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种苗种植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544966发布日期:2019-01-08 20:47阅读:177来源:国知局
一种种苗种植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农业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种苗种植装置。



背景技术:

对植物种苗的移栽过程是通过铁锨或铁铲等器械来实现,将要移栽的植物幼苗从地上连根带土挖出,然后将其置入另一块地预先挖好的小坑里,然后再将种苗放入坑中,用土覆盖好,固定。这样做非常容易伤及到被移栽种苗的根部,因此影响移栽的成活率,而且付出的劳动强度也较大,整个种植过程繁琐,时间消耗的较多,从而使得劳动生产率很低。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能对水果采摘过程就对水果表皮的绒毛进行清除,提高整个采摘器的使用寿命的可伸缩式水果采摘器。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方案为:

一种种苗种植装置,该装置主要由左手柄、左拉条、右手柄、右拉条、主体、右尖刺部、左尖刺部组成。整个装置呈圆柱形空心状,左手柄设置在整个装置的顶端左侧边缘相应位置。右手柄设置在整个装置的顶端右侧相应位置,右手柄与左手柄对称设置。左拉条设置在左手柄下端,连接到底端左尖刺部外侧。右拉条设置在右手柄下端,连接到右尖刺部外侧。所述的左拉条、右拉条对称设置在主体外侧面左右两边。所述的主体呈圆柱形空心状。左尖刺部顶端边缘位置与主体左下端连接成一体、右尖刺部顶部边缘与主体右下端连接成一体。

进一步,为使得整个装置在使用过程中左尖刺部、右尖刺部在插入泥土内部时没有阻力影响,所述的左尖刺部、右尖刺部闭合时对称构成圆锥状。

进一步,为使得种苗在主体上端空心放置入主体内时,种苗不被损坏,所述的主体内部顶端空心设置成圆锥空心结构。

本实用新型种苗种植装置,通过使用,改变传统种苗种植模式,有效提高种苗种植效率,种植之前只需将泥土犁松软,即可进行种植,减少对种苗的损害,节约了大量劳动时间,非常适合大批量生产的需要。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种苗种植装置尖刺部闭合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种苗种植装置尖刺部打开时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说明。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对于这些实施方式的说明用于帮助理解本实用新型,但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此外,下面所描述的本实用新型各个实施方式中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只要彼此之间未构成冲突就可以相互组合。

如图1、图2所示的一种种苗种植装置,该装置主要由左手柄1、左拉条2、右手柄3、右拉条4、主体5、右尖刺部6、左尖刺部7组成。整个装置呈圆柱形空心状,左手柄1设置在整个装置的顶端左侧边缘相应位置。右手柄7设置在整个装置的顶端右侧相应位置,右手柄7与左手柄1对称设置。左拉条2设置在左手柄1下端,连接到底端左尖刺部7外侧。右拉条4设置在右手柄3下端,连接到右尖刺部6外侧。所述的左拉条2、右拉条4对称设置在主体5外侧面左右两边。所述的主体5呈圆柱形空心状。左尖刺部6顶端边缘位置与主体5左下端连接成一体、右尖刺部6顶部边缘与主体5右下端连接成一体。

进一步,为使得整个装置在使用过程中左尖刺部7、右尖刺部6在插入泥土内部时没有阻力影响,所述的左尖刺部7、右尖刺部6闭合时对称构成圆锥状。

进一步,为使得种苗在主体5上端空心放置入主体5内时,种苗不被损坏,所述的主体内部顶端空心设置成圆锥空心结构。

本实用新型一种种苗种植装置在使用时:抓住左手柄1、右手柄3移动整个装置向泥土插入需要种植种苗坑的深度,此时将种苗通过上端主体5上端的空心结构进入主体5下端,拉动左手柄1、右手柄3向上运动,左手柄1、右手柄3分别拉动左拉条2、右拉条4向上运动,左拉条2带动左尖刺部7向主体5左边外侧扩张、右拉条4带动右尖刺部6向主体5右边外侧扩张;此时,左尖刺部7、右尖刺部6外侧的泥土向外侧流动;拉动左手柄1、右手柄7将整个装置取出,泥土即可向低洼处流动从而将种苗根部覆盖,即可完成种苗的移摘。

本实用新型种苗种植装置,通过使用,改变传统种苗种植模式,有效提高种苗种植效率,种植之前只需将泥土犁松软,即可进行种植,减少对种苗的损害,节约了大量劳动时间,非常适合大批量生产的需要。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此外,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术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作了详细说明,但本实用新型不限于所描述的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对这些实施方式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仍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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