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具有多部分式斯创贝尔结构的鞋类物品的方法和由该方法形成的物品与流程

文档序号:27768804发布日期:2021-12-04 02:01阅读:412来源:国知局
形成具有多部分式斯创贝尔结构的鞋类物品的方法和由该方法形成的物品与流程
形成具有多部分式斯创贝尔结构的鞋类物品的方法和由该方法形成的物品
1.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
2.本技术要求于2019年4月26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第62/839,574号的优先权,该美国临时申请通过引用并入本文。
3.领域
4.本公开涉及鞋类物品和制造鞋类物品的方法,并且尤其涉及具有可移除的斯创贝尔(strobel,中底布)的鞋类物品和用于形成该鞋类物品的方法。
5.背景
6.鞋类物品可以以多种方式形成,包括例如通过将斯创贝尔附接到鞋面并将鞋底结构固定到斯创贝尔的下表面来形成。期望对常规的构造技术进行改进,以提高鞋类物品的性能和/或穿着者的舒适性。
7.概述
8.从下面参考附图进行的详细描述中,本发明的前述的和其他的目的、特征和优势将会变得明显。
9.附图简述
10.图1图示了包括楦制鞋面(lasted upper)和鞋底结构的鞋类物品。
11.图2图示了图1的鞋类物品,其中楦制鞋面联接到鞋底结构。
12.图3图示了包括过渡条和内斯创贝尔的示例性多部分式斯创贝尔结构(multipart strobel structure)。
13.图4是在过渡条上包括内斯创贝尔的多部分式斯创贝尔结构的俯视图。
14.图5是图4的多部分式斯创贝尔结构的仰视图。
15.图6图示了图4的多部分式斯创贝尔结构,具有将内斯创贝尔固定到过渡条的可移除的线迹。
16.图7是固定到鞋面的多部分式斯创贝尔结构的仰视图。
17.图8是楦制鞋面和鞋底结构的透视图。
18.图9是具有多部分式斯创贝尔结构的鞋类物品的俯视图。
19.图10是图9所示的多部分式斯创贝尔结构的放大视图。
20.图11是鞋类物品的俯视图,其中过渡条固定到鞋面。
21.图12是图9所示的鞋类物品的横截面视图。
22.图13是图11所示的鞋类物品的横截面视图。
23.图14图示了示例性鞋类物品和鞋内底。
24.图15是具有鞋内底的鞋类物品的俯视图。
25.图16是图15所示的鞋类物品的横截面视图。
26.图17描绘了概述用于组装本文所述的鞋类物品的示例性方法的示例性流程图。
27.图18是楦制鞋面和鞋底结构的透视图,其中结合材料将内斯创贝尔临时附接到过渡条。
28.详细描述
29.总体考虑
30.本文所述的系统和方法及其各个部件不应被解释为以任何方式局限于本文所述的特定用途或系统。相反,本公开单独地以及以彼此的各种组合及子组合集中于各种公开的实施例的全部新颖且不明显的特征和方面。例如,如相关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根据本文公开的信息所认识到的,所公开的实施例的任何特征或方面可以以彼此的各种组合和子组合使用。此外,所公开的系统、方法及其部件并不限于任何特定方面或特征或其组合,所公开的事物和方法也不要求存在任何一种或更多种具体的优势或解决任何一个或更多个具体的问题。
31.正如本技术中所使用的,除非在上下文中另外清楚地指出,否则单数形式“一个(a)”、“一个(an)”和“该(the)”包括复数形式。另外,术语“包括(include)”意指“包括(comprise)”。此外,术语“联接”或“固定”涵盖机械联接和化学联接,以及将物品联接或连结在一起的其他实际方式,并且不排除在联接的物品之间存在中间元件,除非另外指出,诸如通过提及被“直接”联接或固定的元件或其表面。此外,如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和/或”意指短语中的任何一项或项的组合。
32.如本文所使用的,术语“示例性”意指用作非限制性的示例、实例或说明。如本文所使用的,术语“例如(e.g.)”和“例如(for example)”引入了一个或更多个非限制性实施例、示例、实例和/或说明的列表。
33.虽然为了便于呈现而以特定的、连续的顺序描述了所公开的方法中的一些方法的操作,但是应该理解,除非下面陈述的具体语言要求特定的顺序,否则此描述方式包括重新排列。例如,按顺序描述的操作可以在某些情况下被重新排列或同时实施。此外,为了简单,附图可能没有展示所公开的事物和方法可以与其它事物和方法结合使用的各种方式。另外,有时描述使用了如“提供”和“产生”的术语来对所公开的方法进行描述。这些术语是所执行的实际操作的高级描述。对应于这些术语的实际操作将依赖于特定的实现而变化,并且可容易地被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所辨别,同时具有本公开的益处。
34.如本文所使用的,方向术语(例如,“上”和“下”)通常对应于鞋类物品或鞋底组件当其被构造成由穿着者穿着时的定向。例如,鞋底组件的“面向上的表面”和/或“上表面”指的是当鞋类物品由穿着者穿着时以“上方”解剖学方向(即,朝向穿着者的头部)定向的表面。类似地,方向术语“向下”和/或“下”指的是解剖学方向“下方”(即,朝向地面并远离穿着者的头部)。“前”意指“前方”(例如,朝向脚趾),并且“后”意指“后方”(例如,朝向脚跟)。“内侧(medial)”意指“朝向身体的中线”,并且“外侧(lateral)”意指“远离身体的中线”。“纵向轴线”指的是物品从鞋跟到鞋头(toe)的中心线。类似地,“纵向长度”指的是物品沿着纵向轴线的长度,并且“纵向方向”指的是沿着纵向轴线的方向。
35.如本文所用,术语“斯创贝尔结构”指的是一种结构,该结构沿其边界附接到鞋面的主体以形成“楦制鞋面”。术语“多部分式斯创贝尔结构”指的是包含两个或更多个分立结构的斯创贝尔结构,这些分立结构可以被带到一起并临时附接,并且随后彼此分离。
36.如本文所用,术语“鞋底结构”指的是为穿着者的足部提供支撑和支承与地面或比赛表面直接接触的表面的材料的任何组合,诸如,例如,单一鞋底;鞋外底和内鞋底的组合;鞋外底、鞋底夹层和内鞋底的组合,以及外部覆盖物、鞋外底、鞋底夹层和内鞋底的组合。
37.如本文所用,术语“固定地附接”指的是以这样的方式连结的两个部件,即在不破坏和/或损坏一个或两个部件的情况下,这些部件可能不容易彼此分离。固定的附接的示例性形态可以包括用永久性粘合剂、线迹、焊接或其它热结合和/或其它连结技术连结。另外,两个部件可以借助于例如在模制工艺中一体地形成而被“固定地附接”。相反,术语“临时附接”或“临时固定”指的是以这样的方式连结的两个部件,即在不破坏和/或损坏任一部件的情况下,这些部件可以容易地彼此分离,以返回到它们单独的、分立的形式。临时附接的示例性形式可以包括可移除的线迹或其他临时连结技术。
38.尽管附图可以图示仅意图用于穿着者的一只足部(例如右足)的鞋类物品。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将认识到,用于另一只足部(例如左足)的相应鞋类物品将是右鞋类物品的镜像。
39.除非另有解释,否则本文使用的所有技术术语和科学术语具有与本公开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相同含义。虽然类似于或等同于本文所描述的方法和材料的方法和材料可以用于本公开的实施或测试,但是合适的方法和材料将在下文中描述。这些材料、方法和示例仅是说明性的,而不旨在限制。从详细描述、权利要求书、摘要和附图中,本公开的其他特征是明显的。
40.所公开的技术
41.本文描述了使用多部分式斯创贝尔结构形成鞋类物品的各种方法和所得的包括具有过渡条的鞋面的鞋类物品。
42.在一个实施方式中,形成鞋类物品的示例性方法包括提供过渡条和内斯创贝尔。过渡条具有外周界边缘、内周界边缘以及外周界边缘和内周界边缘之间的宽度,其中内周界边缘限定过渡条的内部开口。内斯创贝尔具有外周界边缘。内斯创贝尔定位成与过渡条成重叠关系,以提供在内斯创贝尔的外周界边缘和过渡条的内周界边缘之间的重叠区域,以及从重叠区域的外边界延伸到过渡条的外周界边缘的非重叠区域。内斯创贝尔在重叠区域处临时附接到过渡条,并且过渡条固定到鞋面的底部部分。过渡条在非重叠区域处附接到鞋面,并且其中内斯创贝尔面向鞋面的内部。过渡条和鞋面的底部部分被固定地附接到鞋底结构,并且内斯创贝尔随后被分离并从过渡条移除。
43.在一些实施例中,过渡条在沿着其长度的第一位置处具有第一宽度,并且重叠区域在第一位置处具有第二宽度,并且第二宽度与第一宽度的比率在0.25和0.85之间,或者在0.30和0.50之间。过渡条的宽度可以沿着过渡条的长度大体上恒定,或者过渡条的宽度可以变化。在一些实施例中,过渡条的宽度在6mm和15mm之间,在8mm和13mm之间,或者在10.5mm和12mm之间。
44.内斯创贝尔可以使用诸如链式线迹(chain stitch)的可移除的线迹用一根或更多根线临时附接到过渡条,并且随后通过从内斯创贝尔移除线而与过渡条分离。在一些实施例中,内斯创贝尔和过渡条可以由大致不可拉伸的材料形成。
45.过渡条可以通过将鞋面的底部部分缝合到邻近过渡条的外周界边缘的区域而固定到鞋面的底部部分,并且将过渡条和鞋面的底部部分固定地附接到鞋底结构可以包括在附接区域处施加结合材料并且使结合材料与鞋底结构的上表面接触以将鞋面和过渡条固定到鞋底结构。附接区域可以包括过渡条固定到鞋面的底部部分的位置,并且排除了重叠区域的内斯创贝尔临时附接到过渡条的区域。
46.在另一实施方式中,提供了一种鞋类物品,该鞋类物品包括鞋面、过渡条和鞋底结构,该鞋底结构具有上表面和与上表面相反的地面接触表面。过渡条具有外周界边缘、内周界边缘以及外周界边缘和内周界边缘之间的宽度,其中内周界边缘限定过渡条的内部开口。鞋底结构的上表面具有沿着上表面的周界延伸的周界部分和被周界部分包围的内部部分。过渡条沿着下周界边缘固定到鞋面的底部部分。鞋面的下周界边缘和过渡条固定到鞋底结构的上表面的周界部分,其中过渡条的内周界边缘限定周界部分的内边界。鞋底结构的上表面的内部部分被过渡条的内部开口暴露。
47.在一些实施例中,过渡条的宽度可以沿着过渡条的长度大体上恒定,或者过渡条的宽度可以变化。过渡条的宽度可以在6mm和15mm之间、在8mm和13mm之间、或者在10.5mm和12mm之间。在一些实施例中,过渡条包括来自可移除的线迹的、位于邻近内周界边缘处的线迹孔。过渡条可以是大致不可拉伸的材料。
48.在一些实施例中,过渡条通过将鞋面的底部部分缝合到邻近过渡条的外周界边缘的区域被固定到鞋面的底部部分,并且鞋面的下周界边缘和过渡条通过结合材料被固定到鞋底结构的上表面的周界部分。
49.鞋类物品可以包括鞋垫,其中鞋垫的底表面至少与过渡条的上表面的一部分和鞋底结构的上表面的暴露的内部部分接触。
50.在另一实施方式中,一种形成多部分式斯创贝尔结构的方法可以包括提供过渡条和内斯创贝尔。过渡条具有外周界边缘、内周界边缘以及外周界边缘和内周界边缘之间的宽度,其中内周界边缘限定过渡条的内部开口。内斯创贝尔具有外周界边缘,并且定位成与过渡条成重叠关系,以提供在内斯创贝尔的外周界边缘和过渡条的内周界边缘之间的重叠区域。非重叠区域从重叠区域的外边界延伸到过渡条的外周界边缘。内斯创贝尔在重叠区域处临时附接到过渡条。过渡条和内斯创贝尔的附加细节在上面提到,并且在本文将更详细地讨论。
51.所公开的技术的示例性实施例
52.图1图示了鞋类物品100,其包括鞋楦101上的鞋面102,其中鞋底结构104邻近鞋面102以用于施加到鞋面。楦制鞋面102包括鞋面106和诸如通过缝合部110附接到鞋面106的下周界的斯创贝尔结构108。鞋底结构104具有下表面112(例如,地面接触表面)和上表面114。尽管鞋底结构104在随后的实施例中被图示为单一结构,但是也可以使用其他类型的鞋底结构,诸如,例如鞋外底、鞋底夹层和内鞋底的任意组合。如图2所示,在楦制鞋面102的下表面联接到鞋底结构104的上表面114之后,鞋类物品100可以从鞋楦101上移除。
53.鞋楦(诸如鞋楦101)是一种工具形式,鞋类物品可以围绕该工具形式构造,并且该工具形式至少部分地可以限定所得的鞋类物品的轮廓、形状、样式和其他特性。例如,楦制鞋面102的内部容积接纳在鞋楦101上,以用于进一步加工,诸如添加上面讨论的鞋底结构104或一些其他部件。
54.鞋面106可以包括一种或更多种材料元件(例如,纺织品(textile)、泡沫、皮革和合成革),该一种或更多种材料元件可以缝合、粘合性地结合、模制或以其它方式形成以限定构造成接纳足部的内部空腔。材料元件可以被选择并且布置成选择性地赋予诸如耐用性、透气性、耐磨性、柔性和舒适性的性能。图1所示的鞋面106包括系带区域116,系带区域116包括用于接纳鞋带120的孔118(例如,孔眼),鞋带120可以收紧以围绕足部封闭鞋面。鞋
面106可以可替代地实现多种其他的构型、材料和/或闭合机构中的任一种。
55.图3图示了示例性多部分式斯创贝尔结构108。斯创贝尔结构108包括过渡条122和内斯创贝尔124。过渡条122和内斯创贝尔124可以由柔性材料形成,该柔性材料诸如编织材料(woven material)、非织造材料(non

woven material)、针织材料(knit material)或其组合。可替代地,过渡条122和内斯创贝尔124中的一个或两个可以至少部分地由更刚性的材料形成,只要这些材料可以临时固定在一起,如下面更详细描述的。过渡条122和内斯创贝尔124可以由相同或不同的材料形成。
56.在一些实施例中,过渡条122和内斯创贝尔124由大致不可拉伸的材料形成,以在制造期间为楦制鞋面提供改进的结构完整性。如本文所用,术语“不可拉伸的材料”指的是没有弹性组分的材料,使得该材料将在楦制期间施加的力的作用下在长度或宽度方向上拉伸不超过5%。为了确定拉伸量是否小于5%,可以使用astm d6614。
57.过渡条122是闭合的材料条,该材料条设定尺寸成对应于鞋面的下表面的期望周界,并限定内部开口126。过渡条122具有外周界边缘128、内周界边缘130和由外周界边缘128和内周界边缘130之间的距离限定的宽度w。在一些实施例中,过渡条122的宽度w可以在6mm和15mm之间,在8mm和13mm之间,在8mm和12.5mm之间,或者在其他实施例中,在10.5mm和12mm之间。过渡条122的宽度w可以沿着过渡条122的整个长度大体上恒定,或者可替代地,如果需要,则过渡条122的宽度w可以沿着过渡条122的整个长度变化。例如,如果需要,则宽度w可以在鞋跟区域132中大于在鞋中部区域134中,和/或在鞋前部区域136中大于在鞋跟区域132中。在一些实施例中,过渡条122的宽度w沿过渡条的整个长度变化不超过10%。如本文所用,“大体上恒定”意指宽度沿着过渡条122的整个长度变化不超过5%。此外,从10.5mm到12mm变化的过渡条的宽度w是在10.5mm和12mm之间的宽度,因为包括了该范围的端点。
58.内部开口126具有沿着过渡条122的纵向轴线变化的宽度。因此,例如,内部开口126在鞋跟区域132处的宽度138可以不同于在鞋中部区域134处的宽度140和在鞋前部区域处的宽度142。
59.内斯创贝尔124可以具有大致对应于内部开口126的形状的形状;然而,内斯创贝尔124大于内部开口126,使得当内斯创贝尔124与内部开口126对准(例如,其中内斯创贝尔124在过渡条122的顶部上)时,内斯创贝尔124的一部分与过渡条122重叠。
60.例如,如图3所示,内斯创贝尔124也具有沿其纵向轴线变化的宽度;然而,内斯创贝尔124在鞋跟区域132处的宽度144大于内部开口126在鞋跟区域的相应区域处的宽度138,内斯创贝尔124在鞋中部区域134处的宽度146大于内部开口126在鞋中部区域134的相应区域处的宽度140,并且内斯创贝尔124在鞋前部区域136处的宽度148大于内部开口126在鞋前部区域136的相应区域处的宽度142。因此,当内斯创贝尔124在内部开口126上对准地定位时,内斯创贝尔124的外边缘150的至少一部分与过渡条122的内周界边缘130重叠。图3的过渡条122具有多个定位标记(gauge mark)149,这些定位标记图示了过渡条122的外边缘150的示例性对准位置。
61.由于过渡条122在组装后保留在鞋类物品中,如本文所述,所以过渡条理想地具有相对低的轮廓。例如,在一些实施例中,过渡条的厚度(图12中的t1)小于或等于1.2mm,小于或等于1.0mm,或小于或等于0.8mm。内斯创贝尔可以具有与过渡条相同的厚度。然而,由于
内斯创贝尔在组装后被移除,如果需要,则内斯创贝尔可以具有比过渡条更大的厚度。
62.图4和图5图示了在示例性实施例中在邻近内斯创贝尔124的外边缘150的区域与邻近过渡条122的内周界边缘130的区域之间的重叠。图4图示了一种布置的俯视图,在该布置中,内斯创贝尔124定位在过渡条122的顶部上,并且图5示出了该同一布置的仰视图。重叠区域154的宽度152小于过渡条122的宽度w。
63.如图6所示,内斯创贝尔124可以通过重叠区域154中的可移除的线迹156临时固定到过渡条122。因此,重叠区域154应该足够宽以接纳临时附接元件(例如,可移除的线迹)。可移除的线迹156是能够以足够的强度将两个部件固定在一起以抵抗在楦制期间施加的力的类型的可移除的线迹。在一些实施例中,可移除的线迹156可以是沿着重叠区域154的长度延伸的链式线迹,如图6所示。
64.参考图6,可移除的线迹156可以开始于重叠区域154中的位置,诸如第一位置(起点)158,沿着重叠区域154的长度延伸,并且结束于重叠区域154外部的内斯创贝尔124上的第二位置(终点)160。可移除的线迹156的线可以在第二位置160处具有自由端,使得该线可以被更容易地抓住以用于移除。
65.在一些实施例中,可移除的线迹156的围绕重叠区域的长度延伸的部分可以与第一位置158附近的可移除的线迹的开始部分重叠。如图6所示,少量的线迹重叠可以帮助确保内斯创贝尔124完全固定到过渡元件。在一些实施例中,重叠量可以是10mm至25mm、15mm至20mm或至少15mm。该线可以是任何合适的线,诸如210旦尼尔的3股线(3ply thread)。
66.可移除的线迹的移除可以通过拉动线的端部(例如,在第二位置60处)并反向解开线(即,通过将线迹从第二位置160到第一位置158拉出)来实现。
67.其他临时附接技术也是可能的。例如,可以使用可溶解的线,诸如溶于水的线。如在链式缝合的示例中,可溶解的线能够以足够的强度将内斯创贝尔124和过渡条122保持在一起以用于楦制,并且随后被溶解以移除内斯创贝尔122,如下面更详细描述的。可替代地,或者另外,可以使用结合材料来临时固定内斯创贝尔124和过渡条122。优选地,为了便于内斯创贝尔124的后续分离,结合材料包括形成可逆结合的粘合剂。根据特定的粘合剂材料,可逆结合可以通过施加例如热量和/或去活化材料(例如去活化溶液)来去活化。
68.在一些情况下,重叠区域154的宽度152与过渡条122的宽度w的比率可以是0.25至0.85。在其他实施例中,重叠区域154的宽度152与过渡条122的宽度w的比率为0.30至0.50。对于本文所述的所有比率和范围,除非另有陈述,否则所公开的范围包括该范围的端点(例如,0.30和0.50之间的比率包括0.30和0.50两者)。
69.例如,下表图示了从过渡条的相同区域测量的重叠区域和过渡条的示例性宽度,包括落在0.25

0.85范围和0.30

0.50范围内的示例性实施例。
[0070][0071][0072]
如上所述,过渡条122的宽度w可以沿着过渡条122的整个长度大体上恒定,或者可替代地,如果需要,则过渡条122的宽度w可以沿着过渡条122的整个长度变化。类似地,重叠区域的宽度可以沿着重叠区域的长度变化。因此,例如,虽然对于重叠区域的整个长度,该比率可以在0.25

0.85之内,但是由于设计或者因为微小的放置误差,该比率可以在沿着重叠区域的不同点处变化。
[0073]
如图7和图8所示,在如上所述将过渡条122和内斯创贝尔124联接在一起(例如,临时固定)之后,多部分式斯创贝尔结构108被固定到鞋面106。在示例性实施例中,斯创贝尔结构108通过缝合部110连结到鞋面106,缝合部110将鞋面106的下边缘162沿其外周界固定到多部分式斯创贝尔结构108。特别地,缝合部110将鞋面106的下边缘162联接到过渡条122。
[0074]
如图7所示,在多部分式斯创贝尔结构(过渡条122和内斯创贝尔124)被固定到鞋面之后,楦制鞋面102可以被固定到鞋底结构104。如图8(和图2)所示,楦制鞋面102的下表面可以联接到鞋底结构104的上表面114,以形成鞋类物品100。楦制鞋面102的下表面可以在由可移除的线迹156限定的周界之外的区域处固定到鞋底结构104。因此,例如,鞋底结构104可以在鞋面106的底部边缘处和在过渡条122的位于可移除的线迹156的位置之外的一部分处与鞋面106接合。鞋底结构104可以使用结合材料(诸如粘结剂或粘合剂)和/或机械结合技术(诸如缝合或缝纫、机械附接器等)固定到鞋面和过渡条。
[0075]
图8示出了在可移除的线迹156的位置之外施加到楦制鞋面102的底部周界的粘结剂164。在一些实施例中,结合引导线可以设置在楦制鞋面102上,诸如在过渡条122缝合到鞋面的位置沿着过渡条122设置在楦制鞋面102上。如图12所示,因为过渡条122与内斯创贝尔124具有阶梯式关系(即,过渡条的底表面相对低于内斯创贝尔的底表面),所以将结合材料施加到过渡条的步骤可以更容易地避免将结合材料施加到内斯创贝尔。
[0076]
在将楦制鞋面102固定到鞋底结构104之后,鞋类物品可以从鞋楦上移除。图9是鞋类物品在其已经脱楦(de

lasted)之后在鞋跟区域处鞋面的内侧的俯视图。如图9所示,鞋类物品形成有位于过渡条122的顶部上的内斯创贝尔124,使得内斯创贝尔124的面向上的表面暴露且未被覆盖,而过渡条122的面向上的表面的一部分被内斯创贝尔124的一部分(即,重叠区域154)覆盖。
[0077]
图10示出了图9所示的鞋面的鞋跟区域的放大视图。拉动可移除的线迹的端部(例如,终点160处的线的自由部分)以开始移除线迹。当线被拉动时,线迹从鞋类物品上移除,并且内斯创贝尔124从过渡条122上分离。如图11所示,内斯创贝尔124的移除暴露了鞋底结构104的上表面114。
[0078]
图12是沿着图9中的线12

12截取的横截面视图,并且图13是沿着图11中的线13

13截取的横截面视图。在图12中,内斯创贝尔124仍然附接到过渡条122,而在图13中,内斯创贝尔124已经被移除,并且鞋底结构的上表面114被暴露。
[0079]
如图12和图13所示,过渡条122的厚度t1可以小于在鞋面106固定到过渡条122的区域中鞋面的厚度t2。内斯创贝尔124的厚度在图12中被标识为t3。
[0080]
如上面所讨论的,过渡条的厚度t1可以小于或等于1.2mm、小于或等于1.0mm、或小于或等于0.8mm。在一些实施例中,t1小于t2。例如,在一些实施例中,t1/t2的比率可以等于或小于0.7,在一些实施例中,等于或小于0.5,或者在一些实施例中,等于或小于0.3。在这些实施例中的每一个中,t1/t2的比率也可以大于或等于0.3,诸如优选地在0.3和0.6之间。在一些实施例中,内斯创贝尔124的厚度t3可以与过渡条的厚度相同,因此相同的比率可以应用于内斯创贝尔。
[0081]
例如,下表图示了过渡条和邻近过渡条的鞋面的示例性厚度及其关系。
[0082][0083]
如上面所讨论的,鞋底结构104诸如通过粘结剂固定到鞋面106的底部边缘和过渡条122的底部边缘。鞋底结构104可以覆盖缝合部110,如图12和图13所示。此外,如果需要,则鞋跟稳定器(heel counter)166或其他周围结构可以在鞋跟区域中和/或在其他地方为鞋面提供进一步的支撑。
[0084]
在一些实施例中,可以在鞋类物品100的空腔内提供鞋内底,诸如鞋垫168,以提供
额外的支撑和/或缓冲。鞋垫168可以包括一层或更多层材料和/或形成为可放置在鞋类物品内的整体式构造。鞋垫可以具有厚度t4,该厚度t4大于过渡条的厚度。在一些实施例中,鞋垫至少是过渡条的两倍厚,至少是过渡条的三倍厚,或者至少是过渡条的四倍厚。如图14所示,鞋垫168可以从鞋移除。
[0085]
如图15和图16所示,当提供鞋垫168时,鞋垫168直接搁置在鞋底结构和过渡条122的一部分的顶部上。图15示出了在鞋类物品的鞋跟区域处鞋面的内侧的俯视图,其中鞋垫168可见并且遮蔽了下面的鞋底结构和过渡条的部分。图16是沿着图15中的线16

16截取的横截面视图,其图示了鞋垫168的底表面和鞋底结构104的上表面114以及过渡条122的上表面之间的关系。
[0086]
图16图示了直接位于鞋底结构104的上表面114的至少一部分上方的鞋垫,没有任何中间结构,从而在使用中,鞋垫将直接搁置在上表面114的部分上。这在图16中被图示为区域r3。区域r1和r2分别图示了鞋垫与鞋面106的下部部分重叠的区域(r1)和鞋垫与过渡条122重叠的区域(r2)。如图16所示,鞋垫可以是柔性的,以弯曲从而符合于鞋面的表面、过渡条的表面和与鞋垫接触的鞋底结构的表面。在一些实施例中,区域r1和r2可以明显比区域r3短(在图16中图示的外侧

内侧方向上)。以这种方式,区域r3包括比区域r1和r2大得多的鞋垫宽度(并且进而,使用者的足部)的部分。在一些实施例中,沿鞋跟区段截取的区域r3的宽度覆盖了同一鞋跟区段处的鞋垫的宽度的大于60%。在其他实施例中,区域r3的覆盖量比鞋垫的宽度大70%、大80%或大90%。类似地,在一些实施例中,区域r1和r2的组合宽度比鞋垫的宽度小30%、小20%或小10%。
[0087]
图16图示了鞋垫168的底部和鞋底结构104的上表面114的某些部分(即,紧邻过渡条的某些部分)之间的微小间隙。在本文中,术语“紧邻”指的是鞋面的直接邻接缝合部110的部分。该部分大致也将与鞋垫(例如,区域r1)重叠。另一种计算该厚度的方法将是通过测量区域r1中鞋面的最厚部分。根据过渡条的厚度和鞋垫的形状,该间隙可以进一步减小和/或完全消除。此外,当向下的力被施加(例如,使用者的足部)到鞋垫时,任何可能存在的间隙将被向下的力进一步减小和/或消除。
[0088]
因此,在一些实施例中,本文描述的方法和结构提供了一种鞋类物品,该鞋类物品减少了位于使用者的足部和鞋底结构之间的层数,并且在一些实施例中减少了位于使用者的足部和鞋底结构之间的层的厚度。这种布置可以提供改进的舒适性,并减少了鞋类物品的总重量。
[0089]
此外,如图16所示,鞋垫下面的结构可以提供由搁置在鞋底结构的上表面114上和/或固定到鞋底结构的上表面114的材料的厚度变化(或缺少材料)而产生的梯度。特别是,这些材料的厚度逐渐减小,从而为鞋垫提供平滑的过渡。例如,相比于r2或r3,区域r1可以具有在上表面114和鞋垫之间的更大的厚度(鞋面的t2)。相比r3,r2可以具有在表面114和鞋垫之间的更大的厚度(过渡条的t1),r3在鞋垫和上表面之间没有材料(例如,零厚度的材料)。如图16所示,由r1、r2和r3形成的梯度可以通过将鞋垫逐渐倾斜到鞋垫直接搁置在鞋底结构的上表面114上的优选状态来提供改进的舒适的贴合。
[0090]
图17图示了用于组装鞋类物品100的示例性方法200,该方法通过形成多部分式斯创贝尔结构并且在楦制(lasting)之后移除该结构的一部分并将该部分联接到鞋底结构来进行。方法200可以包括以可移除的方式(诸如用线和可移除的线迹)将内斯创贝尔124附接
到过渡条122(过程框202)。然后,过渡条122可以沿着其下周界边缘固定到鞋面的底部,诸如通过斯创贝尔缝合(strobel stitching)来完成(过程框204)。
[0091]
粘结剂或其他结合材料可以被施加到过渡条122的底表面(过程框206)。在一些实施例中,替代结合材料或除了结合材料之外,可以使用机械结合方法。结合材料(例如,粘结剂)优选地朝向过渡条122的外周界边缘施加,以避免接触可移除的线迹的线,接触可移除的线迹的线可能会妨碍随后移除内斯创贝尔124。
[0092]
在形成多部分式斯创贝尔结构并添加结合材料之后,鞋面106和过渡条122可以被固定到鞋底结构(过程框208)。这可以在鞋面106位于鞋楦(诸如图1所示的鞋楦101)上时发生。在鞋底结构被固定到鞋面106和过渡条122之后,鞋类物品可以脱楦。然后可以通过从鞋面内部拉动可移除的线迹并将内斯创贝尔与过渡条分离(过程框210)并且移除内斯创贝尔124以暴露鞋底结构104的上表面114(过程框212)来移除内斯创贝尔124。如果需要,则可选的鞋内底构件(例如鞋垫168)可以定位在暴露的鞋底结构上(过程框214)。
[0093]
如上面所讨论的,在一些实施例中,除了临时缝合之外,或者替代临时缝合,可以使用临时粘合剂。在仅使用临时粘合剂(例如,可以形成可逆结合的粘合剂)将内斯创贝尔固定到过渡条的实施例中,在内斯创贝尔和过渡元件之间将没有缝合。图18图示了类似于图8所示的实施例,但是图18的实施例中通过在重叠区域中提供结合材料而不是可移除的线迹来实现临时附接。
[0094]
鉴于可以应用所公开的本发明的原理的许多可能的实施例,应该认识到,所图示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的优选的示例,且不应该被认为限制了本发明的范围。而是,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限定。因此,我们要求所有落入这些权利要求的范围和精神内的内容都是我们的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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