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子喷雾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6050341发布日期:2021-07-27 15:25阅读:120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子喷雾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喷雾装置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电子喷雾装置。



背景技术:

喷雾装置,它是化妆品容器主要配套产品,也是内容物分配器之一。女士们喷香水、保湿水、精华液等用的都是喷雾装置。喷雾装置在化妆品行业应用也非常广泛,其喷出的雾化效果,直接决定消费者的体验。目前市场流通的喷雾装置功能单一,需要通过手部的机械按压方式从而将瓶体内的液体抽取挤压喷雾。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电子喷雾装置:

一种电子喷雾装置,包括内壳体、外壳体、瓶体、电源单元、动力单元和控制单元,所述内壳体套接于外壳体内,所述瓶体安装于外壳体下端,所述瓶体内设有储液腔室;所述动力单元包括连通瓶体的控制泵,所述控制泵连接电源单元,所述控制泵一端连通瓶体内的储液腔室,另一端连通设有的喷嘴,所述喷嘴用于液体的喷雾;所述控制单元包括设置于外壳体外端的控制按钮和设置于内壳体内的第一电路板,所述控制按钮对应第一电路板上设有的控制开关,所述第一电路板连接控制泵,所述控制单元用于控制控制泵的启停。

优选的,所述电源单元包括依次连接的电池、第二电路板、充电口,所述第二电路板连接控制泵,用于为控制泵提供电源。通过充电口可以直接连接外部电源,从而对电池进行反复充电,无需更换电池,机身可循环使用,有利于环境保护。

优选的,所述外壳体和内壳体均为内部中空的筒状结构,所述外壳体的上端设有一侧高一侧底的外斜开口;所述内壳体包括相互固定的内筒体和上盖,所述内筒体上端设有一侧高一侧底的内斜开口,所述上盖为与内斜开口适配的斜型椭圆结构,所述外壳体能够相对内壳体转动。通过外壳体与内壳体的相对转动从而起到遮蔽喷嘴的功能。

优选的,所述喷嘴设置于内壳体上部外侧,所述控制开关设置于内壳体下部且与喷嘴上下对应,当喷嘴位于外斜开口低处未被外壳体包覆时,控制按钮与控制开关相对应,此时按压控制按钮即可触动控制开关,启动控制泵将液体从喷嘴喷出;当喷嘴位于外斜开口高处被外壳体包覆密封时,控制按钮与控制开关相互错位,此时控制按钮无法触动控制开关。此种状态下既可以避免喷嘴向外泄露液体,也可以有效防止误触控制按钮导致喷嘴喷雾。

优选的,所述电源单元包括依次连接的电池、第二电路板、充电口,所述第二电路板连接控制泵,所述充电口位于内壳体上部,所述充电口与喷嘴错位,当所述充电口裸露于外时,所述喷嘴被外壳体包覆,此时便可以用于电池的充电;当喷嘴位于外斜开口高处被外壳体包覆时,此时喷嘴与充电口均处于密封状态,控制按钮与控制开关相互错位,此时控制按钮无法触动控制开关。该种错位方式确保产品始终处于可喷雾状态、可充电状态或完全封闭状态,避免喷雾时的水渍进入充电口内影响电路安全。

优选的,所述内壳体外设有周向的环形导轨,所述环形导轨内设有周向分布的多个弹性档位块,所述外壳体内设有与环形导轨构成导轨配合的滑动夹块,所述滑动夹块中间设有与弹性档位块构成可拆卸式卡扣配合的卡位夹槽。

优选的,所述环形导轨下端设有定位口,所述定位口与滑动夹块构成限位插接配合,当滑动夹块插接固定于定位口内时,所述内斜开口与外斜开口平齐,充电口与喷嘴均包覆于外壳体内。

优选的,还包括导流单元,所述导流单元包括依次连通的吸管、转接件、导液管、喷嘴,所述吸管连通储液腔室,所述控制泵安装于转接件上端位置。

优选的,所述转接件安装于内壳体具有的安装腔室内,所述转接件包括连通吸管的进液管和连通喷嘴的出液管,所述进液管通过控制泵连通出液管,所述出液管连通转接件内设有的第一密封空腔,所述第一密封空腔上端设有转接嘴,所述转接嘴连通喷嘴。

优选的,所述内壳体下端设有圆形凹槽,所述圆形凹槽内设有密封盖合于瓶体上端的下盖,所述下盖中间设有用于安装吸管的中心孔,所述下盖侧边设有透气阀。

有益效果:用户无需通过按压内壳体而喷雾,只要通过按压控制单元的控制按钮,便可以通过动力单元从瓶体内抽取液体喷出,方便快捷。

附图说明

图1为实施例可喷雾状态的立体示意图。

图2为实施例可喷雾状态的剖面示意图1。

图3为实施例可喷雾状态的剖面示意图2。

图4为实施例全封闭状态的立体示意图。

图5为实施例全封闭状态的剖面示意图。

图6为实施例内部结构示意图1。

图7为实施例内部结构示意图2。

图8为实施例内部结构示意图3。

图9为外壳体的结构示意图。

1、内壳体;2、外壳体;3、瓶体;4、储液腔室;5、控制泵;6、喷嘴;7、控制按钮;8、控制开关;9、第一电路板;10、电池;11、第二电路板;12、充电口;13、外斜开口;14、内筒体;15、上盖;16、环形导轨;17、弹性档位块;18、滑动夹块;19、卡位夹槽;20、定位口;21、吸管;22、转接件;23、导液管;24、进液管;25、出液管;26、转接嘴。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1-9与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一种电子喷雾装置,包括内壳体1、外壳体2、瓶体3、动力单元、导流单元、电源单元和控制单元。

所述动力单元包括连通瓶体3的控制泵5,所述控制泵5连接电源单元,所述控制泵5一端连通瓶体3内的储液腔室4,另一端连通设有的喷嘴6,所述喷嘴6用于液体的喷雾。

所述电源单元包括依次连接的电池10、第二电路板11、充电口12,所述第二电路板11连接控制泵5,用于为控制泵5提供电源。通过充电口12可以直接连接外部电源,从而对电池10进行反复充电,无需更换电池10,机身可循环使用,有利于环境保护。

所述控制单元包括设置于外壳体2外端的控制按钮7和设置于内壳体1内的第一电路板9,所述控制按钮7对应第一电路板9上设有的控制开关8,所述第一电路板9连接控制泵5,所述控制单元用于控制控制泵5的启停。

所述导流单元包括依次连通的吸管21、转接件22、导液管23、喷嘴6,所述吸管21连通储液腔室4,所述控制泵5安装于转接件22上端位置。所述转接件22安装于内壳体1具有的安装腔室内,所述转接件22包括连通吸管21的进液管24和连通喷嘴6的出液管25,所述进液管24通过控制泵5连通出液管25,所述出液管25连通转接件22内设有的第一密封空腔,所述第一密封空腔上端设有转接嘴26,所述转接嘴26连通喷嘴6。所述内壳体1下端设有圆形凹槽,所述圆形凹槽内设有密封盖合于瓶体3上端的下盖,所述下盖中间设有用于安装吸管21的中心孔,所述下盖侧边设有透气阀。

所述内壳体1套接于外壳体2内,所述瓶体3安装于外壳体2下端,所述瓶体3内设有储液腔室4。所述外壳体2和内壳体1均为内部中空的筒状结构,所述外壳体2的上端设有一侧高一侧底的外斜开口13;所述内壳体1包括相互固定的内筒体14和上盖15,所述内筒体14上端设有一侧高一侧底的内斜开口,所述上盖15为与内斜开口适配的斜型椭圆结构,所述外壳体2能够相对内壳体1转动。所述喷嘴6设置于内斜开口较高一侧的外壁上部。便于内壳体1与外壳体2转动时,完全裸露喷嘴6的位置,也便于用户直接观察出内壳体1的转动位置。当喷嘴6位于外斜开口13高处时,喷嘴6被外壳体2密封包覆,当喷嘴6位于外斜开口13低处时,喷嘴6被未被外壳体2包覆。所述喷嘴6设置于内壳体1上部外侧,所述控制开关8设置于内壳体1下部且与喷嘴6上下对应,所述充电口12位于内壳体1上部,所述充电口12与喷嘴6错位。

本产品具有三种状态:

如图1-3所示的可喷雾状态:此时喷嘴6位于外斜开口13低处裸露在外未被外壳体2包覆密封,充电口12被外壳体2包覆,控制按钮7与控制开关8相对应,此时按压控制按钮7即可触动控制开关8,启动控制泵5将液体从喷嘴6喷出。

如图4-5所述的全封闭状态:此时喷嘴6位于外斜开口13高处被外壳体2包覆密封,充电口12被外壳体2包覆密封,控制按钮7与控制开关8相互错位,此时控制按钮7无法触动控制开关8。此种状态下既可以避免喷嘴6向外泄露液体,也可以有效防止误触控制按钮7导致喷嘴6喷雾。

可充电状态:所述充电口12裸露于外,所述喷嘴6被外壳体2包覆,控制按钮7与控制开关8相互错位,控制按钮7无法触动控制开关8,此时仅可用于电池10的充电。

上述三种状态确保产品始终处于可喷雾状态、可充电状态或完全封闭状态,避免喷雾时的水渍进入充电口12内影响电路安全。

所述内壳体1外设有周向的环形导轨16,所述环形导轨16内设有周向分布的多个弹性档位块17,所述外壳体2内设有与环形导轨16构成导轨配合的滑动夹块18,所述滑动夹块18中间设有与弹性档位块17构成可拆卸式卡扣配合的卡位夹槽19。在弹性档位块17与滑动夹块18的卡扣配合时,电子喷雾装置处于上述三种状态,从而便于使用者调节电子喷雾装置的档位,也便于电子喷雾装置所处状态的稳定。

所述环形导轨16下端设有定位口20,所述定位口20与滑动夹块18构成限位插接配合,当滑动夹块18插接固定于定位口20内时,所述内斜开口与外斜开口13平齐,充电口12与喷嘴6均包覆于外壳体2内。此时电子喷雾装置即是处于全封闭状态,便于使用者的携带,在使用者需要调换其他档位时,将外壳体2相对内壳体1微微上移即可使得滑动夹块18进入环形导轨16内滑动。

本产品特点是产品环保,可以循环使用,只需定期充电即可,使用产品时自动出液,操作简单,使用方便,该产品应用于干燥,炎热的气候中,用于女士补水等场所,使用时只需按住开关就能实现仪器自动喷雾补水,方便,灵活,仪器一般放置在洗漱台旁边,或者随身携带的包里,随时随地方便使用。

显然,本发明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了说明本发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对本发明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他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例。而这些属于本发明的实质精神所引申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当前第1页1 2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