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挥发式灭蚊蝇器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5632阅读:300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热挥发式灭蚊蝇器具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的是利用热力作用使杀虫药物有效成分挥发的灭蚊蝇器具。
目前利用加热使杀虫药物有效成分挥发的灭蚊、蝇器具基本上都是采用电加热形式。虽使用方便,但受电源线限制不便任意选择放置位置,也不便在未设电源的场所或停电时使用,虽说这类器具单个每次耗电不大,但长期和大量广泛使用对电能的消耗也是不小的。另一方面,这类器具多为单一用途形式,不用时只得收藏起来,也是其不足之处。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适用范围更广且节能的热挥发式灭蚊蝇器具。
本实用新型灭蚊蝇器具的加热采用的是热液体介质,如最普通的开水、热水等,从而使其能摆脱对单一电能的依赖和受电源位置和/或电源线等因素的限制而影响使用的场所和环境。为此本实用新型的灭蚊蝇器具中应设有可盛贮热液体介质的保温容器并应配合有保温塞盖。同时还设有可伸入此容器之内且开口于容器外的杀虫药剂贮腔,以使其中所贮放的固体或液体形式的杀虫药剂受热后药物成分能挥发释放出。在各种保温容器中,以采用带有真空保温层的保温瓶胆形式效果最好,也最方便。杀虫药剂贮腔的设置以与保温塞盖相联接并通过该塞盖开口于容器外的形式最方便。为有利于对杀虫药剂贮腔中药物的加热,此药剂贮腔至少在下部以具有薄金属或其它良导热材料的壁层为好,上部根据情况则可以采用适当隔热材料的壁层,以利于保温。同时,此药剂贮腔在保温容器内以伸入到能接触到加热用的热液体介质的位置为宜,以提高药物成分的挥发效率。
经试验,在本实用新型灭蚊蝇器具的保温容器中注入开水后,其对药剂贮腔中药物的平均加热温度与常用的电热灭蚊器等器具的加热温度相仿,且一般可维持6-8小时。另一方面常用的电热灭蚊器等其加热方式多为单面加热,例如固体药片常常是被加热的底面药物已挥发完,而未被加热的上面却还存留有相当量的药物未被充分利用。本实用新型中的药剂贮腔则由于各方向均匀受热,因此可使药物能充分挥发利用,减少了浪费。
本实用新型在不作灭蚊蝇器具使用期间还可以在药剂贮腔中贮放空汽清新剂等香型挥发剂,作改善环境空气的器具使用,并且还可以制作成具有装饰性的造型或制成可插花的花瓶形式等,解决了目前电热灭蚊器等用途单一及装饰性差等方面的不足。
以下用附图所示的实例介绍本实用新型的结构,但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并不仅限于下述实例。


图1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图示的本例灭蚊蝇器具为一可插花的花瓶形式。外壳体1中设有一个真空保温瓶胆式保温容器3,其置于底座10上的护托7之上,底座10与外壳体1为可拆卸式联接。容器3的上口部配合有中间带有贮药腔5的保温塞8。贮药腔5的下部为金属传热壁层4,并至少应使其在容器3中伸入到能接触容器内热水9的位置上,其上部可为耐高温的塑料壁层。贮药腔5的开口设于保温塞8的表面,其外还设有有利于药物挥发成分弥散的带孔罩盖2,其孔同时还可作为装饰插花孔之用。容器3中注入热水9,盖紧保温塞8,贮药腔中的杀虫剂6的有效成分即可均匀受热而缓缓挥发释放出。
权利要求1.一种利用热力作用使杀虫药物有效成分挥发的灭蚊蝇器具,其特征在于设有可盛贮热液体介质并带有保温塞盖(8)的保温容器(3)及可伸入该容器之内且开口于容器之外的杀虫药剂贮腔(5)。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说的杀虫药剂贮腔(5)与保温塞盖(8)相联接,并通过保温塞盖(8)而开口于保温容器(3)之外。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说的杀虫药剂贮腔(5)至少在下部具有良导热材料构成的腔壁(4)。
4.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说的杀虫药剂贮腔(5)应向保温容器(3)内伸入到能接触到所贮热液体介质的部位。
5.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说的杀虫药剂贮腔(5)的开口处设有有利于挥发出的药物气体弥散的带孔罩盖(2)。
6.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说的杀虫药剂贮腔(3)为具有真空保温层结构的瓶胆形式。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是一种利用热液体介质加热使杀虫药物有效成分挥发的灭蚊蝇器具,其中设有用于盛贮热液体介质的保温容器并配合有保温塞盖,还设有一个可伸入该保温容器之内且开口于容器外的杀虫药剂贮腔,此药剂贮腔以采取与保温塞盖相配合的联接形式最为方便。
文档编号A01M13/00GK2120433SQ92214328
公开日1992年11月4日 申请日期1992年3月27日 优先权日1992年3月27日
发明者赵龙龙 申请人:成都工程机械工具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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