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桃树种植用施肥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898217发布日期:2019-02-19 17:40阅读:211来源:国知局
一种桃树种植用施肥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施肥装置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桃树种植用施肥装置。



背景技术:

在对桃树进行种植时,需先在种植穴内施入基肥,然后再对桃树进行种植,基肥也叫底肥,主要是供给桃树生长期中所需要的养分,为桃树生长发育创造良好的土壤条件,将肥料放置在手推车的存料斗中,推动手推车,每到一个种植穴位置时,使用铁锹等工具将肥料从手推车中取出并倒入种植穴中完成施肥工作。

目前桃树种植施肥时施肥用手推车,在使用时,将肥料放置在手推车的存料斗中,推动手推车,每到一个种植穴位置时,使用铁锹等工具将肥料从从手推车的存料斗中铲出并倒入种植穴内,从而导致施肥较为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桃树种植用施肥装置,解决了目前桃树种植施肥用手推车在使用时,需要使用铁锹将肥料从从手推车的存料斗中铲出并倒入种植穴内,从而导致施肥较为不便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桃树种植用施肥装置,包括存料斗,所述存料斗的正面和背面均分别固定连接有第一固定块、第二固定块、固定轴、方管、固定板、出料斗和挡板,所述第一固定块、第二固定块、固定轴、方管、固定板、出料斗和挡板的数量均为两个,所述挡板位于第一固定块的左侧,所述第一固定块位于第二固定块的左侧,所述固定轴、方管、固定板和出料斗从上至下依次位于第一固定块的下方,所述挡板的右侧与第一齿条的左端活动连接,所述第一齿条的右端的依次贯穿第一固定块和第二固定块并与拉手的左侧固定连接,所述拉手位于存料斗的右侧。

所述第一齿条的表面活动套接有弹簧,所述第一齿条的表面固定套接有方块,所述弹簧的左端和右端分别与方块的右侧和第二固定块的左侧固定连接,所述方管的内壁与第二齿条的表面活动连接,所述第二齿条远离存料斗的一侧与第一齿条靠近存料斗的一侧活动连接,所述固定轴的表面活动套接有齿轮,所述齿轮位于第一齿条的下方,所述齿轮位于第二齿条的右侧,所述第一齿条和第二齿条均与齿轮啮合,所述固定板的顶部开设有通槽,所述第二齿条的底部固定连接有挡料板,所述挡料板的表面与通槽的内壁活动连接,所述挡料板靠近存料斗的一侧与存料斗的表面活动连接,所述存料斗内壁的正面和背面均开设有出料口,所述存料斗内壁的底部分别固定连接有第一斜块和第二斜块,所述第一斜块位于第二斜块的左侧。

优选的,所述第一固定块和第二固定块对应第一齿条表面位置处均活动镶嵌有滚珠,所述滚珠的表面与第一齿条的表面活动连接。

优选的,所述通槽内壁的左侧和右侧均开设有滑槽,所述挡料板的左侧和右侧均固定连接有滑块,所述滑块的表面与滑槽的内壁活动连接。

优选的,所述滑块的俯视截面图呈等腰梯形,所述滑槽的形状与滑块的形状相适配。

优选的,所述第一斜块的顶部为向右下方倾斜的斜面,所述第二斜块的顶部为向左下方倾斜的斜面。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本发明通过设置第一齿条、第一固定块、弹簧、齿轮和挡料板,在使用时,推动手推车,当出料斗位于种植穴上方时,拉动拉手,拉手通过第一齿条带动齿轮转动,齿轮通过第二齿条带动挡料板向上运动,肥料从存料斗中经过出料斗落入种植穴中,完成施肥工作,松开拉手,出料口关闭,防止肥料从出料口位置流出,在施肥时,只需拉动拉手,使挡料板向上运动,肥料从出料口位置落入种植穴中,完成施肥工作,达到了施肥更加方便的效果,解决了目前桃树种植施肥用手推车在使用时,需要使用铁锹将肥料从从手推车的存料斗中铲出并倒入种植穴内,从而导致施肥较为不便的问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第一斜块位置处正剖图;

图3为本发明第一齿条位置处俯视截面图;

图4为本发明方板位置处俯视截面图;

图5为本发明出料口位置处右剖图。

图中:1存料斗、2第一齿条、3拉手、4第一固定块、5固定轴、6方管、7固定板、8挡板、9弹簧、10方块、11第二齿条、12齿轮、13通槽、14挡料板、15出料口、16第一斜块、17第二斜块、18滚珠、19滑槽、20滑块、21第二固定块、22出料斗。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如图1-5所示,本发明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桃树种植用施肥装置,包括存料斗1,存料斗1的正面和背面均分别固定连接有第一固定块4、第二固定块21、固定轴5、方管6、固定板7、出料斗22和挡板8,第一固定块4、第二固定块21、固定轴5、方管6、固定板7、出料斗22和挡板8的数量均为两个,挡板8位于第一固定块4的左侧,第一固定块4位于第二固定块21的左侧,固定轴5、方管6、固定板7和出料斗22从上至下依次位于第一固定块4的下方,挡板8的右侧与第一齿条2的左端活动连接,第一齿条2的右端的依次贯穿第一固定块4和第二固定块21并与拉手3的左侧固定连接,拉手3位于存料斗1的右侧,拉手3和出料口15的数量均为两个,拉动与种植穴同一侧的拉手3,与种植穴同一侧的出料口15即可打开,肥料从出料口15流入种植穴内,方便施肥。

第一齿条2的表面活动套接有弹簧9,第一齿条2的表面固定套接有方块10,弹簧9的左端和右端分别与方块10的右侧和第二固定块21的左侧固定连接,方管6的内壁与第二齿条11的表面活动连接,第二齿条11远离存料斗1的一侧与第一齿条2靠近存料斗1的一侧活动连接,固定轴5的表面活动套接有齿轮12,齿轮12位于第一齿条2的下方,齿轮12位于第二齿条11的右侧,第一齿条2和第二齿条11均与齿轮12啮合,固定板7的顶部开设有通槽13,第二齿条11的底部固定连接有挡料板14,挡料板14的表面与通槽13的内壁活动连接,挡料板14靠近存料斗1的一侧与存料斗1的表面活动连接,在桃树种植时所施肥料大多为颗粒状的肥料,挡料板14贴合在存料斗1表面即可防止肥料从出料口15位置流出,存料斗1内壁的正面和背面均开设有出料口15,存料斗1内壁的底部分别固定连接有第一斜块16和第二斜块17,第一斜块16位于第二斜块17的左侧。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第一固定块4和第二固定块21对应第一齿条2表面位置处均活动镶嵌有滚珠18,滚珠18的表面与第一齿条2的表面活动连接,滚珠18减少第一固定块4和第二固定块21与第一齿条2之间的摩擦力。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通槽13内壁的左侧和右侧均开设有滑槽19,挡料板14的左侧和右侧均固定连接有滑块20,滑块20的表面与滑槽19的内壁活动连接,通过滑块20增加挡料板14与固定板7的接触面积,增加挡料板14位置处的密封性。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滑块20的俯视截面图呈等腰梯形,滑槽19的形状与滑块20的形状相适配,增加滑块20与滑槽19的接触面积,增加滑块20位置处的密封性。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第一斜块16的顶部为向右下方倾斜的斜面,第二斜块17的顶部为向左下方倾斜的斜面,肥料在第一斜块16和第二斜块17斜面的作用下向出料口15位置处聚拢,防止肥料在存料斗1中堆积。

在使用时,推动手推车,当出料斗22位于种植穴上方时,拉动与种植穴同一侧的拉手3,拉手3带动第一齿条2运动,第一齿条2带动方块10运动,方块10挤压弹簧9,弹簧9此时处于压缩状态,第一齿条2与齿轮12啮合,第一齿条2运动带动齿轮12以固定轴5为圆心转动,第二齿条11与齿轮12啮合,齿轮12旋转带动第二齿条11向上运动,第二齿条11带动挡料板14沿着固定板7上通槽13的内壁向上运动,肥料从出料口15位置经过出料斗22落入种植穴内,进行施肥工作,当施肥工作完成后,松开拉手3,弹簧9的弹力带动方块10反向运动,方块10固定套接在第一齿条2上,方块10反向运动带动第一齿条2反向运动,第一齿条2通过齿轮12带动第二齿条11反向运动,第二齿条11带动挡料板14将出料口15关闭,肥料不在从出料口15流出,当第一齿条2的左端与挡板8的右侧搭接时,第一齿条2停止反向运动,此时挡料板14将出料口15完全关闭,第一齿条2通过第一固定块4和第二固定块21固定在存料斗1上,滚珠18的表面与第一齿条2的表面活动连接,减少第一固定块4和第二固定块21与第一齿条2的摩擦力,肥料在第一斜块16和第二斜块17斜面的作用下向出料口15处聚拢,防止肥料在存料斗1内堆积,滑块20的表面与滑槽19的内壁活动连接,通过滑块20增加挡料板14与固定板7的接触面积,增加挡料板14位置处的密封性,在施肥时,只需拉动拉手3,使挡料板14向上运动,肥料从出料口15位置落入种植穴中,完成施肥工作,达到了施肥更加方便的效果。

综上可得,本发明通过设置第一齿条2、第一固定块4、弹簧9、齿轮12和挡料板14,解决了目前桃树种植施肥用手推车在使用时,需要使用铁锹将肥料从从手推车的存料斗1中铲出并倒入种植穴内,从而导致施肥较为不便的问题。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发明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范围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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