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喂食槽的安装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418857发布日期:2019-08-13 20:27阅读:297来源:国知局
一种喂食槽的安装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喂食槽的安装结构,应用于生猪养殖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生猪肉可食用,皮可制革,体肥肢短,性温驯,适应力强,易饲养,繁殖快,猪肉是人们最常见的肉类之一,在我国饲养生猪的厂家有很多,在生猪养殖过程中,在猪圈内均配备有喂食槽,但目前市场上的喂食槽的安装高度均是固定的,其高度与角度均不能够调节,随着生猪成长不利于生猪的进食,且将喂食槽水平放置,边角处残留的饲料不能够被生猪摄食,喂食槽内残留的饲料会很多,随着长时间的堆积,会引发饲料变质,且固定式的喂食槽不利于人工清理。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现有技术方案的缺陷,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结构新颖、使用方便的喂食槽的安装结构。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喂食槽的安装结构,包括:圈舍围栏、导轨、滑座、喂食槽、螺杆、圆杆、调节手柄、贯穿孔、丝杆、固定块、螺母、接料槽,所述导轨为两条分别竖直固接在圈舍围栏外端面左右两侧,且两条导轨的安装高度一致,每条导轨上均滑动安装一个滑座,所述滑座内端面上开有与导轨相匹配的凹槽,所述滑座通过凹槽与导轨滑动连接,所述喂食槽左侧壁上水平固接一根螺杆,所述螺杆左端向左穿过左侧滑座且与其螺纹连接,所述喂食槽右侧壁上水平固接一根圆杆,右侧滑座上开有与圆杆相匹配的贯穿孔,所述圆杆右端向右穿过贯穿孔且伸出右侧滑座一部分,所述调节手柄固接在螺杆伸出左侧滑座的左端,所述丝杆为两根分别竖直固接在左、右两侧的滑座上端面处,所述固定块为两个对应于滑座固接在圈舍围栏的上部,且每个固定块上均开有供丝杆穿过的通孔,所述丝杆上端向上穿过固定块,且每根丝杆伸出固定块的上部均螺纹连接一个螺母,所述接料槽水平放置在喂食槽下方的地面处。

所述导轨的横截面为等腰梯形结构,且其较窄一侧的上底边与圈舍围栏外端面固接。

所述喂食槽的底面为弧面结构。

所述螺杆、圆杆在同一水平线上。

所述固定块为长方体结构。

采用本技术方案,具有以下优益效果:

1、结构新颖;

2、可根据生猪调节喂食槽的高度与角度,使用方便,便于生猪摄食饲料。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喂食槽的安装结构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喂食槽的安装结构的左视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中导轨的横截面结构示意图。

其中:1-圈舍围栏;2-导轨;3-滑座;4-喂食槽;5-螺杆;6-圆杆;7-调节手柄;8-贯穿孔;9-丝杆;10-固定块;11-螺母;12-接料槽。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3所示,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喂食槽的安装结构,包括:圈舍围栏1、导轨2、滑座3、喂食槽4、螺杆5、圆杆6、调节手柄7、贯穿孔8、丝杆9、固定块10、螺母11、接料槽12,所述导轨2为两条分别竖直固接在圈舍围栏1外端面左右两侧,且两条导轨2的安装高度一致,每条导轨2上均滑动安装一个滑座3,所述滑座3内端面上开有与导轨2相匹配的凹槽,所述滑座3通过凹槽与导轨2滑动连接,所述喂食槽4左侧壁上水平固接一根螺杆5,所述螺杆5左端向左穿过左侧滑座3且与其螺纹连接,所述喂食槽4右侧壁上水平固接一根圆杆6,右侧滑座3上开有与圆杆6相匹配的贯穿孔8,所述圆杆6右端向右穿过贯穿孔8且伸出右侧滑座3一部分,所述调节手柄7固接在螺杆5伸出左侧滑座3的左端,所述丝杆9为两根分别竖直固接在左、右两侧的滑座3上端面处,所述固定块10为两个对应于滑座3固接在圈舍围栏1的上部,且每个固定块10上均开有供丝杆9穿过的通孔,所述丝杆9上端向上穿过固定块10,且每根丝杆9伸出固定块10的上部均螺纹连接一个螺母11,所述接料槽12水平放置在喂食槽4下方的地面处。

所述导轨2的横截面为等腰梯形结构,且其较窄一侧的上底边与圈舍围栏1外端面固接。

所述喂食槽4的底面为弧面结构。

所述螺杆5、圆杆6在同一水平线上。

所述固定块10为长方体结构。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施的:在喂食槽4左右两侧分别设置一个螺杆5与一个圆杆6,并将螺纹5与左侧滑座3螺纹连接,将圆杆6与右侧滑座3转动连接,因此当转动调节手柄7时,可带动喂食槽4转动,从而可调节喂食槽4的角度,使喂食槽4的开口朝向外侧,便于生猪摄食,同时还可根据需要调节喂食槽4的高度,当需要向上提升喂食槽4时,人工拖住喂食槽4使其沿着导轨2向上移动,然后将螺母11下旋即可,接料槽12可接住洒落的饲料,可避免饲料浪费,采用本技术方案,调节方便,便于生猪摄食饲料。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实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而并非限制本实用新型所描述的技术方案;因此,尽管本说明书参照上述的各个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已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但是,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仍然可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修改或等同替换;而一切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技术方案及其改进,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中。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