酱制山羊肉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218347阅读:432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食品加工领域,具体说,属于一种山羊肉加工方式。



背景技术:

山羊在我国的食谱中,并未被大量食用。关于山羊肉制作及长期储藏的方法较少。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酱制山羊肉,为了实现此目的,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1、本发明为一种酱制山羊肉,主要包括:

剔骨山羊肉块60至80份、

蒜瓣10至20份、

虾干30至50份、

五加皮7至14份、

紫菜6至15份、

山黄皮4至11份、

罗汉果6至10份、

甘草3至9份、

鸡精4至13份、

蔗糖11至24份、

超过70度的白酒12至30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酱制山羊肉,其特征为,

其原材料包括:

剔骨山羊肉块73份、

蒜瓣16份、

虾干43份、

五加皮9份、

紫菜11份、

山黄皮5份、

罗汉果7份、

甘草3份、

鸡精4份、

蔗糖13份、

超过70度的白酒15份。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酱制山羊肉,其特征为,

其原材料包括:

剔骨山羊肉块76份、

蒜瓣18份、

虾干48份、

五加皮13份、

紫菜14份、

山黄皮9份、

罗汉果6份、

甘草4份、

鸡精5份、

蔗糖22份、

超过70度的白酒30份。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酱制山羊肉,其特征为,

其原材料包括:

剔骨山羊肉块70份、

蒜瓣16份、

虾干43份、

五加皮11份、

紫菜13份、

山黄皮7份、

罗汉果8份、

甘草4份、

鸡精4份、

蔗糖16份、

超过70度的白酒25份。

本发明具有耐储藏的有益效果。

具体实施方式

本发明共公开了四个实施例,分开阐述如下:

1、实施例一

其原材料包括:

剔骨山羊肉块60至80份、

蒜瓣10至20份、

虾干30至50份、

五加皮7至14份、

紫菜6至15份、

山黄皮4至11份、

罗汉果6至10份、

甘草3至9份、

鸡精4至13份、

蔗糖11至24份、

超过70度的白酒12至30份。

2、实施例二

其原材料包括:

剔骨山羊肉块73份、

蒜瓣16份、

虾干43份、

五加皮9份、

紫菜11份、

山黄皮5份、

罗汉果7份、

甘草3份、

鸡精4份、

蔗糖13份、

超过70度的白酒15份。

3、实施例三

其原材料包括:

剔骨山羊肉块76份、

蒜瓣18份、

虾干48份、

五加皮13份、

紫菜14份、

山黄皮9份、

罗汉果6份、

甘草4份、

鸡精5份、

蔗糖22份、

超过70度的白酒30份。

4、实施例四

其原材料包括:

剔骨山羊肉块70份、

蒜瓣16份、

虾干43份、

五加皮11份、

紫菜13份、

山黄皮7份、

罗汉果8份、

甘草4份、

鸡精4份、

蔗糖16份、

超过70度的白酒25份。



技术特征:

技术总结
本发明为一种酱制山羊肉,涉及肉类加工领域。山羊在我国的食谱中,并未被大量食用。关于山羊肉制作及长期储藏的方法较少。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酱制山羊肉,为了实现此目的,本发明包括:其原材料包括:剔骨山羊肉块60至80份、蒜瓣10至20份、虾干30至50份、五加皮7至14份、紫菜6至15份、山黄皮4至11份、罗汉果6至10份、甘草3至9份、鸡精4至13份、蔗糖11至24份、超过70度的白酒12至30份。本发明具有口味佳、耐贮藏、有益健康的有益效果。

技术研发人员:李欣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李欣
技术研发日:2016.07.28
技术公布日:2017.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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