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园林树木种植用固定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051572发布日期:2018-07-31 17:33阅读:31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园林树木种植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园林树木种植用固定架。



背景技术:

植树是中国自古以来就的传统,涌现出了许多崇尚植树造林的趣闻佳话。植树以清明时节为最佳,此时气候温暖,春雨飞洒,利于树苗成活。植树造林对于调节气候、涵养水源、减轻大气污染具有重要意义。

园林植树,由于有些树苗的根部比较脆弱,根部如果没有处理好,容易受到人为或者风力摇动,导致树木根部不结实或者树木倾斜,树木成活率低,浪费了宝贵的时间和树苗,延缓了土地绿化的时间,因此,人们通过用几个木头将树杆支撑起来防止树木被晃动这种方式有效的保证了树木的成活率,但是效率比较低,支撑木消耗大。加之,树苗在幼年期生长速度较快,若是固定不动,则会影响素描的生长。

现有的树苗支撑装置结构复杂,制造成本高,而且没有考虑到树苗在大风天容易被刮断,没有让树苗拥有很好的受力点,造成树苗在支持点位置容易折断。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园林树木种植用固定架。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园林树木种植用固定架,包括插杆,所述插杆的一端连接有调节筒,所述调节筒的一端焊接有连接杆,所述连接杆的一端转动连接有连接块,所述连接块的一端焊接有主夹板,所述连接块的一侧焊接有连接栓,所述连接杆开设有开口,所述连接栓位于开口内,所述主夹板开设有两个通孔,所述通孔均穿设有导杆,两个所述导杆的一端共同焊接有副夹板,所述导杆均套设有弹簧,所述弹簧位于主夹板和副夹板之间,所述主夹板远离导杆的两侧底端和顶端均焊接有连接板,所述连接板安装有第一螺栓,所述插杆的杆体一侧开设有多个插孔,所述调节筒的一侧螺纹连接有第二螺栓,所述第二螺栓的一端穿过调节筒延伸到插孔内。

优选的,所述导杆为倒T字形结构,所述导杆与主夹板活动连接,所述弹簧处于压缩状态,所述插杆的另一端为尖形结构,所述开口为弧形结构。

优选的,所述主夹板和副夹板均为C字形结构,所述主夹板有三个,且三个主夹板构成圆形结构,三个主夹板通过第一螺栓固定连接。

优选的,所述副夹板的一侧固定连接有橡胶垫片。

优选的,所述连接块为倾斜式结构,所述插杆的一端延伸到调节筒内。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连接块、连接杆和调节筒的作用,实现根据不同环境调节撑杆的角度和支撑的高度,从而达到最好的支撑效果,通过橡胶垫片的作用,可以减少树苗在大风天跟副夹板之间的摩擦,避免树苗的树皮被磨坏,而且由于树苗会生长,弹簧的作用是使得副夹板具有回弹力,使得树苗能够自由生长,防止整个固定架对树苗生长产生影响,本设计结构合理,操作简单,便于安装,有效对树苗固定,而且长的主夹板还可以增加树苗的受力点,防止折断。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园林树木种植用固定架的局部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园林树木种植用固定架的结构俯视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园林树木种植用固定架的调节筒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插杆、2调节筒、3连接杆、4连接块、5连接栓、6主夹板、7导杆、8弹簧、9副夹板、10橡胶垫片、11第一螺栓、12连接板、13第二螺栓、14插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3,一种园林树木种植用固定架,包括插杆1,插杆1的一端连接有调节筒2,调节筒2的一端焊接有连接杆3,连接杆3的一端转动连接有连接块4,连接块4的一端焊接有主夹板6,连接块4的一侧焊接有连接栓5,连接杆3开设有开口,连接栓5位于开口内,主夹板6开设有两个通孔,通孔均穿设有导杆7,两个导杆7的一端共同焊接有副夹板9,导杆7均套设有弹簧8,弹簧8位于主夹板6和副夹板9之间,主夹板6远离导杆7的两侧底端和顶端均焊接有连接板12,连接板12安装有第一螺栓11,插杆1的杆体一侧开设有多个插孔14,调节筒2的一侧螺纹连接有第二螺栓13,第二螺栓13的一端穿过调节筒2延伸到插孔14内。

本实施例中,将树苗如图2所示放置在三个副夹板9之间,拧紧第一螺栓11,使得三个主夹板6在弹簧8的作用下,将副夹板9紧贴在树苗的杆体上,主夹板6和副夹板9之间留有间隔,为了树苗自由生长,通过调节连接杆3与连接块4的角度,从而达到合适的支撑效果,将插杆1从调节筒2抽出,第二螺栓13通过插孔14固定插杆1,从而调节整个固定架的高度。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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