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阻燃蚊香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3209257发布日期:2020-12-08 13:43阅读:218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阻燃蚊香盒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日常生活用品领域,具体为一种可阻燃蚊香盒。



背景技术:

蚊香是一种用于消灭或者驱除蚊子的家庭日常用品。蚊香点燃后,在没有完全燃尽之前均不会自动熄灭,需要使用者将其掰断熄灭。但是,蚊香一般都是夜间燃烧使用,夜间是人们睡觉休息的时间,大家一般不会半夜起床来将蚊香熄灭,只能等蚊香燃尽熄灭。然而,蚊香燃烧时间过长,不仅会造成不必要的浪费,还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威胁。



技术实现要素:

(一)解决的技术问题

为解决以上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可阻燃蚊香盒,使用者可根据自身的需要调节蚊香的燃烧长度,当蚊香燃烧至设定长度时,蚊香盒就可以自动将蚊香熄灭。

(二)技术方案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可阻燃蚊香盒,包括底座、连接盖和阻燃装置,底座设有顶部开口的第一容纳腔,第一容纳腔底部设有多组支撑凸台,多组支撑凸台按与蚊香外形相同的漩涡状排布,蚊香放置于支撑凸台顶部;连接盖可拆卸连接于底座上,连接盖为底部开口的空腔结构,连接盖顶部设有与支撑凸台排布形状一致的导向槽;阻燃装置包括阻燃板和操作杆,阻燃板置于第一容纳腔内,操作杆一端与阻燃板固定连接,另一端穿过导向槽延伸至连接盖顶部外侧,且操作杆可沿导向槽滑动,操作杆在竖直方向上调节其位置可使阻燃板具有其底部接触蚊香顶部,以阻止蚊香燃烧的第一位置,和阻燃板底部远离蚊香顶部,以使蚊香继续燃烧的第二位置。

优选地,操作杆远离阻燃板的一端设有螺纹部,阻燃装置还包括限位件,限位件抵接于连接盖上端面并与螺纹部螺纹连接,当螺纹部部分旋入限位件内时,可使操作杆位置下移,并使阻燃板处于第一位置,当螺纹部完全旋入限位件内时,可使操作杆位置上移,并使阻燃板处于第二位置。

优选地,连接盖侧壁设有多组通气孔。

优选地,该可阻燃蚊香盒还包括卡接凸台,卡接凸台至少设有两个,且均布固定连接于底座外侧壁上,连接盖侧壁上设有与卡接凸台对应的l形卡接槽,卡接凸台与l形卡接槽相配合以使连接盖可拆卸连接于底座上。

优选地,该可阻燃蚊香盒还包括提手,提手转动连接于连接盖侧壁上。

优选地,底座和连接盖均为防火塑料材质。

(三)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可阻燃蚊香盒,具备以下有益效果:使用时,将蚊香点燃并放置于支撑凸台顶部,当蚊香长度较长,通过操作杆在导向槽内的移动操作,即可使阻燃板移动至需要位置,再调节操作杆在竖直方向的位置以使阻燃板置于第一位置,从而达到定点阻止蚊香燃烧,并使其熄灭的功能;若在蚊香熄灭前,觉得此前的驱蚊效果还未满意,还想继续燃烧蚊香以达到更佳的驱蚊效果,则可再次移动操作杆,使阻燃板移动至需要位置即可。当蚊香长度合适,不需要中间阻断蚊香燃烧时,调节操作杆在竖直方向的位置以使阻燃板置于第二位置即可。阻燃装置的调节和切换简单、方便。同时,设置有连接盖可使蚊香在燃烧时不会与其他易燃物接触,从而避免了蚊香燃烧时的安全隐患产生,使得蚊香燃烧更加安全。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附图中:

图1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的爆炸图;

图3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中阻燃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4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中底座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底座、11第一容纳腔、12支撑凸台、2连接盖、21导向槽、22通气孔、23l形卡接槽、3阻燃装置、31阻燃板、32操作杆、33限位件、4卡接凸台、5提手、310螺纹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参阅附图1-附图4,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一种可阻燃蚊香盒,包括底座1、连接盖2和阻燃装置3,底座1设有顶部开口的第一容纳腔11,第一容纳腔11底部设有多组支撑凸台12,多组支撑凸台12按与蚊香外形相同的漩涡状排布,蚊香放置于支撑凸台12顶部;连接盖2可拆卸连接于底座1上,连接盖2为底部开口的空腔结构,连接盖2顶部设有与支撑凸台12排布形状一致的导向槽21;阻燃装置3包括阻燃板31和操作杆32,阻燃板31置于第一容纳腔11内,操作杆32一端与阻燃板31固定连接,另一端穿过导向槽21延伸至连接盖2顶部外侧,且操作杆32可沿导向槽21滑动,操作杆32在竖直方向上调节其位置可使阻燃板31具有其底部接触蚊香顶部,以阻止蚊香燃烧的第一位置,和阻燃板31底部远离蚊香顶部,以使蚊香继续燃烧的第二位置。

本实施例中,阻燃板31为防火材质,如金属材质,同时,金属材质也可以使得阻燃板31具有一定的重量,从而将阻燃板31的底面更加紧密贴合至蚊香上,以提高蚊香的阻燃效果。

根据上述方案,使用时,将蚊香点燃并放置于支撑凸台12顶部,当蚊香长度较长,通过操作杆32在导向槽21内的移动操作,即可使阻燃板31移动至需要位置,再调节操作杆32在竖直方向的位置以使阻燃板31置于第一位置,从而达到定点阻止蚊香燃烧,并使其熄灭的功能;若在蚊香熄灭前,觉得此前的驱蚊效果还未满意,还想继续燃烧蚊香以达到更佳的驱蚊效果,则可再次移动操作杆32,使阻燃板31移动至需要位置即可。当蚊香长度合适,不需要中间阻断蚊香燃烧时,调节操作杆32在竖直方向的位置以使阻燃板31置于第二位置即可。阻燃装置3的调节和切换简单、方便。同时,设置有连接盖2可使蚊香在燃烧时不会与其他易燃物接触,从而避免了蚊香燃烧时的安全隐患产生,使得蚊香燃烧更加安全。

进一步地,为了方便操作杆32的移动操作,以及阻燃板31的位置的快速切换,操作杆32远离阻燃板31的一端设有螺纹部320,阻燃装置3还包括限位件33,限位件33抵接于连接盖上端面并与螺纹部320螺纹连接,当螺纹部320部分旋入限位件33内时,可使操作杆32位置下移,并使阻燃板31处于第一位置,当螺纹部320完全旋入限位件33内时,可使操作杆32位置上移,并使阻燃板31处于第二位置。在对第一位置与第二位置进行切换时,只需将操作杆31提起,然后再旋动限位件33,以使螺纹部320部分旋入或者完全旋入限位件33内即可实现切换,操作简单、便捷。

进一步地,为了促进蚊香盒内外空气的流通,使得蚊香能够持续燃烧,同时蚊香烟可释放出来,进而达到驱蚊、灭蚊的效果,连接盖2侧壁设有多组通气孔22。

进一步地,为了方便连接盖2快速连接于底座1上,或者连接盖2能够快速从底座1上拆下,该可阻燃蚊香盒还包括卡接凸台4,卡接凸台4至少设有两个,且均布固定连接于底座1外侧壁上,连接盖2侧壁上设有与卡接凸台4对应的l形卡接槽23,卡接凸台4与l形卡接槽23相配合以使连接盖2可拆卸连接于底座1上。

进一步地,为了方便该可阻燃蚊香盒的携带,该可阻燃蚊香盒还包括提手5,提手5转动连接于连接盖2侧壁上。

进一步地,为了降低该可阻燃蚊香盒的生产成本,同时也减轻其本身的重量,底座1和连接盖2均为防火塑料材质。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使用的术语仅是为了描述具体实施方式,而非意图限制根据本申请的示例性实施方式。如在这里所使用的,除非上下文另外明确指出,否则单数形式也意图包括复数形式,此外,还应当理解的是,当在本说明书中使用术语“包含”和/或“包括”时,其指明存在特征、步骤、操作、器件、组件和/或它们的组合。

除非另外具体说明,否则在这些实施例中阐述的部件和步骤的相对布置、数字表达式和数值不限制本申请的范围。同时,应当明白,为了便于描述,附图中所示出的各个部分的尺寸并不是按照实际的比例关系绘制的。对于相关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已知的技术、方法和设备可能不作详细讨论,但在适当情况下,所述技术、方法和设备应当被视为授权说明书的一部分。在这里示出和讨论的所有示例中,任何具体值应被解释为仅仅是示例性的,而不是作为限制。因此,示例性实施例的其它示例可以具有不同的值。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不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讨论。

在本申请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方位词如“前、后、上、下、左、右”、“横向、竖向、垂直、水平”和“顶、底”等所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通常是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申请和简化描述,在未作相反说明的情况下,这些方位词并不指示和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或者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申请保护范围的限制;方位词“内、外”是指相对于各部件本身的轮廓的内外。

为了便于描述,在这里可以使用空间相对术语,如“在……之上”、“在……上方”、“在……上表面”、“上面的”等,用来描述如在图中所示的一个器件或特征与其他器件或特征的空间位置关系。应当理解的是,空间相对术语旨在包含除了器件在图中所描述的方位之外的在使用或操作中的不同方位。例如,如果附图中的器件被倒置,则描述为“在其他器件或构造上方”或“在其他器件或构造之上”的器件之后将被定位为“在其他器件或构造下方”或“在其他器件或构造之下”。因而,示例性术语“在……上方”可以包括“在……上方”和“在……下方”两种方位。该器件也可以其他不同方式定位(旋转90度或处于其他方位),并且对这里所使用的空间相对描述作出相应解释。

此外,需要说明的是,使用“第一”、“第二”等词语来限定零部件,仅仅是为了便于对相应零部件进行区别,如没有另行声明,上述词语并没有特殊含义,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申请保护范围的限制。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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