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治疗喘息样支气管炎的药物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71527阅读:354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一种医药制备领域,具体是一种治疗喘息样支气管炎的药物。



背景技术:

喘息样支气管炎又叫过敏性支气管哮喘,是一种世界性的多发病,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四大顽症之一,死亡率非常高(死亡率在所有疾病中占第四位,台湾著名歌唱家邓丽君就死于喘息样支气管炎的发作)。近年来,喘息样支气管炎患者中儿童所占的比例呈现上升趋势(发病率为50%),引起业内人士的高度关注。研究表明,喘息样支气管炎一般是由嗜酸性粒细胞、肥大细胞、T细胞等多种细胞和细胞组分参与而导致的一种气道慢性炎症。这种炎症导致气道产生高反应,并引起气道缩窄,表现为反复发作、哮喘、呼吸困难、胸闷或咳嗽,患者常常在夜间或清晨发作或加剧。近年来由于受气候环境质量的变化和大量化学制品在生活中的应用等原因的影响,喘息样支气管炎的发病率不断提高,发病人数也不断上升,已经严重危害到人类健康和生命安全。目前喘息样支气管炎的治疗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激素喷吸疗法;另一种是脱敏疗法。激素喷吸疗法只能解除一些患者的临床症状,此疗法的给药方法不易掌握,治疗疗效不理想,治标不治本,不能彻底根治喘息样支气管炎;脱敏疗法又被称为特异性免疫疗法,该疗法沿用历史较长(已沿用一百多年),但是至今仍不能彻底根治喘息样支气管炎,由于该疗法的疗程周期太长(治疗期一般需要3-5年),患者很难坚持下来,因为该疗法治愈率较低,多数患者因为治疗效果不明显,失去信心,半途而废,放弃了治疗。目前,在医药领域,研发更为有效的用于治疗喘息样支气管炎的特效药物是许多医学工作者所期待的。同时治疗喘息样支气管炎的药物主要分为二大类,即西药和中药。西药主要是支气管舒张药及激素等化学药品暂时缓解发作期的症状,但是,停药后,往往一遇到外因刺激又会复发,而长期服药有可能导致垂体功能下降等系列毒副作用。中药通过对全身(主要是免疫系统)进行调节,增加机体的免疫能力,提高机体抵御疾病侵袭的能力,减少喘息样支气管炎的发作甚至达到长期缓解的目的;现有的治疗喘息样支气管炎的中药,治疗时间长,效果不够明显,见效比较迟缓,给患者带来很多痛苦;而且,大多数中药为汤剂,需先煎药后服用,煎药用时长,不方便携带;这种口服用药,需通过肠胃循环,对肠胃刺激大,进一步影响患者的身体健康。

因此,急需研发一种适合疗效好、速度快、价格低、无毒副作用的西药组合物。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治疗喘息样支气管炎的药物,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治疗喘息样支气管炎的药物,按照重量份的主要原料为:短叶苏木酚酸5-7份、安石榴苷30-38份、青蒿素12-27份、沙丁胺醇3-5份、氨溴索17-23份、阿魏酸5-18份、右旋糖酐14-20份、盐酸小檗碱4-9份、奥拉西坦2-8份。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治疗喘息样支气管炎的药物,按照重量份的主要原料为:短叶苏木酚酸5-7份、安石榴苷32-37份、青蒿素18-24份、沙丁胺醇3-5份、氨溴索19-22份、阿魏酸9-12份、右旋糖酐16-18份、盐酸小檗碱5-8份、奥拉西坦2-8份。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治疗喘息样支气管炎的药物,按照重量份的主要原料为:短叶苏木酚酸6份、安石榴苷35份、青蒿素21份、沙丁胺醇4份、氨溴索21份、阿魏酸11份、右旋糖酐17份、盐酸小檗碱7份、奥拉西坦5份。

一种治疗喘息样支气管炎的药物的制备方法,具体步骤为:

首先,在医药级洁净区内,按上述计量比称取短叶苏木酚酸、安石榴苷、青蒿素、沙丁胺醇、氨溴索、阿魏酸、右旋糖酐、盐酸小檗碱、奥拉西坦,过筛,机械混匀后添加超纯水,放置制药混合机中,混合4-8min,控制RSD≤5%,混合后压片并低温干燥,温度控制在4-8℃,包装即得治疗喘息样支气管炎的药物。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具体步骤中混合6min。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本发明药物对哮喘疾病的认识机理对原料成分进行严格挑选,从而达到全面康复的目的,治疗效果显著,标本兼治。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1

一种治疗喘息样支气管炎的药物,按照重量份的主要原料为:短叶苏木酚酸5份、安石榴苷30份、青蒿素12份、沙丁胺醇3份、氨溴索17份、阿魏酸5份、右旋糖酐14份、盐酸小檗碱4份、奥拉西坦2份。

一种治疗喘息样支气管炎的药物的制备方法,具体步骤为:

首先,在医药级洁净区内,按上述计量比称取短叶苏木酚酸、安石榴苷、青蒿素、沙丁胺醇、氨溴索、阿魏酸、右旋糖酐、盐酸小檗碱、奥拉西坦,过筛,机械混匀后添加超纯水,放置制药混合机中,混合4min,控制RSD≤5%,混合后压片并低温干燥,温度控制在4℃,包装即得治疗喘息样支气管炎的药物。

实施例2

一种治疗喘息样支气管炎的药物,按照重量份的主要原料为:短叶苏木酚酸5份、安石榴苷32份、青蒿素18份、沙丁胺醇3份、氨溴索19份、阿魏酸9份、右旋糖酐16份、盐酸小檗碱5份、奥拉西坦2份。

一种治疗喘息样支气管炎的药物的制备方法,具体步骤为:

首先,在医药级洁净区内,按上述计量比称取短叶苏木酚酸、安石榴苷、青蒿素、沙丁胺醇、氨溴索、阿魏酸、右旋糖酐、盐酸小檗碱、奥拉西坦,过筛,机械混匀后添加超纯水,放置制药混合机中,混合4min,控制RSD≤5%,混合后压片并低温干燥,温度控制在4℃,包装即得治疗喘息样支气管炎的药物。

实施例3

一种治疗喘息样支气管炎的药物,按照重量份的主要原料为:短叶苏木酚酸6份、安石榴苷35份、青蒿素21份、沙丁胺醇4份、氨溴索21份、阿魏酸11份、右旋糖酐17份、盐酸小檗碱7份、奥拉西坦5份。

一种治疗喘息样支气管炎的药物的制备方法,具体步骤为:

首先,在医药级洁净区内,按上述计量比称取短叶苏木酚酸、安石榴苷、青蒿素、沙丁胺醇、氨溴索、阿魏酸、右旋糖酐、盐酸小檗碱、奥拉西坦,过筛,机械混匀后添加超纯水,放置制药混合机中,混合6min,控制RSD≤5%,混合后压片并低温干燥,温度控制在6℃,包装即得治疗喘息样支气管炎的药物。

实施例4

一种治疗喘息样支气管炎的药物,按照重量份的主要原料为:短叶苏木酚酸7份、安石榴苷37份、青蒿素24份、沙丁胺醇5份、氨溴索22份、阿魏酸12份、右旋糖酐18份、盐酸小檗碱8份、奥拉西坦8份。

一种治疗喘息样支气管炎的药物的制备方法,具体步骤为:

首先,在医药级洁净区内,按上述计量比称取短叶苏木酚酸、安石榴苷、青蒿素、沙丁胺醇、氨溴索、阿魏酸、右旋糖酐、盐酸小檗碱、奥拉西坦,过筛,机械混匀后添加超纯水,放置制药混合机中,混合8min,控制RSD≤5%,混合后压片并低温干燥,温度控制在8℃,包装即得治疗喘息样支气管炎的药物。

实施例5

一种治疗喘息样支气管炎的药物,按照重量份的主要原料为:短叶苏木酚酸7份、安石榴苷38份、青蒿素27份、沙丁胺醇5份、氨溴索23份、阿魏酸18份、右旋糖酐20份、盐酸小檗碱9份、奥拉西坦8份。

一种治疗喘息样支气管炎的药物的制备方法,具体步骤为:

首先,在医药级洁净区内,按上述计量比称取短叶苏木酚酸、安石榴苷、青蒿素、沙丁胺醇、氨溴索、阿魏酸、右旋糖酐、盐酸小檗碱、奥拉西坦,过筛,机械混匀后添加超纯水,放置制药混合机中,混合8min,控制RSD≤5%,混合后压片并低温干燥,温度控制在8℃,包装即得治疗喘息样支气管炎的药物。

药理学试验

1、急性毒性试验

以本发明实施例3制得的药物为试验,采用灌胃给药方式,在24h内连续给药3次,每次间隔6h,每次给药20mg/kg药量,每天累积药物总量达60mg药物/kg,相当于人临床用量的120倍。给药后7d内,小鼠活动、进食、排泄均正常,生长良好,毛色光亮,其平均体重均随实验时间的延长而增加。第8d处死后解剖每只小鼠,肉眼观察心、肝、脾、肺、肾、脑、胸腺、胃、肠等均未发现颜色及形态异常,未能测出半数致死量(LD50)。结果表明:本发明药物无急性毒性反应。

2、长期毒性试验

以本发明实施例3制得的药物为试验,采用灌胃给药方式,将本发明药物分为低剂量、中剂量、高剂量三组,各组的药物用量分别为5、10、15mg药物/kg/d,相当于临床剂量的10、20、30倍。灌胃给药24周后,本发明药物对动物的一般状况、血液学指标、血液生化指标均无明显的影响,系统解剖、脏器系数及组织病理学检查也未发现异常病理改变。停药2周也未见明显改变。结果表明:本发明药物在长期毒性试验中,未发现明显毒性反应和延迟毒性反应。可见,本发明药物无毒性反应,长期用药安全可靠。

3、临床试验

2015年10月到2016年10月期间,选取安徽合肥某医疗机构200例门诊病例,其中男性117例,女性83例;治疗组100例,对照组100例,两组性别、年龄、病程等资料无显著性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治疗组口服本发明实施例3制备的药物,服用量为10mg/kg,每天服用两次,治疗疗程为4周;

对照组口服沙丁胺醇,服用量按照说明书,治疗疗程为4周。

疗效标准与治疗结果:疗效标准:痊愈:症状基本消失,肺部哮鸣音减轻者。好转:症状明显好转,肺部哮鸣音明显减轻。无效:症状及哮鸣音无改变,或减轻不明显,以及症状及哮鸣音加重者。

治疗统计结果,治疗组:痊愈92例,好转2例,无效6例,不良反应0例,总有效率94.0%;对照组:痊愈58例,好转18例,无效24例,不良反应13例,总有效率76.0%。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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