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防尘防潮和照明功能的便携式摄像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302922阅读:377来源:国知局
一种具有防尘防潮和照明功能的便携式摄像包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摄像用包。
【背景技术】
[0002]摄像机日益普及,成为人们生活中的一部分。为了便于携带,我们使用摄像包放置摄像机。一般的摄像包仅仅用于携带,而很多职业人员(比如:记者、侦探)往往需要在特殊情况(比如:下雨天、晚上)下进行拍摄,摄像机容易进水损坏或者因为光线太暗无法拍摄。

【发明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便携式摄像包,使得携带摄像机方便的同时具备照明功能。
[0004]实现上述目的的技术方案是:
[0005]—种具有防尘防潮和照明功能的便携式摄像包,包括盒体、一对盒环和背带,其中,
[0006]所述盒体呈长方体;两个所述盒环分别固定在所述盒体的左右侧面上;所述背带连接两个所述盒环;
[0007]所述盒体的正面嵌有一玻璃面板;
[0008]所述盒体背面的盒壁由一插接板以及一对容该插接板插入的竖直轨道构成;
[0009]所述盒体内部分上下两层,上层底面设有容摄像机放置的第一凹槽,下层底面设有容电灯组件放置的第二凹槽。
[0010]在上述的具有防尘防潮和照明功能的便携式摄像包中,所述电灯组件包括电灯,以及与该电灯电连接的蓄电池。
[0011]在上述的具有防尘防潮和照明功能的便携式摄像包中,所述盒体的顶面开有两个圆洞,每个圆洞固定一圈环形布片,每个环形布片的中心由一橡皮条收紧。
[0012]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设计两层结构分别放置摄像机和光源,可以在夜晚或者光线较暗的地方自由拍摄,无需额外准备照明。同时,通过设计使得摄像机放置在包内依然可以拍摄,防尘防潮。
【附图说明】
[0013]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便携式摄像包的正视图;
[0014]图2是图1所示便携式摄像包的侧视图;
[0015]图3是图1所示便携式摄像包中盒体的背面立体图;
[0016]图4是图1所示便携式摄像包中盒体的顶面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7]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0018]请参阅图1至图4,本实用新型的具有防尘防潮和照明功能的便携式摄像包,包括盒体1、一对盒环2和背带3。
[0019]盒体I呈长方体,除背面外其余五面的盒壁固定。两个盒环2分别固定在盒体I的左右侧面上。背带3连接两个盒环2。
[0020]盒体I的正面嵌有一玻璃面板11,透过该玻璃面板11可以看到盒体I内部情况。
[0021]盒体I背面的盒壁由一插接板12,以及一对容该插接板12插入的竖直轨道13构成。竖直轨道13固定在盒体I背面的两条竖直棱上。
[0022]盒体I内部由一隔板14分上下两层,上层底面设有容摄像机放置的第一凹槽,下层底面设有容电灯组件放置的第二凹槽。电灯组件包括电灯,以及与该电灯电连接的蓄电池。摄像机的镜头以及电灯的照明方向均正对玻璃面板11。
[0023]盒体I的顶面开有两个圆洞15,每个圆洞15固定一圈环形布片16,每个环形布片16
的中心由一橡皮条收紧。
[0024]如此,将摄像机和电灯组件放入盒体I内,插好插接板12。将背带3挂在胸前,用户可以将双手伸入圆洞15,对摄像机进行操作。从而在诸如:下雨、夜晚等情况下进行拍摄。
[0025]以上实施例仅供说明本实用新型之用,而非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有关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还可以作出各种变换或变型,因此所有等同的技术方案也应该属于本实用新型的范畴,应由各权利要求所限定。
【主权项】
1.一种具有防尘防潮和照明功能的便携式摄像包,其特征在于,包括盒体、一对盒环和背带,其中, 所述盒体呈长方体;两个所述盒环分别固定在所述盒体的左右侧面上;所述背带连接两个所述盒环; 所述盒体的正面嵌有一玻璃面板; 所述盒体背面的盒壁由一插接板以及一对容该插接板插入的竖直轨道构成; 所述盒体内部分上下两层,上层底面设有容摄像机放置的第一凹槽,下层底面设有容电灯组件放置的第二凹槽。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防尘防潮和照明功能的便携式摄像包,其特征在于,所述电灯组件包括电灯,以及与该电灯电连接的蓄电池。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防尘防潮和照明功能的便携式摄像包,其特征在于,所述盒体的顶面开有两个圆洞,每个圆洞固定一圈环形布片,每个环形布片的中心由一橡皮条收紧。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具有防尘防潮和照明功能的便携式摄像包,包括盒体、一对盒环和背带,所述盒体呈长方体;两个所述盒环分别固定在所述盒体的左右侧面上;所述背带连接两个所述盒环;所述盒体的正面嵌有一玻璃面板;所述盒体背面的盒壁由一插接板以及一对容该插接板插入的竖直轨道构成;所述盒体内部分上下两层,上层底面设有容摄像机放置的第一凹槽,下层底面设有容电灯组件放置的第二凹槽。本实用新型使得携带摄像机方便的同时具备照明功能。
【IPC分类】A45C13/02, A45C15/06, A45C11/38
【公开号】CN205214519
【申请号】CN201521088431
【发明人】贺军
【申请人】上海唯一视觉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5月11日
【申请日】201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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