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可视牙刷,所述可视牙刷包括手柄和牙刷头,所述牙刷头设置在所述手柄的端部,其特征在于,所述可视牙刷还包括:
图像采集单元,设置在所述牙刷头上,用于在所述牙刷头深入到口腔中时,采集口腔内的图像信息;
控制单元,与所述图像采集单元连接,用于接收所述图像采集单元采集的图像信息并更新存储;
显示单元,与所述控制单元连接,用于从所述控制单元中调取所述图像信息并显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视牙刷,其特征在于,所述可视牙刷还包括:
照明单元,设置在所述牙刷头上,与所述控制单元连接;
所述控制单元还用于根据所述图像信息的亮度,控制所述照明单元的启闭。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视牙刷,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单元设置有多个,各所述照明单元围绕所述图像采集单元设置。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视牙刷,其特征在于,所述可视牙刷还包括:
无线充电蓄能单元,设置在所述手柄的内部的尾端,分别与所述图像采集单元、控制单元及照明单元连接,用于为所述图像采集单元、控制单元及照明单元提供工作电源,并能够与外接充电设备无线连接,进行充电。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视牙刷,其特征在于,所述可视牙刷还包括:
震动单元,固定设置在所述手柄的内部,与所述控制单元连接,用于在启动时,带动手柄和牙刷头震动;
所述控制单元还用于控制震动单元的启闭。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视牙刷,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单元固定设置在所述手柄的内部。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视牙刷,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单元设置在所述手柄的外部,且所述控制单元与显示单元为无线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可视牙刷,其特征在于,所述图像采集单元为摄像头。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可视牙刷,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的像素大于30万。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可视牙刷,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的尺寸小于1/4英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