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植物源杀虫剂及其生产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6192119发布日期:2018-12-08 05:47阅读:428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杀虫剂,特别是涉及一种植物源杀虫剂及其生产方法。

背景技术

据统计,我国病虫草害常年发生面积约4亿公顷,由于使用农药,我国每年减少直接经济损失约500亿元。化学农药因高效快速而被大量使用,在我国年需要量达100万吨制剂,年喷洒药液1亿万吨,化学防治的面积已经超过28亿公顷次/年,且呈逐年上升趋势。由于一些化学农药高毒、高残留以及不合理使用等因素,给人们带来农业丰产的同时,也带来了环境的污染、农产品农药残留量的超标、生态破坏、病虫害抗药性的产生以及人身安全的威胁等一系列负面效应,不利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认识水平的提高,开发高效、低毒、安全、环境相容性好的绿色农药已成为当今新农药创制的方向。据统计,我国有毒植物上万余种,其中有毒植物大多数具杀虫杀菌效果。据《中国有毒植物》一书中列入的经鉴定的有毒植物有1300余种。地处我国西南部地区的云南植物所经40年研究,已查明有毒植物101个科,943个种,做过成份测定的近100种。在《中国土农药志》中所记载的220种主要植物中大约有1/2植物的水提取物或醇提取物对农作物病害表现出抑制能力;b.j.托金所著的《植物杀菌素》一书中列举了71科、324种植物具有杀菌活性。很多中草药含有抗菌、抑菌、杀虫活性的成分,在人类的长期生活实践过程中已见证了其功效。所以,创制植物源生物农药不仅对防治病虫害,保护生态环境及人民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开发我国丰富的植物资源,用于有害生物的防治具有深远的意义。可以预见,在不远的将来有着丰富植物资源的我国,植物源农药将有一个大发展,为中国和世界农业作出愈来愈大的贡献。

在现有的研究中,植物源农药对害虫具有一定的杀灭作用,但是防治效果不佳,远不如农用化学杀虫剂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植物源杀虫剂及其生产方法,该发明具有农用化学杀虫剂的防治效果,可灭杀多种害虫,环境友好。

为解决此技术问题,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植物源杀虫剂,按照质量百分比包括以下组分:

苦皮藤20-63%;黄杜鹃5-10%;藜芦5-10%;茼蒿17-40%;猪毛蒿5-10%;苦楝根5-10%。

优选本发明中按照质量百分比包括以下组分:

苦皮藤50%;黄杜鹃5%;藜芦5%;茼蒿30%;猪毛蒿5%;苦楝根5%。

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植物源杀虫剂的生产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a、将苦皮藤、黄杜鹃、藜芦、茼蒿、猪毛蒿、苦楝根干燥;

b、粉碎;

c、混合;

d、乙醇浸提获得提取液;

e、提取液通过浓缩、过滤得目标产物。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中植物源杀虫剂通过喷施接触目标植株后,在植株的表面形成一层药膜,能有效趋避或杀灭害虫、控制虫害;本发明植物源杀虫剂可用于防治蔬菜(如茭白、莲藕)、茶叶、瓜果、花卉苗木等作物上的尺蠖、螟虫、斜纹夜蛾等多种虫害,具有与常用化学杀虫剂常规剂量处理相当的防治效果,无显著性差异;本发明中的杀虫剂为植物源,原料充裕,生产方法简单,价格低廉,使用方便,对环境友好,不易产生抗药性,具有其它化学杀虫剂不可替代的优越性;

本发明中的制备方法成本低,方便使用。

从而实现本发明的上述目的。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进一步解释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下面通过具体实施例来对本发明进行详细阐述。

实施例1

一种植物源杀虫剂,由苦皮藤、黄杜鹃、藜芦、茼蒿、猪毛蒿、苦楝根干燥粉碎后用体积分数50%的乙醇浸提,其中苦皮藤、黄杜鹃、藜芦、茼蒿、猪毛蒿、苦楝根按质量比为50∶5∶5∶30∶5∶5。

实施例2

一种植物源杀虫剂,由苦皮藤、黄杜鹃、藜芦、茼蒿、猪毛蒿、苦楝根干燥粉碎后用体积分数60%乙醇浸提,其中苦皮藤、黄杜鹃、藜芦、茼蒿、猪毛蒿、苦楝根按质量比为40∶5∶5∶40∶5∶5。

实施例3

一种植物源杀虫剂,由苦皮藤、黄杜鹃、藜芦、茼蒿、猪毛蒿、苦楝根干燥粉碎后用体积分数70%乙醇浸提,其中苦皮藤、黄杜鹃、藜芦、茼蒿、猪毛蒿、苦楝根按质量比为42∶8∶5∶25∶10∶10。

实施例4

一种植物源杀虫剂,由苦皮藤、黄杜鹃、藜芦、茼蒿、猪毛蒿、苦楝根干燥粉碎后用体积分数50%乙醇浸提,其中苦皮藤、黄杜鹃、藜芦、茼蒿、猪毛蒿、苦楝根按质量比为20∶10∶10∶40∶10∶10。

实施例5

一种植物源杀虫剂,由苦皮藤、黄杜鹃、藜芦、茼蒿、猪毛蒿、苦楝根干燥粉碎后用体积分数60%乙醇浸提,其中苦皮藤、黄杜鹃、藜芦、茼蒿、猪毛蒿、苦楝根按质量比为63∶5∶5∶17∶5∶5。

实施例6

一种植物源杀虫剂,由苦皮藤、黄杜鹃、藜芦、茼蒿、猪毛蒿、苦楝根干燥粉碎后用体积分数70%乙醇浸提,其中苦皮藤、黄杜鹃、藜芦、茼蒿、猪毛蒿、苦楝根按质量比为35∶7∶8∶35∶7∶8。

实施例1至实施例6的生产方法是,包括以下步骤:

a、将苦皮藤、黄杜鹃、藜芦、茼蒿、猪毛蒿、苦楝根分别按照实施例1至实施例6的质量比例放入烘箱中干燥,干燥温度为60℃;

b、将各种烘干后的材料粉碎;过40目筛;

c、将步骤b中的各粉末按实施例1至实施例6的质量比例混合;

d、将c步骤中的混合粉末使用乙醇浸提3至5h获得提取液;

e、提取液通过浓缩、过滤得目标产物。

浸取后的料渣经沤制发酵后可以作为农作物的有机肥料;用于浓缩的水可以循环利用。因此,本发明的附属产品对环境友好,基本无污染。

实施例1至6的提取液成品在使用时加水稀释400-500倍即可田间施用。

下面将本发明上述六个实施例与六个对照例的杀虫作用进行对比:

对照例1:2.5%高效氯氟氰菊酯乳油,由浙江世佳科技有限公司生产。

对照例2:20%三唑磷乳油,由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

对照例3:采用与实施例1至实施例6相同的制备方法,仅使用茼蒿,其质量与实施例1至实施例6的中各组分质量的总和相同,获得对照例3样品即茼蒿浓缩液,后稀释与实施例1至实施6相同的倍数,其防治效果(防效%)见表1至表3。茼蒿的提取物中含有茼蒿素,现有的研究表明茼蒿素对家蚕、菜粉蝶和小菜蛾幼虫具有一定的毒杀活性。

对照例4:采用与实施例1至实施例6相同的制备方法,仅使用苦皮藤,其质量与实施例1至实施例6的中各组分质量的总和相同,获得对照例4的样品即苦皮藤浓缩液;后稀释与实施例1至实施例6相同的倍数,其防治效果(防效%)见表1至表3。苦皮藤中的苦皮藤素具有麻醉、拒食和触杀作用,与茼蒿素相同,苦皮藤素不易产生抗药性、不杀伤天敌、理化性质稳定。

对照例5:采用与实施例1至实施例6相同的制备方法,由苦皮藤、黄杜鹃、藜芦、猪毛蒿、苦楝根干燥粉碎后用体积分数50%的乙醇浸提,其中苦皮藤、黄杜鹃、藜芦、猪毛蒿、苦楝根按质量比为80∶5∶5∶5∶5,获得对照例5的样品。

对照例6:采用与实施例1至实施例6相同的制备方法,由黄杜鹃、藜芦、茼蒿、猪毛蒿、苦楝根干燥粉碎后用体积分数50%的乙醇浸提,其中黄杜鹃、藜芦、茼蒿、猪毛蒿、苦楝根按质量比为5∶5∶80∶5∶5,获得对照例6的样品。

将实施例1至6、对照例1至6分别作为供试样品,在特定作物田间按照同样的方法施用并测定防治效果(根据国家农药田间药效试验准则评价),具体信息如表1、表2和表3所示。

表1实施例1至6与对照例2至6防治茭白二化螟效果对比

表2实施例1至6与对照例1、3至6防治茶叶上茶尺蠖效果对比

表3实施例1至6与对照例1、3至6防治莲藕斜纹夜蛾效果对比

实施例1至实施例6的植物源杀虫剂通过喷施接触目标植株后,在植株的表面形成一层药膜,从表1至表3可以看出,本发明中的杀虫剂能有效趋避或杀灭害虫、控制虫害,可用于防治蔬菜(如茭白、莲藕)、茶叶、瓜果、花卉苗木等作物上的尺蠖、螟虫、斜纹夜蛾等多种虫害。

本发明中的杀虫剂对多种蔬菜和多种害虫均有良好的防治效果,本发明的防治效果与对照例1、对照例2相当,无显著性差异。说明本发明具有可替代现有常规化学农用杀虫剂的功效;本发明为植物源杀虫剂,价格低廉,对环境友好,具有其它农用化学杀虫剂不可替代的优越性。

从表1至表3中还可以看出,针对3种不同害虫,实施例1至6与对照例3至6进行对比,实施例1至6的防效明显高于单独使用茼蒿的对照例3和单独使用苦皮藤的对照例4。从表1至表3还可知,实施例1的杀虫效果最好,将实施例1中的茼蒿用等量的苦皮藤代替后使用乙醇浸提获得对照例5,将实施例1中的苦皮藤用等量的茼蒿代替后使用乙醇浸提获得对照例6。对照例5和对照例6的防治效果均较对照例3和对照例4的防治效果好,对照例5和对照例6的防治效果均远远的小于实施例1的防治效果,因此从表1至表3的防治效果数据可知,实施例1至实施例6的组分之间具有协同增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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