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安全性能高的儿童专用伞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7561335发布日期:2021-11-25 09:27阅读:228来源:国知局
一种安全性能高的儿童专用伞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雨具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安全性能高的儿童专用伞。


背景技术:

2.伞的制作材料通常包括了具延展性的布料,和其它可用作骨架的材料与缠线。使用时以手将之举起,虽然伞在最初发明时的主要目的,是用来阻挡阳光,但是现在最常被当作雨天挡雨的雨具,用来遮蔽阳光的伞又称作阳伞或遮阳伞,可固定于露台桌等户外家具,或用在海滩上,伞的其它用途包括装饰物、拐杖甚至兵器,儿童伞是生产伞的厂商专门为儿童设计制作的伞,儿童伞按适用年龄分为:大童伞、中童伞、小童伞三种;按打开方式又分为:手开儿童伞和自动儿童伞两种;按造型可分为:普通型和耳朵型两种。
3.现有的儿童专用伞在使用时存在一定的弊端,首先,现有的儿童专用伞,没有警报灯,导致儿童在夜晚没有路灯的情况下容易出现意外,且在儿童出现意外时警示灯没有一定的防护能力,出现破损,不能及时呼救,且不便于进行更换,其次,儿童在使用专用伞的警报灯的电源不便于快速更换。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了一种安全性能高的儿童专用伞,达到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所提出的问题的目的。
5.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安全性能高的儿童专用伞,包括伞把,所述伞把的顶部设置有电池柱,所述电池柱的顶部固定连接有伞骨,所述伞骨的顶部固定连接有螺纹柱,所述伞骨的外表面套设有伞布,所述螺纹柱的顶部设置有伞头,所述伞头的顶部固定连接有警示灯,所述伞头的顶部开设有凹槽,所述伞头的内部开设有缓冲孔,且缓冲孔与凹槽相连通,所述伞头的顶部设置有保护壳,所述保护壳的底部一侧固定连接有第一螺纹块,所述缓冲孔的内腔设置有第一限位板,所述第一限位板的顶部一侧固定连接有与第一螺纹块相适配的第二螺纹块,所述第一限位板的底部固定连接有弹簧套筒,所述弹簧套筒的内腔设置有第二限位板,所述第二限位板的顶部与弹簧套筒内腔的顶部之间设置有第二弹簧,所述第二限位板的底部固定连接有弹簧销,且弹簧销的一端与缓冲孔内壁底部固定连接,所述弹簧套筒的外表面套接有第一弹簧,且弹簧销位于第一弹簧的内部。
6.优选的,所述电池柱的底部开设有电池仓,且电池仓的内腔设置有两个电池。
7.优选的,所述电池柱的外表面底部固定连接有若干个正卡块,所述伞把的顶部开设有连接孔,所述连接孔的内壁固定连接有与正卡块相适配的反卡块。
8.优选的,所述伞把的两侧固定连接有手柄,且手柄的竖向切面为半圆形。
9.优选的,所述警示灯与电池仓通过导线电性连接,且导线的一端贯穿电池柱的顶部、伞骨、螺纹柱和伞头。
10.优选的,所述伞头的底部开设有螺纹孔,且螺纹孔与螺纹柱相适配。
11.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安全性能高的儿童专用伞。具备以下有益效果:
12.(1)、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有警示灯、保护壳、伞头、凹槽、缓冲孔、第一限位板、弹簧套筒、第二限位板、第二弹簧、弹簧销、第一弹簧、使得儿童在夜晚没有路灯的情况下出行时,可以通过警示灯防止出现意外,且儿童出现意外时,保护壳在受到外力冲击时可及时通过第一弹簧和第二弹簧进行缓冲,保护内部设置有的警示灯,使得警示灯不受损伤,从而使得警示灯不断闪烁,吸引路人,方便及时求救,且通过设置有第一螺纹块和第二螺纹块使得保护壳在承受过量压力破碎后可以快速进行拆卸,方便了保护壳快速更换。
13.(2)、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有电池柱、电池仓、警示灯和电池,为儿童专用伞提供了完善的警报装置,且通过设置有正卡块和反卡块使得电池仓内部的电池可以通过伞把和电池柱快速拆装,使得儿童也可对伞内部警报装置的电池进行更换,提高儿童的动手能力,有保证警示灯拥有充沛的电源,又通过在伞把的两侧设置有手柄,有利于降低儿童在使用专用伞时的负担,方便了儿童使用专用伞,使得儿童更方便携带专用伞。
附图说明
14.图1为本实用新型正视图的结构示意图;
15.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图1中a处放大图;
16.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图1中b处放大图。
17.图中:1警示灯、2伞布、3伞头、4螺纹柱、5伞骨、6电池柱、7手柄、 8伞把、9保护壳、10第一螺纹块、11第二螺纹块、12凹槽、13缓冲孔、14 第一限位板、15弹簧套筒、16第二限位板、17第二弹簧、18弹簧销、19第一弹簧、20电池仓、21正卡块、22反卡块、23连接孔。
具体实施方式
18.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19.如图1

3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安全性能高的儿童专用伞,包括伞把8,伞把8的顶部设置有电池柱6,电池柱6的顶部固定连接有伞骨5,伞骨5的顶部固定连接有螺纹柱4,伞骨5的外表面套设有伞布 2,螺纹柱4的顶部设置有伞头3,伞头3的顶部固定连接有警示灯1,伞头3 的顶部开设有凹槽12,伞头3的内部开设有缓冲孔13,且缓冲孔13与凹槽 12相连通,伞头3的顶部设置有保护壳9,保护壳9的底部一侧固定连接有第一螺纹块10,缓冲孔13的内腔设置有第一限位板14,第一限位板14的顶部一侧固定连接有与第一螺纹块10相适配的第二螺纹块11,第一限位板14 的底部固定连接有弹簧套筒15,弹簧套筒15的内腔设置有第二限位板16,第二限位板16的顶部与弹簧套筒15内腔的顶部之间设置有第二弹簧17,第二限位板16的底部固定连接有弹簧销18,且弹簧销18的一端与缓冲孔13内壁底部固定连接,弹簧套筒15的外表面套接有第一弹簧19,且弹簧销18位于第一弹簧19的内部,电池柱6的底部开设有电池仓20,且电池仓20的内腔设置有两个电池,电池柱6的外表面底部固定连接有若干个正卡块21,伞把8的顶部开设有连接孔23,连接孔23的内壁固定连接有与正卡块21相适配的反卡块22,伞把8的两侧固定连接有手柄7,且手柄7的竖向切面
为半圆形,警示灯1与电池仓20通过导线电性连接,且导线的一端贯穿电池柱6 的顶部、伞骨5、螺纹柱4和伞头3,伞头3的底部开设有螺纹孔,且螺纹孔与螺纹柱4相适配。
20.在使用时,首先在使用儿童专用伞时,打开伞,通过伞把8的顶部开设的的连接孔23使得伞把8和电池柱6分离,检查电池是否有所损坏,若是损坏,对电机进行更换,随后通过正卡块21和反卡块22卡接有电池柱6,伞把 8的两侧各有一个手柄7方便了儿童使用,有利于电池的快速更换,且使得儿童也可轻易打开伞把8和电池柱6,对电池进行更换,提高儿童的动手能力,保障了警示灯1拥有充沛的电力,又通过在伞把8的两侧设置有手柄7,有利于降低儿童在使用专用伞时的负担,方便了儿童使用专用伞,使得儿童更方便携带专用伞,电池柱6的底部开设有电池仓20,且电池仓20的内腔设置有两个电池,电池柱6的顶部连接有伞骨5,伞骨5的顶部连接有螺纹柱4,螺纹柱4的外表面套设有伞布2,螺纹柱4的顶部设置有伞头3,伞头3的底部开设有与螺纹柱4相适配的螺纹孔,伞头3的顶部连接有警示灯1,使得儿童在夜间出行时,使得儿童在夜晚出行时,可以通过警示灯1防止出现意外,且儿童出现意外时,保护壳9在受到外力冲击时可及时通过第一弹簧19和第二弹簧17进行缓冲,保护内部设置有的警示灯1,使得警示灯1不受损伤,从而使得警示灯1不断闪烁,吸引路人,方便及时求救,警示灯1与电池仓 20通过导线电性连接,且导线的一端贯穿电池柱6的顶部、伞骨5、螺纹柱4 和伞头3,伞头3的顶部开设有凹槽12,伞头3的内部开设有缓冲孔13,且缓冲孔13与凹槽12相连通,伞头3的顶部设置有保护壳9,保护壳9的底部一侧连接有第一螺纹块10,且第一螺纹块10的内壁连接有螺纹,缓冲孔13 的内腔设置有第一限位板14,第一限位板14的顶部一侧连接有与第一螺纹块 10相适配的第二螺纹块11,设置有第一螺纹块10和第二螺纹块11使得保护壳9在承受过量压力破碎后可以快速进行拆卸,使得保护壳9有利于保护儿童专用伞的警示灯1第一限位板14的顶部连接有弹簧套筒15,弹簧套筒15 的内腔设置有第二限位板16,第二限位板16的顶部与弹簧套筒15内腔的顶部之间设置有第二弹簧17,第二限位板16的底部连接有弹簧销18,弹簧销 18和弹簧套筒15的外表面且位于缓冲孔13内壁的底部与第一限位板14的底部之间设置有第一弹簧19,使得保护壳9在受到外力冲击时可及时通过第一弹簧19和第二弹簧17进行缓冲。
21.综上可得
22.(1)、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有警示灯1、保护壳9、伞头3、凹槽12、缓冲孔13、第一限位板14、弹簧套筒15、第二限位板16、第二弹簧17、弹簧销18、第一弹簧19、使得儿童在夜晚出行时,可以通过警示灯1防止出现意外,且儿童出现意外时,保护壳9在受到外力冲击时可及时通过第一弹簧 19和第二弹簧17进行缓冲,保护内部设置有的警示灯1,使得警示灯1不受损伤,从而使得警示灯1不断闪烁,吸引路人,方便及时求救,且通过设置有第一螺纹块10和第二螺纹块11使得保护壳9在承受过量压力破碎后可以快速进行拆卸,方便了保护壳9快速更换。
23.(2)、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有电池柱6、电池仓20、警示灯1和电池,为儿童专用伞提供了完善的警报装置,且通过设置有正卡块21和反卡块22 使得电池仓20内部的电池可以通过伞把8和电池柱6快速拆装,使得儿童也可对伞内部警报装置的电池进行更换,提高儿童的动手能力,有保证警示灯1 拥有充沛的电源,又通过在伞把8的两侧设置有手柄7,有利于降低儿童在使用专用伞时的负担,方便了儿童使用专用伞,使得儿童更方便携带专用伞。
24.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
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
25.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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