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多用型项链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624153阅读:307来源:国知局
一种多用型项链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饰品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多用型项链。



背景技术:

项链最早起源于古代的采珠人。采珠人下水采珠的时候常常赤身裸体,为了方便,这些聪明的采珠人便在脖子上挂一条金属丝或其它细绳子,将采拾的珍珠穿在其上。后来,人们发现采珠人脖子上的串珠异常的美丽,于是竞相效仿,串珠也便成了专门用作装饰的首饰了。

但是现在市面上项链的链体多为固定式的,需要根据人脖子的大小来确定链体的大小,随着社会的发展,市面上也出现了可以调节链体大小的范围,但是调节的范围有限而且功能而且单一传统的项链一般由链线和多个链珠构成,链线将链珠串接成串。链珠在光线的照射下会发射光线而产生光亮效果,但在黑夜或环境光线较弱的场合,这种项链的链珠无法产生光亮效果,不能起到装饰、美化的作用。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现象的存在,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设计简单、合理的一种多用型项链,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多用型项链,其特征在于:包括链体、手链式勾环、十字形吊坠,所述链体包括圆形壳体和连接环,所述圆形壳体和连接环的中部设有容腔,所述容腔的内部设有荧光粉,所述圆形壳体和连接环交替排列,所述连接环包括上半环和下半环,所述上半环和下半环通过卡扣连接,所述链体的两端设有手链式勾环,所述手链式勾环可扣在圆形壳体上,所述链体的中部设有松紧带,所述十字形吊坠通过松紧带穿在链体上。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在圆形壳体和连接环中设有荧光粉,在光线暗或者夜晚的时候荧光粉通过吸收光亮会发光,犹如黑暗中的一盏明灯给人一种更美观的观赏,圆形壳体交替排列且通过连接环连接成链体,链体的两端还设有手链式勾环,通过对手链式勾环和圆形壳体的扣合,能更大范围的缩紧链体的大小,还能将其改装成手链,连接环包括上半环和下半环,且上半环和下半环通过卡扣连接,在手链式勾环因外界因素调节不了的时候还能通过对卡扣的作用来达到更大范围缩紧链体的效果。

作为优选:所述圆形壳体和连接环的制作材料为透光材料。

作为优选:所述圆形壳体和连接环的表面设有花纹。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圆形壳体和连接环的制作材料为透光材料,按材料的透光率大小主要可分为透明材料和半透明材料,透明材料的波长400nm-800nm可见光的透光率在80%以上,相对于半透明材料透光率50%以下透光效果更好,圆形壳体和连接环的表面设有花纹,不会因为对链体结构的改变而影响美观。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1.结构设计简单合理,能够通过手链式勾环对圆形壳体的扣合作用来达到缩放范围更大的效果,还可以当作手链来用。2.在手链式勾环因外部因素不能更好的调节还可以通过对连接环的增减来达到相同的效果。3.通过在圆形壳体可连接环内设有荧光粉来达到在光线暗的地方也能发光的效果,从而增强美感。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多用型项链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A处放大图。

附图标记:1、十字形吊坠;2、松紧带;3、链体;4、手链式勾环;5、荧光粉;6、圆形壳体;7、连接环。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图1、图2对本实用新型一种多用型项链做进一步说明。

一种多用型项链,其特征在于:包括链体3、手链式勾环4、十字形吊坠1,所述链体3包括圆形壳体6和连接环7,所述圆形壳体6和连接环7的中部均设有容腔,所述容腔的内部设有荧光粉5,所述圆形壳体6和连接环7交替排列,所述连接环7包括上半环和下半环,所述上半环和下半环通过卡扣连接,所述链体3的两端设有手链式勾环4,所述手链式勾环4可扣在圆形壳体6上,所述链体3的中部设有松紧带2,所述十字形吊坠1通过松紧带2穿在链体3上。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在圆形壳体6和连接环7中设有荧光粉5,在光线暗或者夜晚的时候荧光粉5通过吸收光亮受亮会发光,犹如黑暗中的一盏明灯给人一种更美观的观赏,圆形壳体6交替排列且通过连接环7连接成链体3,链体3的两端还设有手链式勾环4,通过对手链式勾环4和圆形壳体6的扣合,能更大范围的缩紧链体3的大小,还能将其改装成手链,连接环7包括上半环和下半环,且上半环和下半环通过卡扣连接,在手链式勾环因外界因素调节不了的时候还能通过卡扣的作用来达到更大范围缩紧链体3的效果。

作为优选:所述圆形壳体6和连接环7的制作材料为透光材料。

作为优选:所述圆形壳体6和连接环7的表面设有花纹。

作为优选:所述十字形吊坠1和松紧带2固定连接。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圆形壳体6和连接环7的制作材料为透光的材料,按材料的透光率大小主要可分为透明材料和半透明材料,透明材料的波长400nm-800nm可见光的透光率在80%以上,相对于半透明材料透光率50%以下透光效果更好,圆形壳体6和连接环7的表面设有花纹,不会因为对3链体结构的改变而影响美观。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属于本实用新型思路下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