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水电热手袋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378430阅读:372来源:国知局
一种水电热手袋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日常生活用品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水电热手袋。



背景技术:

热水袋是每到冬季最流行的保暖的用品,市面上有多种热水袋花样,形形色色,当人们在睡觉时把热水袋放在后颈部或放到身边任何一处,会感到温暖舒适,还可起到催眠作用,热水袋还比较适合治疗颈椎病、肩周炎。

现有的热水袋一般都是只有一种电加热热水袋,在冬天停电后就无法使用电热水袋进行取暖,使用具有局限性,同时,现有的电热水袋缺少一种长时间维持加热袋里面水温装置,而且在加热过程中也缺少一种使储热介质的液体加热均匀装置,用户使用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现有技术难以满足人们的需要,为了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水电热手袋,它采用在电加热袋一侧设置有水热袋,在冬季停电后也能通过热水袋进行取暖,使用更加方便。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水电热手袋,包括第一封闭式软体袋身和第二封闭式软体袋身;所述第一封闭式软体袋身和第二封闭式软体袋身通过连接件固定连接;所述第一封闭式软体袋身内设置有加热元件、充当储热介质的液体、振动装置和温度传感器;所述第一封闭式软体袋身外设置有单片机、蓄电池和电源插孔,且蓄电池和温度传感器输出端分别与单片机输入端电性连接;所述单片机输出端与加热元件和振动装置输入端电性连接,且加热元件输入端还与电源插孔输出端电性连接;所述第二封闭式软体袋身上开设有热水袋封口;所述热水袋封口包括塑料塞和母丝,且母丝卡设在第二封闭式软体袋身上;所述塑料塞外侧设置有外螺纹,且母丝内设置有与外螺纹相匹配的内螺纹。

进一步,所述电源插孔外端还是设置有电源插孔盖,且电源插孔盖通过转轴与电源插孔连接。

进一步,所述蓄电池上设置有USB充电接口。

进一步,所述塑料塞上设置有挂孔。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水电热手袋,它采用在电加热袋一侧设置有水热袋,在冬季停电后也能通过热水袋进行取暖,使用更加方便,在电加热袋上装有长时间维持水温装置,在电加热袋过低时,单片机能自动控制加热元件进行工作,使热水袋取暖效果到达最佳,在第一封闭式软体袋身内设置振动装置,使液体受热更加均匀,操作简单,实用性强,易于推广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塑料塞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框图;

图中:1-第一封闭式软体袋身、2-第二封闭式软体袋身、3-加热元件、4-充当储热介质的液体、5-振动装置、6-温度传感器、7-单片机、8-蓄电池、9-电源插孔、10-连接件、11-热水袋封口、12-塑料塞、13-母丝、14-外螺纹、15-内螺纹、16-电源插孔盖、17-转轴、18-USB充电接口、19-挂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水电热手袋,包括第一封闭式软体袋身1和第二封闭式软体袋身2;所述第一封闭式软体袋身1和第二封闭式软体袋身2通过连接件10固定连接;所述第一封闭式软体袋身1内设置有加热元件3、充当储热介质的液体4、振动装置5和温度传感器6;所述第一封闭式软体袋身1外设置有单片机7、蓄电池8和电源插孔9,且蓄电池8和温度传感器6输出端分别与单片机7输入端电性连接;所述单片机7输出端与加热元件3和振动装置5输入端电性连接,且加热元件3输入端还 与电源插孔9输出端电性连接;所述第二封闭式软体袋身2上开设有热水袋封口11;所述热水袋封口11包括塑料塞12和母丝13,且母丝13卡设在第二封闭式软体袋身2上;所述塑料塞12外侧设置有外螺纹14,且母丝13内设置有与外螺纹14相匹配的内螺纹15;所述电源插孔9外端还是设置有电源插孔盖16,且电源插孔盖16通过转轴17与电源插孔9连接;所述蓄电池8上设置有USB充电接口18;所述塑料塞12上设置有挂孔19。

本实用新型水电热手袋在使用时,首先将蓄电池8通过USB充电接口18与外部电源充电至饱和,再将外部电源与电源插孔9进行连接,温度传感器6感应充当储热介质的液体4的温度并件温度信息传递给单片机7,当温度传感器6感应的温度高于单片机7预先设置的温度时,单片机7控制加热元件3停止工作;反之,当温度传感器6感应的温度低于单片机7预先设置的温度时,单片机7控制加热元件3开始工作,此时使用的电源有蓄电池8提供,方便使用,在冬季停电后,可将热水直接灌输到第二封闭式软体袋身2即可进行取暖。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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