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能量处置单元,其中,该能量处置单元包括:
探头,其具有探头顶端部和探头基端部,沿着长度轴线延伸设置,并且在内部沿着所述长度轴线形成有中空部,能够从所述探头基端部朝向所述探头顶端部传递能量;
处置部,其设于所述探头的所述探头顶端部,并且在外表面上形成有所述中空部相对于所述探头的外部开口的开口部,使用经由所述探头传递来的所述能量进行处置;
抽吸管路,其经由所述中空部从探头基端部方向向探头顶端部方向延伸设置,并且在顶端形成有位于所述中空部的抽吸口,产生从所述抽吸口朝向所述探头基端部方向的抽吸力;
送液管路,其经由所述中空部从所述探头基端部方向向所述探头顶端部方向延伸设置,并且在顶端形成有位于所述中空部的喷出口,从所述喷出口朝向探头顶端部方向侧喷出液体;以及
撞击面,其以与所述喷出口的至少一部分相对的状态设于所述探头,并且位于比所述抽吸口和所述喷出口靠所述探头顶端部方向侧的位置,在所述中空部中从所述喷出口喷出来的所述液体的至少一部分撞击该撞击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能量处置单元,其中,
从所述喷出口喷出来的所述液体的一部分从所述中空部经由所述开口部向所述探头的所述外部喷出。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能量处置单元,其中,
所述处置部的所述外表面具有形成所述探头的顶端的处置部顶端面和从所述处置部顶端面朝向所述探头基端部方向延伸设置的处置部侧面,
所述中空部的所述开口部位于所述处置部侧面。
4.一种能量处置器具,其中,该能量处置器具包括:
权利要求书3的能量处置单元;
护套,其在所述处置部朝向所述探头顶端部方向突出的状态下供所述探头贯穿;以及
钳构件,其以能够转动的方式安装于所述护套,通过相对于所述护套转动,从而相对于所述探头的所述处置部进行打开动作或关闭动作;
所述处置部的所述处置部侧面具有与所述钳构件相对、并朝向所述钳构件的打开方向的探头侧相对面,
所述中空部的所述开口部在所述处置部的所述处置部侧面上位于除所述探头侧相对面以外的位置。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能量处置单元,其中,
所述开口部是形成于所述处置部侧面的多个开口部,
对于作为所述开口部之一的第1开口部来说,距所述抽吸管路的所述抽吸口的距离小于距所述送液管路的所述喷出口的距离,
对于作为所述开口部中的与所述第1开口部不同的开口部之一的第2开口部来说,距所述送液管路的所述喷出口的距离小于距所述抽吸管路的所述抽吸口的距离。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能量处置单元,其中,
所述第1开口部和所述第2开口部在与所述长度轴线平行的长度方向上位于相互分开的位置。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能量处置单元,其中,
所述第1开口部和所述第2开口部在绕长度轴线方向上位于相互分开的角度位置。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能量处置单元,其中,
所述处置部的所述外表面具有形成所述探头的顶端的处置部顶端面和从所述处置部顶端面朝向所述探头基端部方向延伸设置的处置部侧面,
所述中空部的所述开口部位于所述处置部顶端面。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能量处置单元,其中,
成为所述送液管路的中心轴线的管路轴线穿过所述撞击面,
所述开口部在所述处置部顶端面上位于所述管路轴线未穿过的位置。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能量处置单元,其中,
所述送液管路的所述管路轴线与所述探头的所述长度轴线同轴,
所述开口部在所述处置部顶端面上位于所述长度轴线未穿过的位置。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能量处置单元,其中,
该能量处置单元还具有连通部,该连通部在比所述抽吸口和所述喷出口靠探头基端部方向侧的位置使所述送液管路与所述抽吸管路之间连通,
通过所述送液管路的所述液体的至少一部分不从所述连通部向所述抽吸管路流入,而是向所述喷出口供给。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能量处置单元,其中,
所述抽吸管路的与所述长度轴线垂直的截面形成为包围所述送液管路的外周侧的筒状,
所述送液管路的所述喷出口位于比所述抽吸管路的所述抽吸口靠所述探头顶端部方向侧的位置。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能量处置单元,其中,
所述送液管路的与所述长度轴线垂直的截面形成为包围所述抽吸管路的外周侧的筒状,
所述抽吸管路的所述抽吸口位于比所述送液管路的所述喷出口靠所述探头顶端部方向侧的位置。
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能量处置单元,其中,
所述送液管路的所述喷出口在与所述长度轴线平行的长度方向上的位置与所述中空部的所述开口部一致,或者位于比所述开口部靠探头基端部方向侧的位置,
所述抽吸管路的所述抽吸口在所述长度方向上的位置与所述中空部的所述开口部一致,或者位于比所述开口部靠所述探头基端部方向侧的位置。
15.一种能量处置器具,其中,该能量处置器具包括:
权利要求书1的能量处置单元;
护套,其在所述处置部朝向所述探头顶端部方向突出的状态下供所述探头贯穿;以及
保持单元,其连结于所述护套的探头基端部方向侧,所述探头从所述保持单元的内部经由所述护套的内部朝向所述探头顶端部方向延伸设置。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能量处置器具,其中,
该能量处置器具还具有管路拆装部,通过在所述保持单元的内部将所述送液管路和所述抽吸管路从所述探头基端部方向侧向所述探头的所述中空部插入,从而该管路拆装部将所述送液管路和所述抽吸管路以能够拆卸的方式连结于所述探头和所述保持单元。
1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能量处置单元,其中,
该能量处置器具还具有外部送液管路,该外部送液管路经由所述探头的所述外部从所述探头基端部方向向所述探头顶端部方向延伸设置,在顶端形成有位于所述探头的所述外部的外部喷出口,将供给来的液体从所述外部喷出口朝向所述探头顶端部方向侧喷出。
18.一种能量处置器具,其中,该能量处置器具包括:
权利要求书17的能量处置单元;
护套,其在所述处置部朝向所述探头顶端部方向突出的状态下供所述探头贯穿;以及
钳构件,其以能够转动的方式安装于所述护套,通过相对于所述护套进行转动,从而相对于所述探头的所述处置部进行打开动作或关闭动作;
所述处置部的所述外表面具有与所述钳构件相对、并朝向所述钳构件的打开方向的探头侧相对面,
所述外部送液管路经由所述探头与所述护套之间延伸设置,
所述外部送液管路的所述外部喷出口位于比所述护套的顶端靠所述探头顶端部方向侧的位置,而且位于所述探头侧相对面上。
19.一种能量处置系统,其中,该能量处置系统包括:
权利要求书1的能量处置单元;以及
能量源单元,其输出在所述处置部的所述处置中使用的所述能量,输出来的所述能量经由所述探头向所述处置部传递。
20.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能量处置系统,其中,
该能量处理系统还具有振动产生部,该振动产生部通过被供给电力而产生超声波振动,
所述能量源单元具有输出向所述振动产生部供给的电力作为所述能量的超声波能量源,
所述探头将在所述振动产生部中产生的所述超声波振动从所述探头基端部方向向所述探头顶端部方向传递,
所述处置部使用传递来的所述超声波振动进行所述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