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多功能灭蚊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997502发布日期:2018-11-20 19:01阅读:226来源:国知局
一种多功能灭蚊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捕虫器领域,具体是一种多功能灭蚊器。



背景技术:

市场上灭蚊装置比较典型的是通过高压电击的方式灭杀蚊子,该方法会产生较大的电击声音,同时也存在一些安全隐患。

还有一种灭杀蚊子的方法是化学药剂散布到空气中灭蚊,但该方法对人体健康具有一定危害性。

为了克服上述不足,人们需要一种噪音小、移动方便,灭蚊效果好、安全可靠的灭蚊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结构新颖、携带方便、灭蚊效果好、低噪音、安全性高的多功能灭蚊器。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一种多功能灭蚊器,包括上、下开口的壳体,壳体上开口设有向内延伸的环状支撑台,所述支撑台上设有多条进风槽,支撑台与透明灯罩卡扣连接,透明灯罩内设有灯带,透明灯罩上端与面板卡扣连接,面板上设有控制键和USB口,壳体内嵌设电机架,电机架上固定连接带风扇的电机,壳体下端与蚊盒锁扣连接,蚊盒内嵌设托盘,托盘上设有多个减压孔,蚊盒侧壁设有多个出风孔,蚊盒下端与透明底座锁扣连接,透明底座内设置有控制板、蓄电池和led灯。

上述的多功能灭蚊器,其中,所述灯带包括铝基板和均匀设置在铝基板外侧的led灯珠。

上述的多功能灭蚊器,其中,所述led灯珠为365nm紫外线led灯。

上述的多功能灭蚊器,其中,所述面板上还设有挂环。

上述的多功能灭蚊器,其中,所述透明灯罩和托盘均为喇叭状。

上述的多功能灭蚊器,其中,所述壳体、蚊盒和透明底座均为方筒状。

上述的多功能灭蚊器,其中,所述透明灯罩下端设有卡扣部。

上述的多功能灭蚊器,其中,所述蚊盒上端设有第一卡槽,所述壳体下端设有与第一卡槽相应第一凸台。

上述的多功能灭蚊器,其中,所述透明底座上端设有第二卡槽,所述蚊盒下端设有与第二卡槽相应的第二凸台。

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结构新颖、功能多样、携带方便、低噪音、安全性高、灭蚊效果好。

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描述,但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爆炸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其中,附图标记

1、壳体;11、支撑台; 2、透明灯罩;21、卡扣部;3、灯带;31、铝基板;32、led灯珠;4、面板;41、控制键;42、USB口;43、挂环;5、电机架;6、电机;7、托盘;71、减压孔;8、蚊盒;81、出风孔;82、第一卡槽; 9、透明底座;91、控制板;92、蓄电池;93、led灯;94、第二卡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原理和工作原理作具体的描述:如图1、2所示,本实用新型一种多功能灭蚊器,包括上、下开口的壳体1,壳体1上开口设有向内延伸的环状支撑台11,支撑台11上设有多条进风槽,支撑台11与透明灯罩2卡扣连接,透明灯罩2内设有灯带3,透明灯罩2上端与面板4卡扣连接,面板4上设有控制键41和USB口42,壳体1内嵌设电机架5,电机架5上固定连接带风扇的电机6,壳体1下端与蚊盒8锁扣连接,蚊盒8内嵌设托盘7,托盘7上设有多个减压孔71,蚊盒8侧壁设有多个出风孔81,蚊盒8下端与透明底座9锁扣连接,透明底座9内设置有控制板91、蓄电池92和led灯93。

灯带3包括铝基板31和均匀设置在铝基板31外侧的led灯珠32,led灯珠32优选365nm紫外线led灯。该紫外线led灯引诱蚊子效果好。

面板4上还设有挂环43,可以用挂环43将灭蚊器悬挂起来使用。

透明灯罩2和托盘7优选喇叭状,壳体1、蚊盒8和透明底座9优选方筒状。

透明灯罩2下端设有卡扣部21。

蚊盒8上端设有第一卡槽82,壳体1下端设有与第一卡槽82相应第一凸台。

透明底座9上端设有第二卡槽94,蚊盒8下端设有与第二卡槽94相应的第二凸台。

具体实施方式:通过按键41,启动电机6,灯带3产生的蓝光吸引蚊子飞近灭蚊灯,在电机6产生的强大吸力作用下,蚊子在支撑台11上的进风槽处被吸入壳体1内,再经电机6的风力将蚊子吹附在托盘7上,强大的风力使蚊子动弹不得最后饿死。

电机6形成的风道路径为:进风槽---壳体1---出风孔81。

通过按键41还可以启动led灯93,使该灭蚊器还具有普通照明灯的功能。

USB口42可用于给蓄电池92充电。蓄电池92给led灯93电机6和灯带3提供电能。

透明灯罩2、面板4、壳体1、蚊盒8和透明底座9均采用卡扣活动连接,安装维护都很方便。

灭蚊器使用一段时间后,可将透明底座9从蚊盒8取下,取出嵌设在蚊盒8内的托盘7,清除附着在托盘7上的蚊子,再将透明底座9与蚊盒8锁扣好即可。

当然,本实用新型还可有其它多种实施例,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及其实质的情况下,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当可根据本实用新型作出各种相应的改变和变形,但这些相应的改变和变形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所附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