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监护设备放置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76260阅读:393来源:国知局
医用监护设备放置架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辅助医疗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医用监护设备放置架。



背景技术:

目前,医用的监护设备一般放置在架子上,架子占地空间大,线路缠绕,操作不便,本实用新型因此而来。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现有技术的问题,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医用监护设备放置架,其结构简单,使用方便。

基于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是:

医用监护设备放置架,包括支撑杆组件和设置在所述支撑杆组件上端的支撑台面,所述支撑台面包括底板和设置在所述底板周向上的多个挡板,所述挡板竖直设置在所述底板上,所述支撑杆组件包括横向设置的第一支撑杆和竖直设置的第二支撑杆,所述第一支撑杆一端固定至墙面而另一端连接至所述第二支撑杆的下端,所述支撑台面设置在所述第二支撑杆的顶端,所述第二支撑杆为伸缩杆。

在其中的一个实施例中,位于所述底板宽度方向两侧的挡板上设有多个管路穿口。

在其中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底板的下方设有管路梳理部,所述管路梳理部包括本体和穿设在所述本体上的管路集中穿口。

在其中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二支撑杆为电动伸缩杆,所述第二支撑杆外壁上设有升降按钮。

在其中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支撑杆可拆卸固定在墙面上,墙面上设有固定块,所述固定块面向所述第一支撑杆的一侧设有插槽,所述第一支撑杆的端部设有与所述插槽匹配的卡块。

在其中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固定块和所述卡块上对应设有磁性件。

在其中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支撑杆与所述固定块之间设有第三支撑杆,所述第三支撑杆与所述第一支撑杆平行设置。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

1、采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该放置架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占地空间小,可实现监护设备的升降,便于观察;

2、采用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技术方案,放置架卡拆卸固定在墙面上,不适用时可将放置架拆卸下来,便于收纳。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医用监护设备放置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固定块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

1、支撑台面;1-1、底板;1-2、挡板;

2、第二支撑杆;2-1、升降按钮;

3、第一支撑杆;

4、第三支撑杆;

5、固定块;5-1、插槽;

6、卡块;

7、管路穿口;

8、管路梳理部;8-1、本体;8-2、管路集中穿口;

9、墙面;

10、磁性件。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具体实施例对上述方案做进一步说明。应理解,这些实施例是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而不限于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实施例中采用的实施条件可以根据具体厂家的条件做进一步调整,未注明的实施条件通常为常规实验中的条件。

参见图1-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提供一种医用监护设备放置架,包括支撑杆组件和设置在支撑杆组件上端的支撑台面1,支撑台面1包括底板1-1和设置在底板1-1周向上的挡板1-2,挡板1-2竖直设置在底板1-1上,监护设备放置在底板1-1上,挡板1-2起到遮挡的作用以避免监护设备掉落,支撑杆组件包括横向设置在第一支撑杆3和竖直设置的第二支撑杆2,第一支撑杆3一端固定在墙面9上而另一端连接至第二支撑杆2的下端,支撑台面1设置在第二支撑杆2的顶端,其中第二支撑杆2为伸缩杆,以便于调整监护设备的高度。

在位于底板1-1宽度方向两侧的挡板1-2上设有管路穿口7以便于监护设备的管路穿过。

为了防止设备管路缠绕,在底板1-1的下方设有管路梳理部8,该管路梳理部8包括本体8-1和穿设在本体8-1上的管路集中穿口8-2,监护设备的管路经挡板1-2上的管路穿口7穿过后集中穿设在管路集中穿口8-2处。

本利中,第二支撑杆2为电动伸缩杆,在第二支撑杆2的外壁上设有升降按钮2-1,电动伸缩杆为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在此处不再赘述。

为了进一步优化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效果,第一支撑杆3可拆卸固定在墙面9上,在墙面9上设有固定块5,在固定块5面向第一支撑杆3的一侧设有插槽5-1,在第一支撑杆3的端部设有与插槽5-1匹配的卡块6。

为了进一步提高放置架的稳定性,在固定块5和卡块6上对应设有磁性件10,将卡块6插入插槽5-1后通过磁性件10吸附提高稳定性。

为了进一步提高放置架的稳定性,在第一支撑杆3与固定块5之间设有第三支撑杆4,第三支撑杆4与第一支撑杆3平行设置。

上述实施例只为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及特点,其目的在于让熟悉此项技术的人员能够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内容并据以实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根据本实用新型精神实质所做的等效变换或修饰,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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