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套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89167阅读:427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牙套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牙套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牙科医疗器械,具体涉及一种适用于剧烈对抗运动牙齿保护或牙齿保健矫正用的牙套。
背景技术
众所周知,在剧烈对抗运动的时候譬如拳击运动,在其开展的时候牙齿容易受到冲击,导致牙齿松动或脱落;而在牙齿保健矫正的时候上鄂齿和下鄂齿接触容易松动。而牙套的出现很好的解决上述问题,使人们在做剧烈对抗运动牙齿在受到冲击时候,牙齿已得到保护,降低松动脱落的风险;而在牙齿保健矫正治疗后可以很好固定牙齿上鄂齿和下鄂齿,更利于牙齿恢复健康。现有技术的牙套由于在生产的时候已经限定大小,因此不适用所有大小口型的人们使用,同时牙套的使用过程中因为牙套和上鄂、下鄂接触摩擦较小容易脱落。

实用新型内容为了克服现有的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牙套,该装置通过在牙套的外侧面和内侧面增加一些开口,利用牙套本身材料弹力可以更好适应不同大小口型人群使用,同时增加凸擦摩条可以使牙套和上鄂、下鄂接触摩擦系数加大,利于牙套的稳固。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牙套,其由形状为马蹄形的外侧面和内侧面组成,外侧面和内侧面通过牙面连接,牙面中部有至少一个导气孔连通外侧面和内侧面;外侧面中心上沿有一外开口,下沿右一下开口,导气孔上有一外凸条;内侧面中心上沿有一内开口,下沿有一“U”形开口 ;在外侧面内缘面的牙面下端左侧有左凸条,右侧有一右凸条,中心有一内凸条。所述的牙套,其特征是,所述的外开口、内开口、下开口为“V”形开口。由于本装置的外开口、内开口、下开口的“V”形开口,使用者牙床略大于牙套人群使用时候,由于牙套材料的弹性和延展性,可以使牙套向外略微撑大即可使用,同时增加紧固稳定性,而在牙套的外侧面外缘面和内缘面增加左凸条、右凸条、外凸条、内凸条可以增加使用者的牙齿和牙套之间摩擦系数,这样使用时候就不容易脱落。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本装置可以适用于口型略大于牙套大小人群使用,同时增加牙套使用时候稳定性。为使更进一步了解本实用新型的特征和技术内容,详见本实用新型附图和实施方式,然而所附图式仅供参考与说明用,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加以限制。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俯视结构3[0013]图(3)为本实用新型仰视结构图;图(4)为本实用新型主视结构图;图(5)为本实用新型后视结构图;图中,1-外侧面;2-内侧面;3-牙面;4-导气孔;5-外开口 ;6-内开口 ;7- “U”形开口 ;8-内凸条;9-外凸条;10-下开口 ;11-左凸条;12-右凸条。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说明如图1-5所示,一种牙套其由形状为马蹄形的外侧面1和内侧面2组成,外侧面1 和内侧面2通过牙面3连接,牙面3中部有至少一个导气孔4连通外侧面1和内侧面2 ;夕卜侧面1中心上沿有一外开口 5,下沿右一下开口 10,导气孔4上有一外凸条9 ;内侧面2中心上沿有一内开口 6,下沿有一“U”形开口 7 ;在外侧面1内缘面的牙面3下端左侧有左凸条 11,右侧有一右凸条12,中心有一内凸条8,外开口 5、内开口 6、下开口 10为“V”形开口。由于本装置的外开口、内开口、下开口的“V”形开口,使用者牙床略大于牙套人群使用时候,由于牙套材料的弹性和延展性,可以使牙套向外略微撑大即可使用,同时增加紧固稳定性,而在牙套的外侧面外缘面和 内缘面增加左凸条、右凸条、外凸条、内凸条可以增加使用者的牙齿和牙套之间摩擦系数,这样使用时候就不容易脱落。然而上述仅本实用新型较佳可行的实施例而已,非因此局限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依照上述实施例所作各种变形或套用均在此技术方案保护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1.牙套其特征是,由形状为马蹄形的外侧面和内侧面组成,外侧面和内侧面通过牙面连接,牙面中部有至少一个导气孔连通外侧面和内侧面;外侧面中心上沿有一外开口,下沿右一下开口,导气孔上有一外凸条;内侧面中心上沿有一内开口,下沿有一“U”形开口 ;在外侧面内缘面的牙面下端左侧有左凸条,右侧有一右凸条,中心有一内凸条。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牙套,其特征是,所述的外开口、内开口、下开口为“V”形开
专利摘要牙套由形状为马蹄形的外侧面和内侧面组成,外侧面和内侧面通过牙面连接,牙面中部有至少一个导气孔连通外侧面和内侧面;外侧面中心上沿有一外开口,下沿右一下开口,导气孔上有一外凸条;内侧面中心上沿有一内开口,下沿有一“U”形开口;在外侧面内缘面的牙面下端左侧有左凸条,右侧有一右凸条,中心有一内凸条。所述的外开口、内开口、下开口为“V”形开口。本装置可以适用于口型略大于牙套大小人群使用,同时增加牙套使用时候稳定性。
文档编号A61C7/00GK202161780SQ20112027964
公开日2012年3月14日 申请日期2011年7月29日 优先权日2011年7月29日
发明者李团团, 王 锋 申请人:李团团, 王 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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