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激光治疗头和导光治疗帽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17635阅读:329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激光治疗头和导光治疗帽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以激光照射进行治疗或理疗的激光治疗头。
本实用新型还涉及一种套于治疗头外、便于更换的治疗帽,特别是与激光治疗头配套使用的、具有导光、通光能力的导光治疗帽。
为了防止传染,在治疗头外端可加一个一次性的治疗帽,一般治疗帽的大小与形状均与治疗头相应,因此,现在的治疗帽只有通用形状的和子弹头形的,同样存在上述缺点。
(三)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将公开一种无论鼻孔大小均适用,且可塞于鼻中自行固定的激光治疗头。
本实用新型还将公开可同时适用于大、小不同鼻孔,且可塞于鼻中自行固定的导光治疗帽。
一种激光治疗头,包括壳体和设于壳体中的驱动器、激光发生器及位于激光发生器输出端前的导光棒,所述壳体的外形呈上小、下大的塔形。
所述壳体下端,还有一个与之固连的底托罩于其后端的导线外端,底托的外形呈L形。
所述壳体外端还罩有一个与之大小形状相应的、上小、下大的塔形治疗帽,或治疗帽的前端端头设有由通光材料制成的通光孔。
所述壳体内还设有磁体。
所述壳体的外形为上小、下大的三层塔形。
导光治疗帽,包括前端通光的治疗帽外壳,所述治疗帽外壳外端呈上小、下大的塔形,其后端设有可卡套激光治疗头的容槽。
所述治疗帽外壳前端还设有由通光材料制成的通光孔或治疗帽导光棒。
所述治疗帽外壳中还设有治疗帽磁体。
所述治疗帽外壳外端呈上小、下大的三层塔形。
由于本新型激光头和导光治疗帽的外端呈塔形,相当于多个型号不同的激光治疗头,可同时适用于鼻孔、耳孔大小不同的患者,且各层塔的锥度不大,激光治疗头塞入鼻孔或耳孔中后,不会因受压而自动滑出,使用时不需用手扶住固定,减少了使用者的负担。而本导光治疗帽还可与各种形状不同的激光治疗头配套使用,使通用激光治疗头也适用于鼻腔和耳穴的治疗。
图2为本新型导光治疗帽一种实施方式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导光治疗帽使用状态参考图。
在具体实施本导光治疗帽时,可以用通光材料制成外端呈上小、下大的塔形的治疗帽外壳33,为了适应不同的使用者,治疗帽外壳33的外形最好为三层塔形。治疗帽外壳33后端设有与激光治疗头大小及形状相应的可卡套激光治疗头的容槽34;治疗帽外壳33也可由不通光的材料制成,此时治疗帽外壳33前端必须设有由导光材料制成的通光孔或设有由通光材料制成的治疗帽导光棒31,为了增加磁疗功能,治疗帽外壳33中还可设有治疗帽磁体32。
权利要求1.一种激光治疗头,包括壳体和设于壳体中的驱动器、激光发生器及位于激光发生器输出端前的导光棒,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4)的外形呈上小、下大的塔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治疗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4)下端,还有一个与之固连的底托(7)罩于其后端的导线(8)外端,底托(7)的外形呈L形。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治疗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4)外端还罩有一个与之大小形状相应的、上小、下大的塔形治疗帽(3),或治疗帽(3)的前端端头设有由通光材料制成的通光孔。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激光治疗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4)外端还罩有一个与之大小形状相应的、上小、下大的塔形治疗帽(3),或治疗帽(3)的前端端头设有由通光材料制成的通光孔。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何一项所述的激光治疗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4)内还设有磁体(2)。
6.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何一项所述的激光治疗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4)的外形为上小、下大的三层塔形。
7.导光治疗帽,包括前端通光的治疗帽外壳,其特征在于所述治疗帽外壳(33)外端呈上小、下大的塔形,其后端设有可卡套激光治疗头的容槽(34)。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导光治疗帽,其特征在于所述治疗帽外壳(33)前端还设有由通光材料制成的通光孔或治疗帽导光棒(31)。
9.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导光治疗帽,其特征在于所述治疗帽外壳(33)中还设有治疗帽磁体(32)。
10.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导光治疗帽,其特征在于所述治疗帽外壳(33)外端呈上小、下大的三层塔形。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激光治疗头,包括壳体和设于壳体中的驱动器、激光发生器及导光棒,其壳体的外形呈上小、下大的三层塔形,壳体下端还有一个L形底托罩于其后端的导线外端。本实用新型还涉及导光治疗帽,包括前端通光的治疗帽外壳,所述治疗帽外壳外端呈上小、下大的三层塔形,其后端设有可卡套激光治疗头的容槽。治疗帽外壳前端可由通光材料制成通光孔或设有治疗帽导光棒。治疗帽中还可设有治疗帽磁体。本新型激光头和导光治疗帽相当于多个型号不同的激光治疗头,可同时适用于鼻孔、耳孔大小不同的患者,且各层塔的锥度不大,激光治疗头塞入鼻孔或耳孔中后,不会因受压而自动滑出,使用时不需用手扶住固定,减少了使用者的负担。
文档编号A61N5/067GK2592196SQ0224542
公开日2003年12月17日 申请日期2002年12月25日 优先权日2002年12月25日
发明者黄益富, 董中新 申请人:黄益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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