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信前胡愈伤组织再生装置

文档序号:27664527发布日期:2021-11-29 22:52阅读:147来源:国知局
一种信前胡愈伤组织再生装置

1.本实用新型涉及信前胡培养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信前胡愈伤组织再生装置。


背景技术:

2.信前胡为多年生草本植物,为江西省上饶地区道地药材。前胡为伞形科植物白花前胡的根,为常用中药。具有散风清热,降气化痰的功效;治感冒、呼吸道感咳喘痰多等症,前胡在治疗风热感冒、咳喘痰多等领域应用较广泛。
3.在信前胡的栽培中通常采用愈伤组织再生培养技术,通过将茎尖接种于ms茎尖培养基试管中,在试管中培育成小植株,经过病毒检测合格后进行室外栽培。在接种后到长成小植株的过程中需要能够放置培育试管的装置,为信前胡愈伤组织再生提供良好的条件,同时满足批量生产的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信前胡愈伤组织再生装置,以解决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
5.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方案: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信前胡愈伤组织再生装置,包括培育箱,所述培育箱内设置有隔板,所述隔板将所述培育箱分为培育室和动力室,所述培育室位于所述动力室的上方;
6.所述培育室内转动连接有用于放置培育试管的放置机构,所述培育室侧壁连通有通风组件;所述培育室外壁开设有可供操作的操作口,所述培育室相对的侧壁均转动连接有开合门的一侧,两所述开合门的另一侧可拆卸连接;
7.所述动力室内固接有第一电机,所述第一电机的输出轴与所述放置机构轴接。
8.优选的,所述放置机构包括与所述培育室底端内壁转动连接的升降部,所述升降部的底端与所述第一电机的输出轴轴接;所述升降部上安装有不少于两组放置部,所述放置部沿竖直方向分布。
9.优选的,所述升降部包括与所述培育室转动连接的调节箱,所述调节箱内安装有调节组件;所述调节箱顶端固接有套筒,所述套筒的末端与所述培育室顶端内壁转动连接;所述套筒内设置有丝杠,所述丝杠的顶端与所述套筒顶端内壁转动连接,所述丝杠的底端与所述调节组件轴接。
10.优选的,所述调节组件包括与所述调节箱转动连接的蜗轮、蜗杆,所述蜗轮与所述蜗杆相啮合;所述调节箱内固接有第二电机,所述第二电机的输出轴与所述蜗杆轴接;所述蜗轮与所述丝杠底端轴接。
11.优选的,所述放置部包括固定套设在所述套筒外侧的放置盘、滑动套设在所述套筒外侧的托盘,所述放置盘上开设有若干放置孔,所述托盘顶端开设有与所述放置孔相对应的放置槽,所述托盘位于所述放置盘的下方,且所述托盘与所述丝杠螺纹连接。
12.优选的,所述丝杠上螺纹套设有螺纹套,且所述螺纹套位于所述套筒内,所述套筒上开设有长孔,所述螺纹套外侧固接有与所述长孔宽度相适配的连接块,所述连接块的末端与所述托盘内侧固接。
13.优选的,所述培育室内还设置有与所述放置部数量相对应的补光消毒组件,所述补光消毒组件包括与所述培育室内壁固接的框架,且所述框架位于所述托盘与所述放置盘之间,所述框架内设置有若干补光灯和若干紫外线灯,所述补光灯与所述紫外线灯交替排布。
14.优选的,所述开合门上开设有观察口,所述观察口内固接有与所述观察口大小相适配的高透玻璃。
15.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以下技术效果:
16.本实用新型能够为信前胡愈伤组织再生培养的试管提供良好的放置条件,一个装置内可以盛放较多的培养试管,适合规模较大的信前胡愈伤组织再生培养。
附图说明
17.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18.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信前胡愈伤组织再生装置的轴侧图;
19.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信前胡愈伤组织再生装置的主视图;
20.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信前胡愈伤组织再生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21.图4为图3中a的放大图;
22.图5为本实用新型中调节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23.图6为本实用新型中补光消毒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24.其中,1为培育箱、2为排风扇、3为开合门、4为高透玻璃、5为隔板、6为调节箱、7为托盘、8为框架、9为放置盘、10为套筒、11为丝杠、12为补光灯、13为紫外线灯、14为蜗杆、15为蜗轮、16为第一电机、17为螺纹套、18为第二电机、19为连接块。
具体实施方式
25.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6.为使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27.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信前胡愈伤组织再生装置,包括培育箱1,培育箱1内设置有隔板5,隔板5将培育箱1分为培育室和动力室,培育室位于动力室的上方;
28.培育室内转动连接有用于放置培育试管的放置机构,培育室侧壁连通有通风组件;培育室外壁开设有可供操作的操作口,培育室相对的侧壁均转动连接有开合门3的一
侧,两开合门3的另一侧可拆卸连接;
29.动力室内固接有第一电机16,第一电机16的输出轴与放置机构轴接。
30.进一步的,通风组件包括排风扇2,培育室相对的侧壁上均开设有与排风扇2大小相适配的排风孔,每个排风孔内均固接有一排风扇2。通过控制排风扇2转速的大小来控制排风的速度,进而控制培育室内的温度,避免培育室内温度过高;同时排风扇2还能将信前胡愈伤组织再生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排出,有利于信前胡愈伤组织的再生。
31.进一步的,开合门3的一侧通过合页与培育室侧壁转动连接,两开合门3的另一侧通过插销可拆卸连接。
32.进一步的,为了方便打开关闭开合门3,在开合门3外侧固接有把手。
33.进一步的,放置机构包括与培育室底端内壁转动连接的升降部,升降部的底端与第一电机16的输出轴轴接;升降部上安装有不少于两组放置部,放置部沿竖直方向分布。
34.进一步的,升降部包括与培育室转动连接的调节箱6,调节箱6内安装有调节组件;调节箱6顶端固接有套筒10,套筒10的末端与培育室顶端内壁转动连接;套筒10内设置有丝杠11,丝杠11的顶端与套筒10顶端内壁转动连接,丝杠11的底端与调节组件轴接。
35.进一步的,调节组件包括与调节箱6转动连接的蜗轮15、蜗杆14,蜗轮15与蜗杆14相啮合;调节箱6内固接有第二电机18,第二电机18的输出轴与蜗杆14轴接;蜗轮15与丝杠11底端轴接。
36.进一步的,调节箱6底端内壁固接有转动座,蜗杆14通过转动座与调节箱6转动连接。
37.进一步的,放置部包括固定套设在套筒10外侧的放置盘9、滑动套设在套筒10外侧的托盘7,放置盘9上开设有若干放置孔,托盘7顶端开设有与放置孔相对应的放置槽,托盘7位于放置盘9的下方,且托盘7与丝杠11螺纹连接。第二电机18转动,带动托盘7升降,进而带动培养试管升降,不仅能够使补光灯12和紫外线灯13能够更好的作用于培养试管内的愈伤组织,而且当需要取出培养试管时能够更加方便的将培养试管取出。
38.进一步的,丝杠11上螺纹套设有螺纹套17,且螺纹套17位于套筒10内,套筒10上开设有长孔,螺纹套17外侧固接有与长孔宽度相适配的连接块19,连接块19的末端与托盘7内侧固接。
39.进一步的,培育室内还设置有与放置部数量相对应的补光消毒组件,补光消毒组件包括与培育室内壁固接的框架8,且框架8位于托盘7与放置盘9之间,框架8内设置有若干补光灯12和若干紫外线灯13,补光灯12与紫外线灯13交替排布。补光灯12不仅能够对培养试管内信前胡愈伤组织进行补光,促进愈伤组织的生产,还能对培育室内进行加热,使培育室内始终能够处于适宜信前胡愈伤组织再生的温度。紫外线灯13能够对培养试管进行消毒,避免因为在初次接种以及后续补充培养液后细菌进入培养试管污染愈伤组织,造成愈伤组织的死亡。
40.进一步的,为了使补光灯12和紫外线灯13能够更好的作用培养试管内的再生组织,框架8为带有豁口的环形架,且框架8环绕在放置盘9的外侧。
41.进一步的,为了能够更加方便的观察愈伤组织再生的情况,开合门3上开设有观察口,观察口内固接有与观察口大小相适配的高透玻璃4。
42.具体实施方式:
43.将接种好信前胡愈伤组织的培养试管通过放置孔放入放置盘9中,第一电机16运转带动调节箱6转动,进而带动套筒10转动,进而带动套筒10上的放置盘9和托盘7转动,使操作人员能够更加方便的将培养试管放入处于后方的放置孔中,托盘7开设有与培养试管底端相适配的放置槽,放置槽能够将培养试管稳稳拖住,避免因为晃动而导致培养试管破损。
44.当培养试管放置完成之后控制第二电机18转动,第二电机18带动蜗杆14转动,蜗杆14带动与之啮合的蜗轮15转动,进而带动与蜗轮15轴接的丝杠11转动,由于长孔和连接块19的限制螺纹套17向下降进而带动与之固接的托盘7向下降,带动培养试管向下降,使补光灯12和紫外线灯13能够更好的作用于培养试管内的愈伤组织,当需要取出培养试管时控制第二电机18反转托盘7带动培养试管上升便于将培养试管取出。
45.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纵向”、“横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46.以上所述的实施例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式进行描述,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进行限定,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设计精神的前提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做出的各种变形和改进,均应落入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书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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