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变矩夹持机构的耳坠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26965阅读:19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变矩夹持机构的耳坠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日常生活中使用的一种变矩夹持机构的耳坠。
耳坠乃是女士们不可缺少的装饰,传统耳坠存在着一定缺陷。其一、穿耳洞,再用螺栓或挂钩穿戴的耳坠,这种耳坠,女士在穿戴前必须先在耳垂穿洞,不仅痛苦,并可能带来被细菌感染的后果,再用螺栓锁定或挂钩方式穿戴,非常麻烦,费时又费力。其二,是不必穿耳洞,而用弹簧、弹片的力量强迫式地夹持在耳垂的耳坠,但由于人体耳垂的软、滑特性和人体运动情况,弹簧或弹片的夹持力量必须足够大,才不致令耳坠脱落,也因此令穿戴该耳坠的人有不舒服的夹持力量。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克服传统耳坠存在的缺陷,使能有一类耳坠,既穿戴方便,并且和人体耳垂间没有令人不舒服的夹持力量,具有止滑效能,不会令人体运动而脱落,所设计的一种变矩夹持机构的耳坠。
本实用新型由夹持弹片及与之相连接的装饰物构成,它采用变矩原理,在夹持弹片中的一片——变矩夹持弹片的夹持部位处设一变矩夹持构造,该夹持构造由偏心圆珠或偏心圆柱构成,在变矩夹持弹片上设置一与偏心圆珠或偏心圆柱相嵌配的穿孔。如此结构可形成适当的向内夹持力量,并该向内夹持力量可调整至不会有令人体耳垂感觉不舒服为止。且变矩夹持机构与耳垂产生变矩作用,方便穿戴,没有不舒服的夹持作用,并且防止脱落。
以下结合附图和实施例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图1为本实用新型偏心圆珠式夹持机构正、侧视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偏心圆柱式夹持机构正、侧视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穿戴动作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止滑动作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摘取动作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另一实施例正、侧视示意图。
其中1穿孔,2变矩夹持弹片,3偏心圆珠,3A偏心圆柱,4夹持弹片,5饰物,6人体耳垂。

图1和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由一变矩夹持弹片2及一相对应的夹持弹片4和与这相连接的饰物5构成,饰物5在轴向与夹持弹片2、4下端固定连接,且同时将两夹持弹片2、4间的向内夹持力量调到较小,以不会有令人体感觉不舒服的力量为原则,该变矩弹片2上侧适当位置设计有一穿孔1,可以使一偏心圆珠3或偏心圆柱3A装置在内,而构成本实用新型结构。
参阅图3,本实用新型穿戴时,由于变矩夹持弹片2及对应弹片4间的弹力不大,可轻易拨开而令人体耳垂6容易放置进去,这时,由于本实用新型偏心圆珠3或偏心圆柱3A与耳垂6接触的半径由较大半径R转变成较小半径r,利于耳坠继续往上穿戴。
如图4,本实用新型穿戴后,耳垂6与耳坠变矩夹持弹片2的接触是以较小半径r接触,耳垂6受到的夹持力量毫无压迫性。如果一力量使耳坠向下动作,则偏心圆珠3或偏心圆柱3A一定依逆时针方向转动,与耳垂6接触处由较小半径r转向转大半径R,使耳垂6上升困难,再加上偏心圆珠3或偏心圆柱3A的较大半径R向内撑的作用,使得两弹片2、4间弹力加大,更加确保耳坠不会因此脱落。显然,用数个偏心圆珠3并列,可增加防止脱落的效果。
图5为本实用新型耳坠欲取下的动作示意图,只需依横方向,即沿偏心圆珠3或圆柱3A的轴向移动,因为如前所述,本实用新型的两弹片2、4夹持力量小,并且偏心圆珠3或圆柱3A此时不转动,可将耳坠轻易取下。
图6则为本实用新型另一实施例正、侧视示意图,主要是将变矩夹持弹片2及对应弹片4下端设计成一体,饰物可自由悬挂。
本实用新型构造特殊,效果显著,令使用者穿戴、摘取方便,并且无脱落的顾虑,更不必担心穿耳洞的痛苦或令人不舒服的夹持力量,给女士们带来福音。
权利要求1.一种变矩夹持机构的耳坠,包括夹持弹片(2)、(4),及与之相连接的饰物(5),其特征在于夹持弹片(2)、(4)中的一片为变矩夹持弹片(2),其夹持部位设置的变矩夹持机构是偏心圆珠(3)或偏心圆柱(3A)式的,变矩夹持弹片(2)上设有与偏心圆珠(3)或偏心圆柱(3A)相嵌配的穿孔(1)。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变矩夹持机构的耳坠,其特征在于变矩夹持机构上的偏心圆珠(3) 可以是1个或1个以上。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变矩夹持机构的耳坠,其特征在于偏心圆珠(3)或偏心圆柱(3A)的轴向为横向。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变矩夹持机构的耳坠,其特征在于变矩夹持弹片(2)和夹持弹片(4)下端设计成一体或通过饰物轴向固定连接。
专利摘要一种变矩夹持机构的耳坠,由一变矩夹持弹片及一对应夹持弹片和饰物组成,在变矩夹持弹片上设一偏心圆珠或偏心圆柱式的变矩夹持构造,利用偏心圆珠或偏心圆柱与人体耳垂接触产生的变矩动作,方便耳坠的穿戴,且具止滑效能,耳坠穿戴后,不会产生令使用者不舒服的夹持力量。本实用新型为一理想的耳坠。
文档编号A44C7/00GK2092896SQ91208689
公开日1992年1月15日 申请日期1991年5月21日 优先权日1991年5月21日
发明者林顺达, 陈志清 申请人:林顺达, 陈志清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