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骨栓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4783阅读:412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骨栓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骨折分离加压固定的骨栓。
技术背景股骨髁骨折、胫骨平台纵行骨折和下胫腓关节分离等损伤需手术治疗 时,大多数患者用骨栓加压固定,待骨折愈合后一般进行二次手术,把骨栓取出。专利号03214915.8的《自适应骨栓》,在传统的骨栓结构的基础上 作了改进,已克服了端头过长和剪切后残端对人体组织的损伤、感染等不 良后果。但由于其沉头螺栓与螺管的直径不相等,给手术操作带来很多不 便,电钻打孔后需要用不同直径的钻头分别钻孔,而且仍有螺栓的端头外 露的可能性,致使损伤手术繁琐、耗时较长,影响手术质量。 发明内容为了克服现有骨栓的上述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手术操作方便的 骨栓。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是把《自适应骨栓》的沉头螺栓改为较 短的内伸骨栓,把螺管加长,用内六角球头取代六角螺栓的六角头。这样 分离的骨折经复位加压后螺栓端头由向外延伸改为内縮,使整体螺栓直径 相等,用一个钻头打孔即可完成手术。本实用新型包括沉头螺栓、具有内螺纹段的螺管,沉头螺栓与螺管拧 在一起,其特征是在沉头螺栓的一端有内六角球冠形沉头,沉头螺栓的螺纹段的长度不小于15mm,在沉头螺栓有一轴向贯通的中心孔,中心孔的 直径大于导向针的直径,在螺管的一端有一内六角球冠形沉头,在螺管的 这一端有中心孔,螺管的长度分为多种,根据骨孔的长度选择,一般为50mm ——110mm。上述的骨栓,其特征是螺管的内螺纹段的长度不小于10 mm,螺管 靠球冠形沉头的一端有光管段,在沉头螺栓有一光杆段, 一般沉头螺栓的光杆段不大于4 mm。本实用新型是这样使用的首先依据X光底片显示出的骨折或分离移 位的情况选择骨栓的总长度,即把标准X光底片所测的长度减去15%,再 减去骨折分离或骨折缝隙的宽度。骨头复位用钻头打孔后,将沉头螺栓从 骨孔中的一端插入,再将螺管拧到沉头螺栓上,双侧或单侧拧紧加压即可, 如对接不便时可用导向针贯穿引导。本实用新型采取上述的结构,与现有骨栓相比有下述的优点骨栓的螺管与沉头螺体在两个沉头之间的外直径相等手术操作在骨头上打孔时,一枚钻头便可完成,无需更换,省时省力;本骨栓加压后不会出现外露螺杆及损伤软组织,而且手术操作及取出固定物时也极为方便。


图l是骨栓的纵向剖视图。图2是螺管的纵向剖视图。图3是沉头螺栓的纵向剖视图。图4是与导向针的结合图。图1、图2与图3相对实物放大。 上述图中1、螺管 2、内六角球冠形沉头 3、中心孔 4、光管段5、螺纹段 6、螺纹段 7、光杆段 8、沉头螺栓9、内六角球冠形沉头10、中心孔 11、导向针 12、导向针尖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及其附图详细说明本骨栓的具体实施方式
,但本骨栓 的具体实施方式
不局限于下述的实施例。图1、图2与图3描述的骨栓包括沉头螺栓8、具有内螺纹段5的螺 管1,沉头螺栓8与螺管1拧在一起,其特征是在沉头螺栓8的一端有内 六角球冠形沉头9,沉头螺栓8的螺纹段6的长度为20mm,在沉头螺栓8 有一轴向贯通的中心孔IO,中心孔10的直径大于导针12的直径,在螺管 1的一端有一内六角球冠形沉头2,在螺管1的这一端有中心孔3,螺管2 的长度为60mm。本实施例螺管1的内螺纹段5的长度为14 mm,螺管1靠球冠形沉头 的一端有一光管段4,在沉头螺栓有一光杆段7,沉头螺栓的光杆段7长4 mm。本实施例可配置导向针11使用,参见图4,导向针11的外直径小于中 心孔3或中心孔10,导向针11的长度大于受伤骨头两侧的长度,导向针 11的有导向针尖12,本实施例导向针ll长120mm,在使用时,导向针尖 12插入中心孔3或中心孔10。
权利要求1、一种骨栓,它包括沉头螺栓、具有内螺纹段的螺管,沉头螺栓与螺管拧在一起,其特征是在沉头螺栓的一端有内六角球冠形沉头,沉头螺栓的螺纹段的长度不小于15mm,在沉头螺栓有一轴向贯通的中心孔,在螺管的一端有一内六角球冠形沉头,在螺管的这一端有中心孔,螺管的长度为50mm-110mm。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骨栓,其特征是螺管的内螺纹段的长度 不小于10 mm,螺管靠球冠形沉头的一端有光管段,在沉头螺栓有一光杆 段。
专利摘要一种骨栓,它包括沉头螺栓、具有内螺纹段的螺管,沉头螺栓与螺管拧在一起,其特征是在沉头螺栓的一端有内六角球冠形沉头,沉头螺栓的螺纹段的长度不小于15mm,在沉头螺栓有一轴向贯通的中心孔,在螺管的一端有一内六角球冠形沉头,在螺管的这一端有中心孔,螺管的长度为50mm-110mm。一般螺管的内螺纹段的长度不小于10mm,螺管靠球冠形沉头的一端有光管段,在沉头螺栓有一光杆段。本骨栓在手术操作时不用剪切残端、操作方便。
文档编号A61B17/86GK201082187SQ20072010262
公开日2008年7月9日 申请日期2007年9月22日 优先权日2007年9月22日
发明者李晋萍, 陈秀林 申请人: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