-密封盖、42-隔板、43-通孔、44-横槽、5-照明部、6-控制部、7-电源线、8-支脚、9-营养液、10-培养土。

【具体实施方式】

参阅图1、图2、图3和图4,本实用新型,包括种植柜柜体1、合页组件2、柜门3、种植部4、照明部5和控制部6,所述种植柜柜体1与柜门3通过合页组件2相连接,柜门3中部嵌装有玻璃板31,柜门3右侧中部安装有把手32;所述植柜柜体1内部两侧内部上对称均布有凸起结构11,凸起结构11上固连有金属触片12,凸起结构11上配合有种植部4或照明部5;所述种植部4底面中部嵌装有密封盖41,种植部4内部横向设有隔板42,隔板42上开有若干通孔43,种植部4侧面横向设有横槽44;所述照明部5侧面横向设有槽口,照明部5与控制部6电性连接;所述种植柜柜体1右侧面上安有控制部6,控制部6内部设有处理器和无线通信模块,控制部6通过电源线7外接电源。

具体的,所述种植柜柜体1底部设有支脚8,支脚8数量为4个,支脚8均布于种植柜柜体1底面。

具体的,所述凸起结构11为长方形凸起,凸起结构11与种植部4侧面横槽44或照明部5侧面横向槽口相配合。

具体的,所述玻璃板31为透明,所述把手32通过螺栓组件安装在柜门3右侧中部。

具体的,所述通孔43为圆形通孔,通孔43均布于隔板42上。

本实用新型工作过程:

本实用新型一种智能家用蔬菜种植柜在工作过程中,种植部4和照明部5均是通过横向槽口与种植柜柜体1内的凸起结构11的配合,实现安装;凸起结构11上的金属触片12带电,从而可以实现照明部5的供电;控制部6内含无线通信模块,用于实现与手机等移动端的信息交互。种植部4可以为水培种植部,也可以是土培种植部;种植时,水培种植部的种子卡在通孔上,让培养液漫过种子一点,这样根须会到通孔下,长出部分向上,而土培种植部,则将种子埋入土中,对其浇水。

空间排布上,可以如图1所示的均布方式,此时可以通过手机等移动端发送信号,使得控制部6控制相应的照明部5所在位置的金属触片12通电,从而点亮照明部5的照明灯,实现光照;空间分布也可调整,如上端仍旧如图1所示,下端去除照明部5,密布种植部4,因为在培养蔬菜尚未发芽时,不需要很大空间,也可不给光照,从而能错开蔬菜长成,同一空间获得更多蔬菜。

本实用新型,能够根据需求调节内部种植部和照明部的空间分布,更利于种植;能够利用移动端控制照明,实现智能控制。

上述实施例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不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任何对本实用新型简单变换后的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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