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功能眼药水存放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16081阅读:431来源:国知局
多功能眼药水存放盒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医疗辅助设备,具体涉及一种医院病房用的多功能眼药水存放盒。



背景技术:

使用眼药水治疗是眼科最重要的给药途径。由于眼科使用眼药水存在种类繁多,且用药时间、剂量、眼别不一致等状况,使眼科护士在为患者进行滴眼治疗时,有很多安全隐患,易出现一些于应用眼药水治疗的护理不良事件。另外在眼药水存放方面,由于患者常将发放的眼药随意放置在床旁桌抽屉中或床头柜上,并同食品、生活用品等混放一起,易导致眼药水被污染;同时也致使护士在使用时需要反复找寻及核对药物,增加了额外的护理工作量,而且还会出现眼药水瓶倾倒,造成眼药的浪费等现象。



技术实现要素:

根据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结构简单,设计新颖,实用性好的多功能眼药水存放盒。

本实用新型按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多功能眼药水存放盒,包括一面开口,中空的方形盒体,所述盒体的后表面顶端处铰接有一个盒盖,所述盒盖的内壁上设置有一面镜子;所述盒体内通过间隔设置多个隔挡片将盒体分为多个隔档区域,每一个隔档区域内的后壁上设置有插槽,盒体的前表面上设置有多个用于插卡片的卡片槽,用于插放眼药水名称和眼药水开启时间及有效期的卡片,盒体的侧面上设置有用于存放执行记录本的凹槽;所述盒体的前表面顶端处设置有一个能够折弯的连杆结构,在连杆结构上设置有数量与隔档区域相同的时间卡片簿,且每一个时间卡片簿分别对应一个隔档区域,每一个时间卡片簿由多个时间点的卡片叠加在一起并通过若干个套在连杆结构上的卡扣卡在一起。

优选的是,所述连杆结构由两个相平行的垂直杆和连接两个垂直杆的水平杆组成,两个垂直杆分别固定在盒体侧面与前表面的连接处。

优选的是,所述垂直杆由两个铰接在一起的杆Ⅰ和杆Ⅱ组成。

优选的是,所述垂直杆采用金属定型软管。

优选的是,所述插槽为U形状的卡槽。

优选的是,所述卡片槽为U形状的卡槽。

优选的是,所述插槽和卡片槽均采用透明材质。

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

多功能眼药水存放盒具有多种使用功能,如有每种眼药水独立规范放置的区域,有区分眼药水的名称和开启时间及有效期的卡槽,有核对患者信息的一般信息卡有各种眼药水使用方法卡,有滴眼的眼别卡片,还有护士执行滴眼后的执行记录本,以及每种眼药水不同使用时间的提示卡等。通过多功能眼药水存放盒在临床护理工作中应用,规范了患者多种眼药水的存放,避免了眼药水被周围环境的生活用品污染;有利于护士对使用的眼药水管理;省去了护理人员因眼药水放置混乱,反复寻找眼药水的时间,提高了护士点眼的工作效率;同时也便于护士使用时正确核对和准确使用,减少了临床护士使用眼药水治疗时可能出现的护理不良事件的发生,提高了点药护理安全和患者及家属对护士的满意度。

附图说明

图1为按照本实用新型的多功能眼药水存放盒的一优选实施例立体图;

图2为根据图1所示实施例中多功能眼药水存放盒的主视图;

图3为根据图1所示实施例中多功能眼药水存放盒的俯视图;

1—盒体,2—隔挡片,3—隔档区域,4—盒盖,5—镜子,6—插槽,7—卡片槽,8—凹槽,9—时间卡片簿,10—卡扣,11—垂直杆,11-1—杆Ⅰ,11-1—杆Ⅱ,12—水平杆。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1至附图3所示,通过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实施例一:

一种多功能眼药水存放盒,包括一面开口,中空的方形盒体1,盒体1的后表面顶端处铰接有一个盒盖4,盒盖4的内壁上设置有一面镜子5,便于患者滴眼时使用;盒体1内通过间隔设置四个隔挡片2将盒体1分为五个隔档区域3,分别用于存放不同种类的眼药水或眼药膏,每一个隔档区域3内的后壁上设置有一个插槽6,用于放置写有眼药水药名的卡片,盒体1的前表面上设置有三个用于插卡片的卡片槽7,分别用于放置写有患者一般信息的卡片、写有眼药水使用方法的卡片和写有左眼或右眼使用眼药水名称和眼药水开启时间及有效期的卡片,盒体1的侧面上设置有一个用于存放执行记录本的凹槽8;盒体1的前表面顶端处设置有一个能够折弯的连杆结构,连杆结构由两个相平行的垂直杆11和连接两个垂直杆11的水平杆12组成,两个垂直杆11分别固定在盒体1侧面与前表面的连接处,在连杆结构上设置有五个时间卡片簿9,且每一个时间卡片簿9分别对应一个隔档区域3,每一个时间卡片簿9由多个时间点的卡片叠加在一起并通过两个个套在连杆结构上的卡扣10卡在一起。

实施例二:

在实施例一的基础上,垂直杆11由两个铰接在一起的杆Ⅰ11-1和杆Ⅱ11-2组成或者垂直杆11采用金属定型软管,患者可以将连杆结构弯折,通过照镜子5来滴眼药水。

实施例三:

在实施例一或实施例二的基础上,插槽6和卡片槽7均为U形状的卡槽或者插槽6和卡片槽7均采用透明材质,可以直接观察到卡片上患者一般信息、眼药水使用方法和眼别的显示信息。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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