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食品加工领域,具体说,属于一种山羊肉加工方式。
背景技术:
山羊在我国的食谱中,并未被大量食用。关于山羊肉制作及长期储藏的方法较少。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酱制山羊肉,为了实现此目的,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1、本发明为一种酱制山羊肉,主要包括:
剔骨山羊肉块60至80份、
蒜瓣10至20份、
虾干30至50份、
五加皮7至14份、
紫菜6至15份、
山黄皮4至11份、
罗汉果6至10份、
甘草3至9份、
鸡精4至13份、
蔗糖11至24份、
超过70度的白酒12至30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酱制山羊肉,其特征为,
其原材料包括:
剔骨山羊肉块73份、
蒜瓣16份、
虾干43份、
五加皮9份、
紫菜11份、
山黄皮5份、
罗汉果7份、
甘草3份、
鸡精4份、
蔗糖13份、
超过70度的白酒15份。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酱制山羊肉,其特征为,
其原材料包括:
剔骨山羊肉块76份、
蒜瓣18份、
虾干48份、
五加皮13份、
紫菜14份、
山黄皮9份、
罗汉果6份、
甘草4份、
鸡精5份、
蔗糖22份、
超过70度的白酒30份。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酱制山羊肉,其特征为,
其原材料包括:
剔骨山羊肉块70份、
蒜瓣16份、
虾干43份、
五加皮11份、
紫菜13份、
山黄皮7份、
罗汉果8份、
甘草4份、
鸡精4份、
蔗糖16份、
超过70度的白酒25份。
本发明具有耐储藏的有益效果。
具体实施方式
本发明共公开了四个实施例,分开阐述如下:
1、实施例一
其原材料包括:
剔骨山羊肉块60至80份、
蒜瓣10至20份、
虾干30至50份、
五加皮7至14份、
紫菜6至15份、
山黄皮4至11份、
罗汉果6至10份、
甘草3至9份、
鸡精4至13份、
蔗糖11至24份、
超过70度的白酒12至30份。
2、实施例二
其原材料包括:
剔骨山羊肉块73份、
蒜瓣16份、
虾干43份、
五加皮9份、
紫菜11份、
山黄皮5份、
罗汉果7份、
甘草3份、
鸡精4份、
蔗糖13份、
超过70度的白酒15份。
3、实施例三
其原材料包括:
剔骨山羊肉块76份、
蒜瓣18份、
虾干48份、
五加皮13份、
紫菜14份、
山黄皮9份、
罗汉果6份、
甘草4份、
鸡精5份、
蔗糖22份、
超过70度的白酒30份。
4、实施例四
其原材料包括:
剔骨山羊肉块70份、
蒜瓣16份、
虾干43份、
五加皮11份、
紫菜13份、
山黄皮7份、
罗汉果8份、
甘草4份、
鸡精4份、
蔗糖16份、
超过70度的白酒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