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具有一体编织轮廓部分的编织部件的鞋类物品的制作方法_6

文档序号:9768390阅读:来源:国知局
分482可以从第一部分481且纵向地朝向鞋前部部分334延伸。接缝444的其余部分可以类似于图24-34示出的实施方案。
[0181]因此,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编织部件416的接缝444可以将编织部件416的鞋跟部分424分成多个部分。更具体地,编织部件416的鞋跟部分424可以包括布置在接缝444的相对的侧上的第一部分487和第二部分489。换言之,第一部分487和第二部分489可以被连接在接缝444处,且第一部分487和第二部分489可以共同界定编织部件416的鞋跟部分424。应理解,编织部件416的其它区域可以被接缝444类似地分割。
[0182]而且,如图37所示,编织部件416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三维弯曲表面。例如,鞋跟部分424的第一部分487可以具有带有三维弯曲部的相应的表面,且第二部分489也可以具有带有三维弯曲部的表面。该弯曲部的度数可以比示出在图28中的鞋跟腔348的弯曲部小。还应理解,编织部件416的其它部分可以包括三维弯曲表面。
[0183]而且,如同图24-34的实施方案,第一抗拉绳458和第二抗拉绳459可以包括在接缝444的相对侧上大体上对齐的一个或多个部分。例如,第一抗拉绳458的一部分465和第二抗拉绳459的一部分475可以穿过接缝444大体上对齐。第一抗拉绳458的其它部分可以穿过接缝444与第二抗拉绳459的相应的部分类似地对齐。
[0184]第一抗拉绳458与第二抗拉绳459还可以相对于鞋底结构410被设置在预定的位置中。例如,如图38所示,弯曲槽403可以重叠,且弯曲槽403可以与第一抗拉绳458的一部分465和第二抗拉绳459的一部分475竖直地对齐。这样,弯曲槽403可以向鞋类400提供增加的柔性,且第一抗拉绳458和第二抗拉绳459可以在弯曲槽403之上的区域处提供增加的支撑。而且,该对齐可以改善鞋类400的美观性。
[0185]实施方案的前述说明被提供以用于例证和说明的目的。其不意图是详尽无遗的或限制本公开。特定实施方案的单个的元件或特征一般不限于该特定实施方案,而是在适用的情况下是可互换的,并可用于选择的实施方案中,即使其未被明确示出或描述。特定实施方案的单个的元件或特征也可以以许多方式变化。这些变化不被视为脱离本公开,并且所有的这样的修改旨在包括在本公开的范围之内。
【主权项】
1.一种鞋类物品,包括: 鞋底结构;和 鞋面,所述鞋面联接至所述鞋底结构,所述鞋面包括内侧面和外侧面,所述鞋面包括由整体编织构造形成的编织部件,所述编织部件包括第一边缘和第二边缘,所述编织部件还包括: 基底部分,所述基底部分配置为邻近所述鞋底结构设置且设置在脚下方, 鞋跟部分、鞋前部部分、内侧部分以及外侧部分,其各自与所述基底部分一起由整体编织构造形成,和 具有周缘的鞋领,所述鞋领从所述内侧部分和所述外侧部分中的至少一个延伸, 所述第二边缘在所述编织部件的接缝处被连接至所述第一边缘,导致所述基底部分、所述鞋跟部分、所述鞋前部部分、所述内侧部分以及所述外侧部分共同地界定用于容纳脚的空腔, 所述接缝具有第一端部与第二端部,所述第一端部在所述鞋面的所述内侧面和所述外侧面中的一个上大致位于所述鞋领的所述周缘处,所述第二端部从所述第一端部间隔开。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鞋类物品,其中,所述接缝包括第一部分与第二部分,其中,所述第一部分从所述第一端部朝下朝向所述基底部分延伸,且其中,所述第二部分从所述第一部分朝向所述鞋前部部分连续地延伸。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鞋类物品, 其中,所述鞋面还包括至少部分地由所述编织部件的所述鞋前部部分界定的鞋前部区域, 其中,所述接缝的所述第二端部邻近所述外侧面大致位于所述鞋前部区域中, 其中,所述接缝还包括第三部分与第四部分,且其中,所述第一部分从所述第一端部朝下朝向所述基底部分延伸,其中,所述第二部分在所述基底部分与所述内侧部分之间从所述第一部分朝向所述鞋前部区域连续地延伸,其中,所述第三部分从所述第二部分朝上且远离所述基底部分连续地延伸,且其中,所述第四部分沿所述鞋前部区域从所述第三部分连续地延伸以终止在所述接缝的所述第二端部处。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鞋类物品,其中,所述接缝的所述第二部分具有弧形弯曲部,所述弧形弯曲部配置成与容纳在所述空腔内的脚的解剖学的脚弓大体上嵌套。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鞋类物品,其中,所述鞋面还包括至少部分地由所述编织部件的所述鞋前部部分界定的鞋前部区域,且其中,所述接缝的所述第二端部位于所述鞋前部区域中。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鞋类物品,其中,所述编织部件包括编织元件和与所述编织元件一起由整体编织构造形成的抗拉绳,其中,所述编织元件大体上界定所述基底部分、所述鞋跟部分、所述鞋前部部分、所述内侧部分以及所述外侧部分,其中,所述抗拉绳包括沿所述编织元件朝向所述接缝延伸的第一部分,且其中,所述抗拉绳包括与所述接缝大体上对齐的第二部分。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鞋类物品,其中,所述第一部分被镶嵌在所述编织元件内,其中,所述第二部分从所述编织元件暴露,其中,所述抗拉绳还包括镶嵌在所述编织元件内的第三部分,且其中,所述第二部分在所述第一部分与所述第三部分之间连续地延伸。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鞋类物品,其中,所述编织部件包括编织元件、与所述编织元件一起由整体编织构造形成的第一抗拉绳,和与所述编织元件一起由整体编织构造形成的第二抗拉绳,其中,所述第一抗拉绳包括相对于所述接缝横向延伸的第一部分,其中,所述第二抗拉绳包括相对于所述接缝横向延伸的第二部分,其中,所述第一部分与所述第二部分被设置在所述接缝的相对侧上,且其中,所述第一部分与所述第二部分是大体上对齐的。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鞋类物品,其中,所述鞋底结构包括弯曲槽,其中,所述第一部分与所述第二部分在纵向方向上大体上彼此对齐,且其中,所述第一部分与所述第二部分在竖直方向上与所述弯曲槽大体上对齐。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鞋类物品,其中,所述基底部分包括多个开口,且所述基底部分包括包围所述多个开口的大体上连续的边界。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鞋类物品,其中,所述编织部件还包括界定在所述内侧部分与所述鞋跟部分之间的鞋喉区域,且其中,所述鞋喉区域被一体地附接至所述鞋面的所述外侧面与所述内侧面两者,且其中所述鞋喉区域与所述鞋面的所述外侧面与所述内侧面两者一起由整体编织构造形成。12.—种编织部件,其配置成形成用于鞋类物品的鞋面,所述鞋面配置成附接至鞋底结构,所述编织部件包括: 基底部分,其具有第一侧,所述第一侧至少部分地由所述编织部件的第一边缘界定,所述基底部分配置成邻近所述鞋底结构设置; 鞋跟部分和鞋前部部分,其与所述基底部分一起由整体编织构造所形成;和 内侧部分与外侧部分,其从所述基底部分的第二侧延伸,所述第二侧与所述第一侧相对,所述内侧部分与所述外侧部分中的一个至少部分地由所述编织部件的第二边缘界定, 所述第二边缘配置成在接缝处连接到所述第一边缘以邻近所述基底部分的所述第一侧定位所述内侧部分与所述外侧部分中的所述一个,且邻近所述基底部分的所述第二侧定位所述内侧部分与所述外侧部分中的另一个,且其中,所述第二边缘配置成连接至所述第一边缘,使得所述基底部分、所述鞋跟部分、所述鞋前部部分、所述内侧部分,以及所述外侧部分共同界定配置成容纳脚的空腔。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编织部件,其中,所述鞋跟部分与所述鞋前部部分中的至少一个包括具有三维弯曲部的界定腔的表面。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编织部件,其中,所述鞋跟部分包括具有三维弯曲部以界定鞋跟腔的表面。15.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编织部件,还包括具有周缘的鞋领,所述鞋领配置成界定至所述空腔中的开口,所述第一边缘与所述第二边缘配置成在所述接缝的第一端部处连接,所述第一端部大致设置在所述鞋领的所述周缘处。16.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编织部件,还包括编织元件与抗拉绳,所述编织元件大体上界定所述基底部分、所述鞋前部部分、所述鞋跟部分、所述内侧部分以及所述外侧部分,其中,所述抗拉绳与所述编织元件一起由整体编织构造形成,其中,所述抗拉绳包括沿所述编织元件朝向所述第一边缘与所述第二边缘中的一个延伸的第一部分,且其中,所述抗拉绳包括与所述第一边缘和所述第二边缘中的所述一个大体上对齐的第二部分。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编织部件,其中,所述第一部分被镶嵌在所述编织元件内,其中,所述第二部分从所述编织元件暴露,其中,所述抗拉绳还包括镶嵌在所述编织元件内的第三部分,且其中,所述第二部分设置在所述第一部分与所述第三部分之间。18.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编织部件,还包括编织元件、第一抗拉绳,以及第二抗拉绳, 其中,所述编织元件大体上界定所述基底部分、所述鞋前部部分、所述鞋跟部分、所述内侧部分以及所述外侧部分, 其中,所述第一抗拉绳与所述第二抗拉绳与所述编织元件一起由整体编织构造形成,其中,所述第一抗拉绳包括相对于所述第一边缘横向延伸的第一部分,其中,所述第二抗拉绳包括相对于所述第二边缘横向延伸的第二部分,且其中,所述第一部分与所述第二部分配置成设置在所述接缝的相对侧上且大体上彼此对齐。19.一种制造鞋类物品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编织由整体编织构造形成的编织部件以具有: 基底部分,其具有第一侧,所述第一侧至少部分地由所述编织部件的第一边缘界定; 鞋跟部分和鞋前部部分,所述鞋跟部分和所述鞋前部部分与所述基底部分一起由整体编织构造所形成, 内侧部分与外侧部分,所述内侧部分与所述外侧部分从所述基底部分的第二侧延伸,所述第二侧与所述第一侧相对,所述内侧部分与所述外侧部分中的一个至少部分地由所述编织部件的第二边缘界定; 朝向所述第一边缘移动所述第二边缘以邻近所述基底部分的所述第一侧定位所述内侧部分与所述外侧部分中的所述一个,且邻近所述基底部分的所述第二侧定位所述内侧部分与所述外侧部分中的另一个; 在所述编织部件的接缝处将所述第二边缘连接至所述第一边缘,导致所述基底部分、所述鞋跟部分、所述鞋前部部分、所述内侧部分以及所述外侧部分共同地界定配置成容纳脚的空腔;且 由所述编织部件形成所述鞋类物品的鞋面,所述鞋面包括至少部分地由所述编织部件的所述内侧部分界定的内侧面,所述鞋面还包括至少部分地由所述编织部件的所述外侧部分界定的外侧面。20.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方法,其中,编织所述编织部件包括形成所述编织部件的鞋领,所述鞋领包括周缘, 其中,将所述第二边缘连接至所述第一边缘包括使所述周缘界定进入所述空腔中的开口,其中,所述接缝具有第一端部与第二端部,其中,所述第一端部在所述鞋面的所述内侧面与所述外侧面中的一个上大致定位在所述鞋领的所述周缘处,且其中,所述第二端部从所述第一端部间隔开。21.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方法,其中,编织所述编织部件包括形成所述编织部件的鞋领,所述鞋领包括周缘, 其中,形成所述鞋面包括形成所述鞋面以包括在所述鞋面的所述内侧面与所述外侧面之间的鞋跟区域, 其中,将所述第二边缘连接至所述第一边缘包括使所述周缘界定进入所述空腔中的开口,其中,所述接缝具有第一端部与第二端部,其中,所述第一端部在所述鞋面的所述内侧面与所述外侧面之间在所述鞋跟区域上大致定位在所述鞋领的所述周缘处,且其中,所述第二端部从所述第一端部间隔开。22.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内侧部分至少部分地由所述编织部件的所述第二边缘界定,且其中,所述外侧部分邻近所述基底部分的所述第二侧。23.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方法,还包括将鞋底结构附接至所述编织部件,使得所述鞋底结构邻近所述编织部件的所述基底部分。24.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接缝处将所述第二边缘连接至所述第一边缘包括形成具有第一端部、第一部分以及第二部分的所述接缝,其中,所述第一部分从所述第一端部朝下朝向所述基底部分延伸,且其中,所述第二部分从所述第一部分朝向所述鞋前部部分连续地延伸。25.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接缝处将所述第二边缘连接至所述第一边缘包括: 用所述编织部件的所述鞋前部部分的至少一部分界定所述鞋面的鞋前部区域; 大致邻近所述外侧面在所述鞋前部区域中形成所述接缝的所述第二端部,且 形成具有所述第一部分、所述第二部分、第三部分以及第四部分的所述接缝,其中,所述第一部分从所述第一端部朝下朝向所述基底部分延伸,其中,所述第二部分在所述基底部分与所述内侧部分之间从所述第一部分朝向所述鞋前部部分连续地延伸,其中,所述第三部分从所述第二部分朝上且远离所述基底部分连续地延伸,且其中,所述第四部分沿所述鞋前部区域从所述第三部分连续地延伸以终止在所述接缝的所述第二端部处。26.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接缝处将所述第二边缘连接至所述第一边缘包括界定所述接缝的具有弧形弯曲部的所述第二部分,所述弧形弯曲部配置成与容纳在所述空腔内的脚的解剖学的脚弓大体上嵌套。27.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方法,其中,编织所述编织部件包括用编织元件和与所述编织元件一起由整体编织构造所形成的抗拉绳来编织所述编织部件,其中,所述编织元件大体上界定所述基底部分、所述鞋跟部分、所述鞋前部部分、所述内侧部分,以及所述外侧部分,且其中,在所述接缝处将所述第二边缘连接至所述第一边缘包括沿所述编织元件朝向所述接缝延伸所述抗拉绳的第一部分,且大体上使所述抗拉绳的第二部分与所述接缝对齐。28.根据权利要求27所述的方法,其中,编织所述编织部件包括: 将所述抗拉绳的所述第一部分镶嵌至所述编织元件内; 使所述抗拉绳的所述第二部分从所述编织元件暴露;且 将所述抗拉绳的第三部分镶嵌在所述编织元件内,其中,所述第二部分在所述第一部分与所述第三部分之间连续地延伸。29.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方法,其中,编织所述编织部件包括用编织元件、与所述编织元件一起由整体编织构造所形成的第一抗拉绳以及与所述编织元件一起由整体编织构造所形成的第二抗拉绳来编织所述编织部件,且其中,在所述接缝处将所述第二边缘连接至所述第一边缘包括将所述第一抗拉绳的第一部分与所述第二抗拉绳的第二部分大体上对齐延伸,所述第一抗拉绳的所述第一部分与所述第二抗拉绳的所述第二部分被设置在所述接缝的相对侧上且横向于所述接缝延伸。
【专利摘要】鞋类物品包括具有由整体编织构造形成的编织部件的鞋面。该编织部件具有第一边缘与第二边缘。编织部件还包括配置为邻近鞋底结构放置且放置在脚下的基底部分。该编织部件还包括鞋跟部分、鞋前部部分、内侧部分以及外侧部分。该编织部件另外地包括具有周缘的鞋领。第二边缘在接缝处连接至第一边缘。该接缝具有第一端部与第二端部,其中,第一端部在鞋面的内侧面与外侧面中的一个上大致位于鞋领的周缘处。第二端部从第一端部间隔开。
【IPC分类】A43B23/04, A43B23/02, A43B9/02
【公开号】CN105530827
【申请号】CN201480050151
【发明人】丹尼尔·A·波德哈尼
【申请人】耐克创新有限合伙公司
【公开日】2016年4月27日
【申请日】2014年7月24日
【公告号】EP3043670A1, WO2015038243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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