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有拉链的无袖连衣裙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52832阅读:27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带有拉链的无袖连衣裙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连衣裙,尤其是涉及一种带有拉链的无袖连衣裙,属于一种女性服装。
背景技术
由于现有的连衣裙的结构设计不够合理,布局不够科学,使用不太方便,整体牢固度较差,而且连衣裙中连衣裙本体的收缩性能较差,同一尺寸的连衣裙所能对应的适用人群非常窄,这就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连衣裙的适用面。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不足,而提供一种结构设计合理,布局科学,使用方便的带有拉链的无袖连衣裙。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该带有拉链的无袖连衣裙包括连衣裙本体,其特点在于还包括拉链,所述连衣裙本体的上半部分设置有一道形状和大小均与拉链相匹配的开口,所述拉链固定在连衣裙本体的开口中;所述连衣裙本体的下半部分均勻的设置有数条凸条,所述数条凸条之间相互平行。本实用新型所述数条凸条均呈竖直状结构。本实用新型所述拉链为塑料材质。本实用新型所述连衣裙本体上的开口位于连衣裙本体的前半部分。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和效果结构简单,设计合理,在连衣裙本体的下半部分均勻的设置有数条凸条,使得无袖连衣裙的结构更加牢固,当连衣裙穿在人体上后,有利于连衣裙本体更好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缩放,使得连衣裙本体的弹性更好,从而使得同一尺寸的连衣裙所能对应的适用人群相对较广,这就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连衣裙的适用面。本实用新型中的拉链固定在连衣裙本体的开口中,使得连衣裙的使用更加方便, 便于人们进行穿上连衣裙和脱下连衣裙的操作。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带有拉链的无袖连衣裙的主视结构示意图。图2是图1的后视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并通过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以下实施例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解释而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以下实施例。实施例参见图1至图2,本实施例中带有拉链的无袖连衣裙包括连衣裙本体1和拉链2,其中,拉链2为塑料材质。本实施例中连衣裙本体1的下半部分均勻的设置有数条凸条3, 该数条凸条3之间相互平行,本实施例中的凸条3均呈竖直状结构。本实施例中在连衣裙本体1的上半部分位置设置有一道开口 4,该开口 4位于连衣裙本体1的前半部分。本实施例中开口 4的形状和大小均与拉链2相匹配,拉链2固定在连衣裙本体1的开口 4中,通过拉链2能够实现开口 4的开闭功能。本实施例中连衣裙本体1的前半部分的位置如图1中的y处所示,连衣裙本体1 的上半部分的位置如图1中的S处所示,连衣裙本体1的下部的位置如图1中的f处所示。 本实用新型中所说连衣裙本体1的前半部分、连衣裙本体1的上半部分和连衣裙本体1的下部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均为公知常识,故此处不再对连衣裙本体1的前半部分、连衣裙本体1的上半部分和连衣裙本体1的下部进行详述。此外,需要说明的是,本说明书中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其零、部件的形状、所取名称等可以不同,本说明书中所描述的以上内容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结构所作的举例说明。 凡依据本实用新型专利构思所述的构造、特征及原理所做的等效变化或者简单变化,均包括于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内。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做各种各样的修改或补充或采用类似的方式替代,只要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结构或者超越本权利要求书所定义的范围,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1.一种带有拉链的无袖连衣裙,包括连衣裙本体,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拉链,所述连衣裙本体的上半部分设置有一道形状和大小均与拉链相匹配的开口,所述拉链固定在连衣裙本体的开口中;所述连衣裙本体的下半部分均勻的设置有数条凸条,所述数条凸条之间相互平行。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有拉链的无袖连衣裙,其特征在于所述数条凸条均呈竖直状结构。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带有拉链的无袖连衣裙,其特征在于所述拉链为塑料材质。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带有拉链的无袖连衣裙,其特征在于所述连衣裙本体上的开口位于连衣裙本体的前半部分。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连衣裙,尤其是涉及一种带有拉链的无袖连衣裙,属于一种女性服装。现有的连衣裙的结构设计不够合理,布局不够科学,使用不太方便,整体牢固度较差。本实用新型包括连衣裙本体,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拉链,所述连衣裙本体的上半部分设置有一道形状和大小均与拉链相匹配的开口,所述拉链固定在连衣裙本体的开口中;所述连衣裙本体的下半部分均匀的设置有数条凸条,所述数条凸条之间相互平行。本实用新型的结构设计合理,布局科学,使用方便,有利于连衣裙本体更好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缩放,同一尺寸的连衣裙所能对应的适用人群相对较广。
文档编号A41D1/14GK201938395SQ201120091528
公开日2011年8月24日 申请日期2011年3月31日 优先权日2011年3月31日
发明者骆兴豪 申请人:骆兴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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