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防脱落的婴儿学步鞋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522644阅读:636来源:国知局
一种防脱落的婴儿学步鞋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学步鞋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防脱落的婴儿学步鞋。



背景技术:

婴儿在学步阶段,由于其脚部较小,加上婴儿处于一个好动的时期,婴儿常常会因为脚部受到束缚而采取双脚盘踢直至鞋子从脚部脱落,现有的婴儿鞋结构上多是采用与成人鞋子类似结构,一方面穿戴时比较麻烦,二来穿戴以后特别容易掉落;且婴儿鞋鞋底较硬较软都不利用婴儿脚的生长,传统的鞋底一般都是较硬或者较软。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防脱落的婴儿学步鞋,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防脱落的婴儿学步鞋,包括鞋底和鞋面,所述鞋底上表面设置有鞋面,所述鞋底地面设置有第一摩擦部和第二摩擦部,所述鞋底设置为EVA鞋底,所述鞋面一端设置有穿鞋孔,所述鞋面位于穿鞋孔一侧设置有包裹带,包裹带内侧设置有第一子魔术贴,所述鞋面上设置有与第一子魔术贴配合连接的第一母魔术贴,所述鞋面上设置有上紧固带,上紧固带上设置有第二子魔术贴,所述鞋面上设置有与第二子魔术贴配合连接的第二母魔术贴,所述鞋面位于脚面处设置有弯折部,所述鞋面位于穿鞋孔一侧设置有绑带。

优选的,所述鞋底内部设置有通孔。

优选的,所述弯折部设置为布料层,鞋面除去弯折部设置为真皮层。

优选的,所述鞋面位于穿鞋孔一侧设置有缺口和提拉手,缺口位于提拉手上方。

优选的,所述第一摩擦部位于鞋底的脚掌处,所述第二摩擦部位于鞋底的脚跟处。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包裹带可将婴儿脚后部进行包裹固定,通过上紧固带,可保证鞋面与婴儿脚之间的贴合程度,从而保证学步鞋不会脱落;通过绑带,可将鞋子绑在脚踝处,进一步保证婴儿鞋不会掉落;将鞋底上设置通孔,一方面减轻鞋底的重量,另一方面,增强了鞋底的透气性;通过将鞋底设置为EVA鞋底,保证鞋底具有适宜的软硬度,从而利用婴儿脚步生长;通过设置弯折部,增强了鞋面的弯折能力,便于婴儿学步,避免损伤婴儿脚;通过设置第一摩擦部和第二摩擦部,提高鞋底的摩擦力,避免婴儿滑倒;通过设置缺口和绑带,便于婴儿脚穿进鞋内。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鞋底底面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鞋面后部的局部结构示意图。

图中:1-包裹带;2-第一子魔术贴;3-第一母魔术贴;4-鞋底;5-第二母魔术贴;6-鞋面;7-通孔;8-穿鞋孔;9-弯折部;10-上紧固带;11-第二子魔术贴;12-第一摩擦部;13-第二摩擦部;14-缺口;15-提拉手;16-绑带。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防脱落的婴儿学步鞋,包括鞋底4和鞋面6,鞋底4上表面设置有鞋面6,鞋底4地面设置有第一摩擦部12和第二摩擦部13,鞋底4设置为EVA鞋底,保证鞋底4具有适宜的软硬度,从而利用婴儿脚步生长;鞋面6一端设置有穿鞋孔8,鞋面6位于穿鞋孔8一侧设置有包裹带1,包裹带1内侧设置有第一子魔术贴2,鞋面6上设置有与第一子魔术贴2配合连接的第一母魔术贴3,鞋面6上设置有上紧固带10,上紧固带10上设置有第二子魔术贴11,鞋面6上设置有与第二子魔术贴11配合连接的第二母魔术贴5,鞋面6位于脚面处设置有弯折部9,鞋面6位于穿鞋孔8一侧设置有绑带16,鞋底4内部设置有通孔7,一方面减轻鞋底4的重量,另一方面,增强了鞋底4的透气性;弯折部9设置为布料层,鞋面6除去弯折部9设置为真皮层,鞋面6位于穿鞋孔8一侧设置有缺口14和提拉手15,缺口14位于提拉手15上方,第一摩擦部12位于鞋底4的脚掌处,第二摩擦部13位于鞋底4的脚跟处。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将婴儿脚通过穿鞋孔穿进鞋内,将上紧固带1通过第二子魔术贴11与第二母魔术贴5连接,将包裹带1通过第一子魔术贴2与第一母魔术贴3连接,最后通过绑带16绕着脚踝固定,鞋底4上设置通孔,一方面减轻鞋底4的重量,另一方面,增强了鞋底4的透气性;通过将鞋底4设置为EVA鞋底,保证鞋底4具有适宜的软硬度,从而利用婴儿脚步生长;通过设置弯折部9,增强了鞋面6的弯折能力,便于婴儿学步,避免损伤婴儿脚;通过设置第一摩擦部12和第二摩擦部13,提高鞋底4的摩擦力,避免婴儿滑倒。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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