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维护更方便的灭蚊器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10142708阅读:367来源:国知局
安装维护更方便的灭蚊器的制造方法
【专利说明】
[0001]【技术领域】
[0002]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灭蚊器。
[0003]【【背景技术】】
[0004]我们知道,在灭蚊器上设有一条带插头的长长的电源线,在使用时,将插头插入通电插座上即可通电使用。当前的电源线一端固定到侧盖后再焊接到位于侧盖内的线路板上的,这样在生产线上组装灭蚊器或在日后维修灭蚊器时,侧盖始终是拖着电源线的,而电源线绝大部分则掉落在生产线上或地面上,导致在组装生产、维护灭蚊器时非常不方便,效率也大为降低。
[0005]【【实用新型内容】】
[0006]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了一种结构更合理、安装维护更方便的灭蚊器,它有助于提高生产效率和降低不良率。
[0007]为了解决上述存在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下述技术方案:
[0008]一种安装维护更方便的灭蚊器,包括有两竖框架,位于这两竖框架之间的蚊虫收集盒、防护网、诱蚊灯和高压电网,以及设在其中一个或两个竖框架内的灭蚊电路结构,所述竖框架由侧板和侧盖组成,在所述侧板上装有用来固定开关和电源线定位座的安装块;在所述侧盖上开有供开关外露和电源线的插头穿过的通孔。
[0009]在对上述安装维护更方便的灭蚊器的改进方案中,在所述安装块上设有供电源线定位座滑入并卡在其中的卡口。
[0010]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由于在侧板上设有用来固定开关和电源线定位座的安装块,而在侧盖上开有供开关外露和电源线的插头穿过的通孔,以使开关和电源线与侧盖分开,这样不管是在生产还是在维护时,都是到了最后环节时才来装上侧盖,使得侧盖不用始终连着电源线,也就不会使侧盖始终拖住电源线,并大大减少了刮花侧盖表面的机率,从而减少了不良率,因此本实用新型的结构更合理、安装维护方便,它有助于提高生产效率和降低不良率。
[0011]下面结合附图与【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描述:
[0012]【【附图说明】】
[0013]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立体示意图;
[0014]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侧盖的拆装示意图;
[0015]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组装示意图;
[0016]图4是图3的局部I的放大图。
[0017]【【具体实施方式】】
[0018]本实用新型为一种安装维护更方便的灭蚊器,如图1至4所示,包括有两竖框架1,位于这两竖框架1之间的蚊虫收集盒2、防护网3、诱蚊灯4和高压电网5,以及设在其中一个或两个竖框架1内的灭蚊电路结构6,在此,所述竖框架1由侧板11和侧盖12组成,在所述侧板11上设有用来固定开关7和电源线定位座81的安装块9 ;在所述侧盖12上开有供开关7外露和电源线8的插头82穿过的通孔121,以使开关7和电源线8与侧盖12分开,这样不管是在生产还是在维护时,都是到了最后环节时才来装上侧盖12,于是侧盖12不用始终连着电源线8,也就不会使侧盖12始终拖住电源线8,使得在组装、维护灭蚊器时大大减少了刮花侧盖表面的机率,从而减少了不良率,因此本实用新型的结构更合理、安装维护方便,并有助于提高生产效率和降低不良率。
[0019]在本实施例中,如图3、4所示,在所述安装块9上设有供电源线定位座81滑入并卡在其中的卡口 91。
[0020]综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并非用来限定本实用新型的实施范围,即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专利范围的内容所作的等效变化及修饰,皆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范畴。
【主权项】
1.一种安装维护更方便的灭蚊器,包括有两竖框架,位于这两竖框架之间的蚊虫收集盒、防护网、诱蚊灯和高压电网,以及设在竖框架内的灭蚊电路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竖框架由侧板和侧盖组成,在所述侧板上装有用来固定开关和电源线定位座的安装块;在所述侧盖上开有供开关外露和电源线的插头穿过的通孔。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安装维护更方便的灭蚊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安装块上设有供电源线定位座滑入并卡在其中的卡口。
【专利摘要】一种安装维护更方便的灭蚊器,包括有两竖框架,位于这两竖框架之间的蚊虫收集盒、防护网、诱蚊灯和高压电网,以及设在其中一个或两个竖框架内的灭蚊电路结构,所述竖框架由侧板和侧盖组成,在所述侧板上装有用来固定开关和电源线定位座的安装块;在所述侧盖上开有供开关外露和电源线的插头穿过的通孔,以使开关和电源线与侧盖分开,这样不管是在生产还是在维护时,都是到了最后环节时才来装上侧盖,使得侧盖不用始终连着电源线,也就不会使侧盖始终拖住电源线,并大大减少了刮花侧盖表面的机率,从而减少了不良率,因此本实用新型的结构更合理、安装维护方便,它有助于提高生产效率和降低不良率。
【IPC分类】A01M1/04, A01M1/22
【公开号】CN205052586
【申请号】CN201520806865
【发明人】陈 胜
【申请人】陈 胜
【公开日】2016年3月2日
【申请日】201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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