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l型截骨刀的装置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785205阅读:208来源:国知局
一种l型截骨刀的装置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L型截骨刀的装置,该L型截骨刀的装置包括:L型刀片、支撑臂、刀柄;L型刀片设置在L型截骨刀的装置的顶端,支撑臂与L型刀片连接,刀柄与支撑臂连接,刀柄设置在L型截骨刀的装置的尾部。本实用新型将传统宽刃骨刀在机床上进行切割,制成L型,保留完整的刃部,支撑臂保留足够的厚度以保证强度;可以将传统截骨中最难以处理脊髓腹侧骨块整块拿出,而不必对脊髓施加任何额外力量,从而从理论上极大地降低了损伤脊髓的可能性。本实用新型的L型截骨刀,可以跨过脊髓直接对脊髓腹侧椎体进行切割,可以大幅缩短手术时间,降低了相关并发症的发生率。
【专利说明】—种L型截骨刀的装置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属于医疗器械【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L型截骨刀的装置。

【背景技术】
[0002]目前,脊柱截骨出血多、易伤神经是脊柱手术的难题,尤其是椎体的截骨出血多使有些手术终止或者改为前后联合,扩大了创伤和风险。脊柱截骨技术是脊柱外科手术的重要技术之一。
[0003]目前截骨主要使用传统骨刀、磨钻,容易损伤脊髓、神经根及硬膜囊。手术时间较长,出血量多,手术风险高。
实用新型内容
[0004]本实用新型为解决传统的骨刀、磨钻,容易损伤脊髓、神经根及硬膜囊。手术时间较长,出血量多,手术风险高的问题而提供一种结构简单、安装使用方便、提高工作效率的L型截骨刀的装置。
[0005]本实用新型为解决公知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
[0006]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L型截骨刀的装置,该L型截骨刀的装置包括:L型刀片、支撑臂、刀柄;
[0007]L型刀片设置在L型截骨刀的装置的顶端,支撑臂与L型刀片连接,刀柄与支撑臂连接,刀柄设置在L型截骨刀的装置的尾部。
[0008]本实用新型还可以采用如下技术措施:
[0009]进一步,设置用于跨过脊髓直接对脊髓腹侧椎体进行切割L型刀片。
[0010]进一步,设置用于保证L型截骨刀的强度支撑臂。
[0011]进一步,采用机床切割,制成L型,保留完整的刃部的L型刀片。
[0012]本实用新型具有的优点和积极效果是:由于本实用新型将传统宽刃骨刀在机床上进行切割,制成L型,保留完整的刃部,支撑臂保留足够的厚度以保证强度;可以将传统截骨中最难以处理脊髓腹侧骨块整块拿出,而不必对脊髓施加任何额外力量,从而从理论上极大地降低了损伤脊髓的可能性。本实用新型的L型截骨刀,可以跨过脊髓直接对脊髓腹侧椎体进行切割,可以大幅缩短手术时间,降低了相关并发症的发生率。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3]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L型截骨刀的装置结构示意图;
[0014]图中:1、L型刀片;2、支撑臂;3、刀柄。

【具体实施方式】
[0015]为能进一步了解本实用新型的
【发明内容】
、特点及功效,兹例举以下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下。本实用新型不存在软件或方法的创新。
[0016]请参阅图1:
[0017]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L型截骨刀的装置主要由L型刀片1、支撑臂2、刀柄3组成;
[0018]L型刀片1,作为L型截骨刀的重要部分,用于跨过脊髓直接对脊髓腹侧椎体进行切割;支撑臂2与L型刀片I连接,用于保证L型截骨刀的强度;刀柄3与支撑臂2连接,作为L型截骨刀的手持部分。
[0019]本实用新型的L型刀片I的制作方法为:将传统宽刃骨刀在机床上进行切割,制成L型,保留完整的刃部。
[0020]支撑臂2保留足够的厚度以保证强度。
[0021]本实用新型的L型截骨刀的使用方法为:手术过程中,先将欲截除椎体的后方结构去除,暴露完整的硬膜囊及神经根,使用双极电凝结扎硬膜外静脉丛,分离腹侧硬膜与后纵韧带之间的粘连,从双侧神经根孔伸入咬骨钳,将椎体前方骨质结构小心去除,在椎体前方保留锥形骨块,将L型截骨刀小心插入硬膜腹侧,使用鼓槌打压,在上下椎体终板水平进行切割。然后将硬膜囊小心牵向一侧,将骨块取出。
[0022]以上所述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凡是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做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权利要求】
1.一种L型截骨刀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该L型截骨刀的装置包括:L型刀片、支撑臂、刀柄; L型刀片设置在L型截骨刀的装置的顶端,支撑臂与L型刀片连接,刀柄与支撑臂连接,刀柄设置在L型截骨刀的装置的尾部; 设置用于跨过脊髓直接对脊髓腹侧椎体进行切割L型刀片; 设置用于保证L型截骨刀的强度支撑臂; 采用机床切割,制成L型,保留完整的刃部的L型刀片。
【文档编号】A61B17/3209GK204133549SQ201420229547
【公开日】2015年2月4日 申请日期:2014年5月7日 优先权日:2014年5月7日
【发明者】孙翊夫 申请人:孙翊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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