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易装配且可使皮带尾内置的皮带扣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450964发布日期:2019-01-02 21:46阅读:698来源:国知局
一种易装配且可使皮带尾内置的皮带扣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皮带扣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易装配且可使皮带尾内置的皮带扣。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的皮带款式多种多样,从结构上主要分为穿孔式和压带式的,其作用都是根据不同的需要,通过调节皮带的长度来适应人体腰部从而实现对裤子的勒紧作用。然而现有的皮带设计,一般是利用皮带扣调节好皮带长度后再把皮带尾部搭在穿戴在表面的皮带上,不够美观,同时皮带尾部内层长期与表面的皮带面接触,容易造成表面皮带面刮花、磨损,而且装配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而提供的一种易装配且可使皮带尾内置的皮带扣,可以把皮带尾部置于穿戴在表面的皮带的内侧,不仅美观,而且能够减少皮带尾部对表面的皮带面造成的磨损,增强皮带的使用寿命,同时,还能更加容易装配和提高了皮带穿戴的舒适感。

为了实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易装配且可使皮带尾内置的皮带扣,包括皮带扣体、固定于所述皮带扣体的压紧件以及转动设置于所述皮带扣体的夹紧件,所述夹紧件包括夹紧板、设置于所述夹紧板一面的皮带卡扣及设置于所述夹紧板另一面的夹紧牙,所述夹紧板包括第一弧形板及与所述第一弧形板连接为一体的第二弧形板,所述皮带扣体设置有与所述第一弧形板相匹配的过渡部。

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易装配且可使皮带尾内置的皮带扣的改进,所述夹紧板与皮带扣体形成有一皮带头夹紧口,所述夹紧板与所述皮带卡扣形成有一皮带穿设口,所述皮带头夹紧口与所述皮带穿设口分别设置于所述夹紧板的两面,且所述皮带穿设口设置于所述皮带扣体内侧。这样设计能使皮带尾穿插置于表层皮带的下面,避免了与表层皮带面的接触,防止皮带磨损、增强皮带使用寿命。

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易装配且可使皮带尾内置的皮带扣的改进,所述第一弧形板的直径为8~15mm,所述第二弧形板的直径为28~40mm。该尺寸范围形成的弧面大小适中,使夹紧板更适应皮带的装配。

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易装配且可使皮带尾内置的皮带扣的改进,所述第一弧面的直径为10mm,所述第二弧面的直径为33mm。该尺寸能使皮带与本实用新型的装配效果达到最佳。

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易装配且可使皮带尾内置的皮带扣的改进,所述过渡部设置为弧形结构,所述过渡部的直径与所述第一弧形板的直径相匹配。若过渡部和第一弧形板的直径不匹配,如过渡部的直径比第一弧形板的直径大很多或者第一弧形板的直径比过渡部的直径大很多则会造成皮带与本实用新型难以装配。

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易装配且可使皮带尾内置的皮带扣的改进,所述皮带扣体的外侧面设置有两个对称的平滑部。该平滑部能够提高用户在使用皮带扣装配皮带时的舒适度,同时还能使皮带扣表面的摩擦系数减少,降低皮带扣表面与衣物的摩擦力,防止衣物的磨损。

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易装配且可使皮带尾内置的皮带扣的改进,所述皮带扣体设置有与所述皮带卡扣两侧对应的第一卡位,所述皮带扣体设置有连接部及开设于所述连接部中央的第二卡位。所述第二卡位能够增强压紧件安装的牢固性,使皮带扣更加坚固耐用。

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易装配且可使皮带尾内置的皮带扣的改进,所述压紧件包括固定板、压块和弹簧,所述压块卡设于所述第二卡位,所述固定板与所述连接部固定连接,所述固定板设置有方形槽,所述压块包括连杆、设置于所述连杆端部的手柄、及与所述连杆连接的压头,所述弹簧套设于所述连杆,所述弹簧的两个自由端顶抵于所述方形槽,所述弹簧的一封闭端顶抵于所述压头。压头在弹簧的弹力作用下能够有效的顶紧穿过皮带扣体的皮带,实现对皮带的固定。

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易装配且可使皮带尾内置的皮带扣的改进,所述手柄表面设置有凹槽摩擦面。凹槽摩擦面能够增大所述手柄表面的摩擦力,防止在按动手柄时候打滑。

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易装配且可使皮带尾内置的皮带扣的改进,所述皮带扣体设置有皮带限位片,所述过渡部和所述皮带限位片形成一个凹槽。该凹槽与夹紧板的第一弧形板相对应,使第一弧形板更好的与皮带扣体接触。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包括皮带扣体、固定于所述皮带扣体的压紧件以及转动设置于所述皮带扣体的夹紧件,所述夹紧件包括夹紧板、设置于所述弧形夹紧板一面的皮带卡扣及设置于所述夹紧板另一面的夹紧牙,所述夹紧板包括第一弧形板及与所述第一弧形板连接为一体的第二弧形板,所述皮带扣体设置有与所述第一弧面相匹配的过渡部,本实用新型在穿皮带的时候,皮带的一端通过夹紧牙固定在皮带扣体上,然后根据不同需要调节好长度后,皮带尾部穿过设置于皮带扣体内侧的皮带卡扣,由皮带卡扣把皮带尾导向外层皮带面的内侧,实现了皮带尾内置的功能,同时所述夹紧板设置为弯曲且平滑的弧形块,能很好的减少夹紧板表面对皮带尾部的磨损,增强了皮带的使用寿命,同时使得皮带的装配变得简单、容易。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分解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皮带扣体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中夹紧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中皮带头夹紧口和皮带穿设口的位置示意图。

其中,1-皮带扣体;11-第一卡位;12-第二卡位;13-过渡部;14-连接部;15-皮带头夹紧口;16-皮带穿设口;17-皮带限位片;18-凹槽;19-平滑部,2-压紧件;21-固定板;211-方形槽;22-压块;221-连杆;222-手柄;223-压头;23-弹簧;26-凹槽摩擦面;3-夹紧件;31-夹紧板;311-第一弧形板;312-第二弧形板;32-皮带卡扣;33-夹紧牙。

具体实施方式

如在说明书及权利要求当中使用了某些词汇来指称特定组件。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可理解,硬件制造商可能会用不同名词来称呼同一个组件。本说明书及权利要求并不以名称的差异来作为区分组件的方式,而是以组件在功能上的差异来作为区分的准则。如在通篇说明书及权利要求当中所提及的“包含”为一开放式用语,故应解释成“包含但不限定于”。“大致”是指在可接受的误差范围内,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在一定误差范围内解决所述技术问题,基本达到所述技术效果。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前”、“后”、“左”、“右”、水平”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 ;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 ;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但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

如图1~5所示,一种易装配且可使皮带尾内置的皮带扣,包括皮带扣体1、固定于皮带扣体1的压紧件2以及转动设置于皮带扣体1的夹紧件3,夹紧件3包括夹紧板31、设置于夹紧板31一面的皮带卡扣32及设置于夹紧板31另一面的夹紧牙33,夹紧板31包括第一弧形板311及与第一弧形板311连接为一体的第二弧形板312,皮带扣体1设置有与第一弧形板311相匹配的过渡部13。

优选地,夹紧板31与皮带扣体1形成有一皮带头夹紧口15,夹紧板31与皮带卡扣32形成有一皮带穿设口16,皮带头夹紧口15与皮带穿设口16分别设置于夹紧板31的两面,且皮带穿设口16设置于皮带扣体1内侧,皮带一端利用夹紧件3固定,再穿过皮带头夹紧口15然后通过压紧件2调节好长度后,穿过皮带穿设口16,实现皮带尾部的固定,且皮带尾部置于穿戴在表面的皮带的内侧。

优选地,第一弧形板311的直径为8~15mm,第二弧形板312的直径为28~40mm,且第一弧形板311的直径为10mm,第二弧形板312的直径为33mm时效果可以达到最优的弧度效果。

优选地,过渡部13设置为弧形结构,过渡部13的直径与第一弧形板311的直径相匹配,两者的直径根据实际需求可以一样,也可以不一样。

优选地,皮带扣体1的外侧面设置有两个对称的平滑部19,该平滑部19可以设置为弧形面或者曲面。

优选地,皮带扣体1设置有与皮带卡扣32两侧对应的第一卡位11,皮带扣体1设置有连接部14及开设于连接部14中央的第二卡位12。

优选地,压紧件2包括固定板21、压块22和弹簧23,压块22卡设于第二卡位12,固定板21与连接部14固定连接,固定板21设置有方形槽211,压块22包括连杆221、设置于连杆221端部的手柄222、及与连杆221连接的压头223,弹簧23套设于连杆221,弹簧23的两个自由端顶抵于方形槽211,弹簧23的一封闭端顶抵于压头223,手柄222表面设置有凹槽摩擦面26,当皮带穿过压紧件2时,按动手柄222,压块22在弹簧23和固定板21的配合下压紧皮带,对皮带实现固定。

优选地,所述皮带扣体1设置有皮带限位片17,所述过渡部13和所述皮带限位片17形成一个凹槽18。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为:转动夹紧件3,利用夹紧件3上的夹紧牙33把皮带的一端固定在皮带扣上,然后按动压紧件2的手柄222,根据需要调节好皮带长度,确定皮带的位置,松开手柄222,压紧件2顶紧皮带,最后把皮带尾穿过皮带穿设口16即可完成穿戴。

上述说明示出并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若干优选实施方式,但如前所述,应当理解本实用新型并非局限于本文所披露的形式,不应看作是对其他实施方式的排除,而可用于各种其他组合、修改和环境,并能够在本文所述实用新型构想范围内,通过上述教导或相关领域的技术或知识进行改动。而本领域人员所进行的改动和变化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则都应在本实用新型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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